您在這裡

卷二

Jack 在 週五, 10/05/2012 - 08:02 發表
版本狀態: 
已完成校對
書籍首頁: 

 

  閱讀古書,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1. 帝王名號

堯舜禹皆名也。古未有號,故帝王皆以名紀。臨文不諱也。(胡文定修春秋劄子,臣聞古者不以名為諱,堯典稱有鰥在下曰虞舜,則堯舜者固二帝之名,而堯典乃虞氏史官所作。直載其君之名而不避也。)考之尚書,帝曰格汝舜,格汝禹,名其臣也。堯崩之後,舜與其臣言則曰帝。禹崩之後,五子之歌則曰皇祖。胤征則曰先王。無言堯舜禹者。不敢名其君也。自啟至發皆名也。夏后氏之季而始有以十干為號者。桀之癸,商之報丁,報乙,報丙,主壬,主癸,皆號以代其名(《白虎通》曰:殷質以生日名子)。自天乙至辛皆號也(太甲,沃丁,仲丁,河亶甲,祖乙,盤庚,皆以為書篇之名,惟其號也)。商之王著號不著名,而名之見於經者二,天乙之名履,辛之名受是也。(武庚亦是號,祿父乃名也。)曰湯曰紂則亦號也。(孔氏西伯戡黎序傳,受紂也,音相亂。)號則臣子所得而稱,故伊尹曰惟尹躬暨湯,頌曰武湯,曰成湯。曰湯孫也。(微子之命言乃祖成湯,多士言爾先祖成湯,皆對其臣子稱之。)曰文祖,曰藝祖,曰神宗,曰皇祖,曰烈祖,曰高祖,曰高后,曰中宗,曰高宗,而廟號起矣。曰玄王,曰武王,而謚立矣。曰大舜,曰神禹,曰大禹,曰成湯,曰寧王,而稱號繁矣。自夏以前,純乎質,故帝王有名而無號。自商以下,寖乎文,故有名有號。而德之盛者有謚以美之。於是周公因而制謚。自天子達於卿大夫,美惡皆有謚。而十干之號不立。(《史記.齊太公世家》:太公子丁公,丁公子乙公,乙公子癸公,猶用商人之稱。陸淳曰:史記世本,厲王以前諸侯有謚者少。其後乃皆有謚。)然王季以上不追謚,猶用商人之禮焉。此文質之中而臣子之義也。嗚呼!此其所以為聖人也歟!

2. 九族

宗盟之列,先同姓而後異姓。喪服之紀,重本屬而輕外親。此必有所受之,不自周人始矣。克明俊德,以親九族。孔傳以為自高祖至玄孫之親,蓋本之《喪服小記》以三為五,以五為九之說,而百世不可易者也。《牧誓》數商之罪,但言昏棄厥遺,王父母弟,而不及外親。呂刑申命有邦,歷舉伯父伯兄仲叔季弟幼子童孫而不言甥舅。古人所謂先後之序,從可知矣。故《爾雅》謂於內宗曰族,於母妻則曰黨。而《昏禮》及《仲尼燕居》三族之文,康成並釋為父子孫。(《儀禮.昏禮》三族之不虞註,三族為父昆弟、己昆弟、子昆弟。《禮記.仲尼燕居篇》故三族和也註,三族父子孫也。)杜元凱乃謂外祖父外祖母從母子及妻父妻母姑之子姊妹之子女子之子,非己之同族,皆外親,有服而異族者(左氏桓公六年傳注)。然則史官之稱帝堯,舉其疏而遺其親,無乃顛倒之甚乎?且九族之為同姓,經傳之中有明證矣。《春秋》魯成公十五年,宋共公卒傳曰:二華戴族也,司城莊族也,六官者皆桓族也。共公距戴公九世(凡十三公,內除同世者四公)。而唐六典宗正卿掌皇九族之屬籍以別昭穆之序,紀親疏之別。九廟之子孫,其族五十有九。光皇帝一族,景皇帝之族六,元皇帝之族三,高祖之族二十有一,太宗之族十有三,高宗之族六,中宗之族四,睿宗之族五。此在玄宗之時已有七族(中睿二宗同為一世)。若其歷世滋多則有不止於九者,而五世親盡。故經文之言族者,自九而止也。(杜氏於襄十二年傳注曰:同族謂高祖以下。則前說之非不待辯而明矣。)又孔氏正義謂高祖玄孫無相及之理(桓六年)。不知高祖之兄弟與玄孫之兄弟固可以相及。如後魏國子博士李琰之所謂壽有長短,世有延促,不可得而齊同者。如宋洪邁《容齋隨筆》言,嗣濮王士歆在隆興為從叔祖,在紹熙為曾叔祖,在慶元為高叔祖。其明證矣。(余丁未歲在大同遇代府中尉俊晰年近五十。考其世次,於孝宗為昆弟,而上距弘治之元已一百八十年。秦晉二府見在者多其六七世孫。)亦何必帝堯之世高祖玄孫之族無一二人同在者乎?疑其不相及,而以外戚當之。其亦昧乎齊家治國之理矣!

路史曰:親親治之始也。《禮.小記》曰:親親者以三為五,以五為九,上殺下殺旁殺而親畢矣。是所謂九族者也。夫人生則有父,壯則有子,父子與己,此小宗伯三族之別也。(《周禮》小宗伯掌三族之別,以辨其親疏,其正室皆謂之門子。)父者子之祖,因上推之,以及于己之祖。子者父之孫,因下推之,以及於己之孫。此禮傳之以三為五也。己之祖自己子視之則為曾祖王父,自己孫視之則為高祖王父。己之孫自己父視之則為曾孫,自己祖視之則為玄孫。故又上推以及己之曾高,下推以及己之曾玄,是所謂以五為九也。陳氏禮書曰:己之所親以一為三,祖孫所親以五為七。記不言者,以父子一體而高玄與曾同服,故不辨異之也。服父三年,服祖期,則曾祖宜大功,高祖宜小功。而皆齊衰三月者,不敢以大小功旁親之服加乎至尊,故重其衰麻,尊尊也。減其日月,恩殺也。此所謂上殺。服適子三年,庶子期。適孫期,庶孫大功。(適孫傳重者也,有適子者無適孫,則長子在皆為庶孫也。)則曾孫宜五月,而與玄孫皆緦麻三月者,曾孫服曾祖三月,曾祖報之亦三月。曾祖尊也,故加齊衰。曾孫卑也,故服緦麻。此所謂下殺。服祖期,則世叔宜大功。以其與父一體故加以期。(周道親親,至重者莫如兄弟。兄弟之子進而為期,其服同於子。父之兄弟進而為期,其服同於祖父。故曰死喪之戚,兄弟孔懷。)從世叔則疏矣。加所不及,故服小功。族世叔又疏矣,故服緦麻。此發父而旁殺者也。祖之兄弟小功,曾祖兄弟緦麻,高祖兄弟無服。此發祖而旁殺者也。同父至親,期。同祖為從,大功。同曾祖為再從,小功。同高祖為三從,緦麻。此發兄弟而旁殺者也。父為子期。兄弟之子宜九月,不九月而期者,以其猶子而進之也。從兄弟之子小功,再從兄弟之子緦麻,此發子而旁殺者也。祖為孫大功,兄弟之孫小功,從兄弟之孫緦麻。此發孫而旁殺者也。蓋服有加也,有報也,有降也。祖之齊衰,世叔從子之期皆加也。曾孫之三月與兄弟之孫五月皆報也。若夫降有四品,則非五服之正也。觀於九族之訓,如喪考妣之文,而知宗族之名,服紀之數,蓋前乎二帝而有之矣。後魏孝文太和中詔延四廟之子下逮玄孫之胄,申宗宴於皇信堂。不以爵秩為列,悉序昭穆為次,用家人之禮。此由古聖人睦族之意而推之者也。

3. 舜典

古時《堯典》、《舜典》本合為一篇,故月正元日格于文祖之後,而四岳之咨必稱舜曰者,以別於上文之帝也。至其命禹始稱帝曰。問答之辭已明,則無嫌也。

4. 惠迪吉從逆凶

善惡報應之說聖人嘗言之矣。大禹言惠迪吉從逆凶,惟景響。湯言天道福善禍滔,伊尹言惟上帝不常,作善降之百祥,作不善降之百殃,又言惟吉凶不僭在人,惟天降災祥在德。孔子言積善之家必有餘慶,積不善之家必有餘殃。豈真有上帝司其禍福,如道家所謂天神察其善惡,釋氏所謂地獄果報者哉?善與不善一氣之相感,如水之流濕,火之就燥,不期然而然,無不感也,無不應也。此孟子所謂志壹則動氣,而詩所云「天之牖民,如燻如篪,如璋如圭,如取如攜」者也。其有不齊,則如夏之寒,冬之燠,得於一日之偶逢,而非四時之正氣也。故曰誠者天之道也。若曰有鬼神司之,屑屑焉如人間官長之為,則報應之至近者反推而之遠矣。

5. 懋遷有無化居

懋遷有無化居,化者貨也(古化貨二字多通用。《史記.仲尼弟子傳》:與時轉貨貲。《索隱》曰:《家語》貨作化。)運而不積,則謂之化。留而不散,則謂之貨。唐虞之世曰化而已。至殷人始以貨名。仲虺有不殖貨利之言,三風有殉於貨色之儆。而盤庚之誥則曰不肩好貨,於是移化之字為「化生」、「化成」之化。而厚斂之君發財之主多不化之物矣。

舜作南風之歌,所謂勸之以九歌者也。(《左傳》文八年,卻缺言九功之德皆可歌也,謂之九歌。)讀之然後知解吾民之愠者必在乎阜吾民之財。而自阜其財,乃以來天下之愠。

6. 三江

北江今之揚子江也,中江今之吳淞江也。(東迤北會為匯,蓋指固城石臼等湖。)不言南江而以三江見之。南江今之錢塘江也(本郭璞記)。《禹貢》該括眾流,無獨遺浙江之理。而會稽又他日合諸侯計功之地也。特以施功少故不言於島水爾。三江既入,一事也。震澤底定,又一事也。後之解書者必謂三江之皆繇震澤。以二句相蒙為文,而其說始紛紜矣。(程大昌曰:弱水既西,涇屬渭汭,必謂既之一語為起下文,則弱水未西其能越秦隴而亂涇渭乎?可謂解頤之論。)

7. 錫土姓

自三代以下,人人無土,人人有姓。蓋自錫土之法廢,而唐宋以下帝王之裔儕于庶人,無世守之固。錫姓之法廢,而漢唐以下屬籍之系,賜于功臣,失氏族之源*(古之四賜姓皆未有姓而賜之,漢唐乃以天子之姓賜臣下)。後之鄙儒讀禹貢而不知其義者良多矣。

[案:原抄本「漢唐以下屬籍之系,賜于功臣,失氏族之源」作「魏齊以下夷狄之種亂于中國,無猾夏之防。(《春秋傳》言允姓之姦居于瓜州,蓋古者分北三苗之意。)」]

8. 厥弟五人

夏商之世,天子之子,其封國而為公侯者不見於經。以太康之尸位而有厥弟五人。使其並建茅土為國屏翰,羿何至篡夏哉?富辰言周公弔二叔之不咸,故封建親戚以蕃屏周。(杜氏解曰:弔傷也,咸同也。周公傷夏殷之叔世,疏其親戚,以至滅亡,故廣封其兄弟。)而少康封其庶子於會稽,以奉守禹祀二十餘世,至於越之句踐,卒霸諸侯,有禹之遺烈,夫亦監於太康孤立之禍而然與?若乃孔子所謂大道既隱,天下為家,各親其親,各子其子者,亦從此而可知之矣。

9. 惟彼陶唐有此冀方

堯舜禹皆都河北,故曰冀方。至太康始失河北,而五子御其母以從之,於是僑國河南。再傳至相,卒為促所滅。古之天子失其故都,未有能國者也。周失豐鎬,而平王以東。晉失雒陽,宋失開封,而元帝高宗遷於江左,遂以不振。惟殷之五遷,圯於河而非敵人之窺伺,則勢不同爾。唐自玄宗以後,天子屢嘗出狩,乃未幾而復國者,以不棄長安也。故子儀回鑾之表,代宗垂泣。宗澤還京之奏,忠義歸心。嗚呼!幸而澆之縱欲不為民心所附,少康乃得以一旅之眾而誅之。爾後之人主不幸失其都邑,而為興復之計者,其念之哉。

夏之都本在安邑,太康畋於洛表,而羿距於河,則冀方之地入於羿矣。惟河之東與南為夏所有。至后相失國,依於二斟,於是使澆用師殺斟灌(在今壽光縣)。以伐斟鄩(在今濰縣),而相遂滅(《左傳》哀元年)。乃處澆於過(今掖縣),以制東方。處豷於戈(杜氏解在宋鄭之間),以控南國(襄四年)。其時靡奔有鬲(今在德平縣),在河之東。少康奔有虞(今虞城縣),在河之南。而自河以內,無不安於亂賊者矣。合魏絳伍員二人之言,可以觀當日之形勢。而少康之所以布德兆謀者,亦難乎其為力矣。(竹書謂太康元年即居斟鄩,非也。)

古之天子常居冀州,後人因之,遂以冀州為中國之號。《楚辭.九歌》:覽冀州兮有餘。《淮南子》:女媧氏殺黑龍以濟冀州。路史云,中國總謂之冀州。《穀梁傳》曰(桓五年):鄭同姓之國也,在乎冀州。(正義曰:冀州者天下之中州,唐虞夏殷皆都焉。以鄭近王畿,故舉冀州以為說。)

10. 胤征

羲和尸官,慢天也。葛伯不祀,忘祖也。至於動六師之誅,興鄰國之伐,古之聖人其敬天尊祖也至矣。故王制天子巡守,其削絀諸侯必先於不敬不孝。

11. 惟元祀十有二月

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元祀者太甲之元年。十有二月者建子*之月。蓋湯之崩必以前年之十二月也。殷練而祔,伊尹祠於先王,奉嗣王,祗見闕祖,祔湯於廟也(非朔者祔廟無定日)。先君祔廟而後嗣子即位,故成之為王而伊尹乃明言烈祖之成德以訓於王也。若自桐歸亳,以三祀之十二月者,則適當其時,而非有所取爾。

即位者,即先君之位也。未祔則事死如生,位猶先君之位也。故祔廟而後嗣子即位。殷練而祔,即位必在期年之後。周卒哭而祔,故踰年斯即位矣。(如魯成公以八月薨,十二月葬,襄公以明年正月即位。)有不待葬而即位,如魯之文公成公者,其禮之未失乎?三年喪畢而後踐天子位,舜也,禹也。練而祔,祔而即位,殷也。踰年正月即位,周也。世變愈下,而柩前即位為後代之通禮矣。

[案:原抄本作「建丑」。]

12. 西伯戡黎

以關中并天下者,必先於得河東。秦取三晉而後滅燕齊,苻氏取晉陽而後滅燕,宇文氏取晉陽而後滅齊,故西伯戡黎而殷人恐矣。

13. 少師

古之官有職異而名同者,太師少師是也。比干之為少師,《周官》所謂三孤也。《論語》之少師陽則樂官之佐,而《周禮》謂之小師者也。故《史記》言紂之將亡,其大師疵,少師彊,抱其樂器奔周。而後儒之傳誤以為微子也。(《周本紀》。 《漢書.古今人表》亦有大師疵、少師彊。)

14. 殷紂之所以亡

自古國家承平日久,法制廢弛,而上之令不能行於下,未有不亡者也。紂以不仁而亡天下,人人知之。吾謂不盡然。紂之為君,沈湎於酒而逞一時之威,至於刳孕剒脛,蓋齊文宣之比耳。商之衰也久矣,一變而《盤庚之書》則卿大夫不從君令。再變而《微子之書》則小民不畏國法。至於攘竊神祗之犧牷牲,用以容將食無災,可謂民玩其上而威刑不立者矣。(《史記》燕王喜遺樂聞書曰:紂之時民志不入獄囚自出。)即以中主守之,猶不能保,而況以紂之狂酗昏虐,又祖伊奔告而不省乎?文宣之惡未必減於紂,而齊以強。高緯之惡未必甚於文宣,而齊以亡者,文宣承神武之餘,紀綱粗立,而又有楊愔輩為之佐,主昏於上,而政清於下也。至高緯而國法蕩然矣!故宇文得而取之。然則論紂之亡,武之興,而謂之至仁伐至不仁者,偏辭也,未得為窮源之論也。

15. 武王伐紂

武王伐商殺紂,而立其子武庚,宗廟不毀,社稷不遷,時殷未嘗亡也。所以異乎曩日者,不朝諸侯、不有天下而已。故《書序》言三監及淮夷叛。周公相成王,將黜殷,作《大誥》。又言成王既黜殷,命殺武庚。(《荀子》言「周公殺管叔,虛殷國」注:虛讀為墟,謂殺武庚遷殷頑民於雒邑,朝歌為墟也。)是則殷之亡其天下也,在紂之自燔,而亡其國也在武庚之見殺。蓋武庚之存殷者猶十有餘年。使武庚不畔,則殷其不黜矣。

武王克商,天下大定,裂土奠國,乃不以其故都封周之臣,而仍以封武庚,降在侯國,而猶得守先人之故土。(蔡仲之命曰:乃致辟管叔於商,武庚未亂,猶謂之商。)武王無富天下之心,而不以叛逆之事疑其子孫,所以異乎後世之篡弒其君者,於此可見矣。及武庚既畔,乃命微子啟代殷而必於宋焉。謂大火之祀,商人是因,弗遷其地也。是以知古聖王之征誅也,取天下而不取其國,誅其君,弔其民,而存先世之宗祀焉,斯已矣。(高誘《淮南子》注曰:天子不滅國,諸侯不滅姓,古之政也。)武王豈不知商之臣民其不願為周者,皆故都之人。公族世家之所萃,流風善政之所存,一有不靖易為搖動,而必以封其遺胤。蓋不以畔逆疑其子孫,而明告萬世,以取天下者無滅國之義也。故宋公朝周則曰臣也,周人待之則曰客也。自天子言之,則侯服於周也。自其國人言之,則以商之臣事商之君,無變於其初也。平王以下,去微子之世遠矣,而曰孝惠娶於商(左氏哀二十四年傳),曰天之棄商久矣(僖二十二年傳),曰利以伐姜,不利子商(哀九年傳),吾是以知宋之得為商也。(《國語》:吳王夫差闕為深溝,通於商魯之間。《莊子》:商太宰蕩問仁於莊子。《韓非子》:子圉見孔子於商太宰,商太宰使少庶子之市。《逸周書.王會篇》:堂下之左商公夏公立焉。 《樂記》:商者五帝之遺聲也,商人識之,故謂之商。鄭氏注曰:商,宋詩也。)蓋自武庚誅而宋復封,于是商人曉然知武王周公之心,而君臣上下各止其所,無復有怨懟不平之意。與後世之人主一戰取人之國,而毀其宗廟遷其重器者異矣。(《樂記》曰:投殷之後於宋,此本之《呂氏春秋》,乃戰國時人之妄言。以武王下車即封微子更誤。

或曰:遷頑民於雒邑何與?曰:以頑民為商俗靡靡之民者,先儒解誤也。蓋古先王之用兵也不殺,而待人也仁。東征之役,其誅者事主一人,武庚而已。謀主一人,管叔而巳。下此而囚,下此而降,下此而遷。而所謂頑民者,皆畔逆之徒也,無連坐并誅之法,而又不可以復置之殷都,是不得不遷。而又原其心,不忍棄之四裔,故於雒邑。又不忍斥言其畔,故止曰頑民。其與乎畔而遷者,大抵皆商之世臣大族,而其不與乎畔而留於殷者,如祝佗所謂分康叔以殷民七族,陶氏施氏繁氏錡氏樊氏饑氏終葵氏是也。非盡一國而遷之也。或曰:何以知其為畔黨也?曰:以召公之言讎民知之,不畔何以言讎?非敵百姓也。古聖王無與一國為讎者也。

上古以來,無殺君之事,湯之與桀也放之而已。使紂不自焚,武王未必不以湯之所以待桀者待紂。紂而自焚也,此武王之不幸也。當時八百諸侯雖並有除殘之志,然一聞其君之見殺,則天下之人亦且恫疑震駭,而不能無歸過於武王。此伯夷所以斥言其暴也。及其反商之政,封殷之後人而無利於其土地焉,天下於是知武王之兵非得已也。然後乃安於紂之亡而不以為周師之過。故《箕子之歌》怨狡童而已,無餘恨焉。非伯夷親而箕子疏,又非武王始暴而終仁也,其時異也。

《多士》之書惟三月周公初於新邑洛。用告商王士曰:非我小國敢弋殷命。亡國之民而號之商王士,新朝之主而自稱我小國,以天下為公而不沒其舊日之名分。殷人以此中心悅而誠服。卜世三十,卜年八百,其始基之矣。

16. 泰誓

商之德澤深矣,尺地莫非其有也,一民莫非其臣也。武王伐紂,乃曰:「獨夫受,洪惟作威,乃汝世讎」。曰:「肆予小子,誕以爾眾士,殄殲乃讎。」何至於此?紂之不善亦止其身,乃至并其先世而讎之,豈非《泰誓》之文出於魏晉間人之偽撰者邪?(蔡氏曰:《泰誓》武成一篇之中似非盡出一人之口。又引吳氏言,疑其書之晚出。或非盡當時之本文。蓋已見及乎此。特以注家之體未敢直言其偽耳。)

朕夢協朕卜,襲于休祥,戎商必克。伐君大事,而託之乎夢,其誰信之?殆即《呂氏春秋》載夷齊之言,謂武王揚夢以說眾者也。(《左傳》昭七年,衛史朝之言曰:筮襲于夢,武王所用也。是當時已有此語。)

《孟子》引《書》王曰無畏寧爾也,非敵百姓也,若崩厥角稽首。今改之曰:罔或無畏,寧執非敵,百姓懍懍,若崩厥角。後儒雖曲為之說而不可通矣。

17. 百姓有過在予一人

百姓有過在予一人,凡百姓之不有康食,不虞天性,不迪率典,皆我一人之責。今我當順民心以誅無道也。蔡氏謂民皆有責於我,似為紆曲。

18. 王朝步自周

武成,王朝步自周,于征伐商。召誥,王朝步自周,則至于豐。畢命,王朝步自宗周,至于豐。不敢乘車而步出國門,敬之至也。(馬氏曰:豐文王廟所在。鄭氏以為出廟入廟皆步行,今按書言步自周,則不但於廟也。雍錄以為步行二十五里,則又太遠。)後之人君驕恣惰佚,于是有輦而行國中,坐而見羣臣,非先王之制矣。(皇帝輦出房,見於《漢書.叔孫通傳》,乃秦儀也。)

《呂氏春秋》:出則以輿,入則以輦,務以自佚,命之曰招蹶之機。(枚乘七發本此作蹶痿之機。)宋呂大防言,前代人主在宮禁之中亦乘輿輦,祖宗皆步自內庭,出御前殿,此勤身之法也。(周輝《清波雜志》)

《太祖實錄》,吳元年,上以諸子年長宜習勤勞,使不驕惰,命內侍製麻屨行幐。每出城稍遠,則馬行其二,步趨其一。至崇禎帝,亦嘗步禱南郊。嗚呼,太祖之訓遠矣。

19. 大王王季

《中庸》言武王末受命,周公成文武之德,追王大王王季。《大傳》言,武王於牧之野既事而退,遂率天下諸侯執豆籩駿奔走,追王大王亶父王季歷文王昌。二說不同。今按:武成言,丁未祀於周廟,而其告庶邦冢君,稱大王王季。金縢之冊祝曰「若爾三王」,是武王之時已追王大王王季,而《中庸》之言未為得也。《緜之詩》上稱古公亶父,下稱文王,是古公未上尊號之先文已稱王。而《大傳》之言未為得也。仁山金氏曰:武王舉兵之日已稱王矣,故類於上帝,行天子之禮而稱有道。曾孫周王發必非史臣追書之辭,後之儒者乃嫌聖人之事而文之非也。然文王之王與大王王季之王自不同時。而追王大王王季必不在周公踐阼之後。(疑武王未克商先已追尊文王。《史記.伯夷傳》:西伯卒,武王載木主,號為文王,東伐紂。)

20. 彝倫

彝倫者,天地人之常道,如下所謂五行,五事,八政,五紀,皇極三德,稽疑,庶徵,五福,六極,皆在其中。不止孟子之言人倫而已。能盡其性以至能盡人之性、盡物之性,則可以贊天地之化育,而彝倫敘矣。

21. 龜從筮逆

古人求神之道不止一端,故卜筮並用,而終以龜為主。《周禮》筮人言凡國之大事先筮而後卜。注:當用卜者先筮之,即事有漸也。於筮之凶,則止不卜。然而《洪範》有龜從筮逆者,則知古人固不拘乎此也。大卜掌三兆之法,其經兆之體皆百有二十,其頌皆千有二百,故傳曰筮短龜長。(《左傳》:晉獻公將以驪姬為夫人,卜之不吉,筮之吉。卜人曰:筮短龜長,不如從長。注:物生而後有象,象而後有滋,滋而後有數。龜象筮數故象長數短。《曲禮正義》曰:凡物初生則有象,去初既近,且包羅萬形,故為長。數是終末,去初既遠,推尋事數始能求象,故以為短也。)自漢以下,文帝代來,猶有大橫之兆。《藝文志》有《龜書》五十三卷,《夏龜》二十六卷,《南龜書》三十八卷,《巨龜》三十六卷,《雜龜》十六卷,而後則無聞。唐之李華遂有廢龜之論矣(《舊唐書》)

22. 周公居東

主少國疑,周公又出居於外,而上下安寧無腹心之患者,二公之力也。武王之誓眾曰:「予有亂臣十人,同心同德,於此見之矣。」《荀子》曰:「二公仁智且不蔽,故能持周公而名利福祿與周公齊。」

23. 微子之命

微子之於周,蓋受國而不受爵。受國以存先王之祀,不受爵以示不為臣之節。故終身稱微子也,(孔氏書傳曰:微畿內國名,子爵也。)

微子卒,立其弟衍,是為微仲。衍之繼其兄,繼宋非繼微也。而稱微仲者何?猶微子之心也。至于衍之子稽則遠矣。于是始稱宋公。嗚呼!吾于《洪範》之書言十有三祀,微子之命以其舊爵名篇,而知武王周公之仁不奪人之所守也。後之經生不知此義,而抱器之臣、倒戈之士接迹於天下矣!

24. 酒誥

酒為天之降命,亦為天之降威。紂以酗酒而亡,文王以不腆於酒而興。興亡之幾,其原皆在於酒。則所以保天命而畏天威者,後人不可不謹矣。

25. 召誥

古者吉行日五十里。故召公營洛,乙未自周,戊申朝至於洛。凡十有四日。師行日三十里。故武王伐紂,癸己自周,戊午師渡孟津,凡二十有五日。《漢書》以為三十一日,誤。

26.元子

微子之命以微子為殷王元子,召誥則又以紂為元子,曰皇天上帝改厥元子,茲大國殷之命,又曰有王雖小元子哉。人君謂之天子,故仁人之事天如事親。

27. 其稽我古人之德

傅說之告高宗曰:學於古訓乃有獲。武王之誥康叔,既祗遹乃文考,而又求之殷先哲王,又求之商耈成人,又別求之古先哲王。大保之戒成王,先之以稽我古人之德,而後進之以稽謀自天。及成王之作《周官》,亦曰學古入官,曰不學牆面。子曰:「述而不作,信而好古。」又曰:「好古敏以求之。」又曰:「君子以多識前言往行,以畜其德。」先聖後聖,其揆一也。不學古而欲稽天,豈非不耕而求穫乎?

28. 節性

降衷于下民若有恒性,此性善之說所自出也。節性惟日其邁,此性相近之說所自出也。豈弟君子,俾爾彌爾性似先公酋矣。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謂命也。

29. 汝其敬識百辟享

人主坐明堂而臨九牧,不但察群心之向背,亦當知四國之忠姦,故嘉禾同穎,美侯服之宣風。底貢厥獒,戒明王之慎德。所謂敬識百辟享也。昔者唐明皇之致理也,受張相千秋之鏡,聽元生于蒍之歌。亦能以謇諤為珠璣,以仁賢為器幣。及乎王心一蕩,佞諛日崇,開廣運之潭,致江南之貨。廣陵銅器,京口綾衫,錦纜牙檣,彌亘數里。靚妝鮮服,和者百人。乃未幾而薊門之亂作矣。然則韋堅王鉷之徒剝民以奉其君者,皆不役志于享者也。易曰:「公用享于天子,小人弗克。」明皇者,豈非享多儀而民曰不享者哉?

30. 惟爾王家我適

朝覲者不之殷而之周,訟獄者不之殷而之周,於是周為天子而殷為侯服矣。此之謂惟爾王家我適。

31. 王來自奄

多方之誥曰:惟五月丁亥,王來自奄。而多士王曰:昔朕來自奄。是多方當在多士之前,後人倒其篇第耳。(元儒王伯厚論亦同此,但更置太多,未敢信。)奄之叛周是武庚既誅而懼,遂與淮夷徐戎並興。而周公東征乃至於三年之久。《孟子》曰:「伐奄三年,討其君是也。」(伐奄成王時事,上言相武王因誅紂而連言之耳。)既克而成王踐奄,蓋行巡狩之事。《書序》:成王既踐奄,將遷其君於蒲姑,是也。(《多方篇》云:周公曰王若曰:是周公尚未遷殷而王已踐奄矣。)孔傳以為奄再叛者,拘於篇之先後而強為之說。(至于再至于三,當從蔡氏說。)

32. 建官惟百

成王作周官之書,謂唐虞稽古,建官惟百,而夏商官倍者,時代不遠,其多寡何若此之懸絕哉?且天下之事,一職之微,至於委吏乘田亦不可闕,而謂二帝之世,遂能以百官該內外之務,吾不敢信也。考之傳注,亦第以為因時制宜,而莫詳其實。吾以為唐虞之官不止於百,而其咨而命之者,二十有二人。其餘九官之佐殳斨伯與朱虎熊羆之倫,暨侍御僕從,以至州十有二師,外薄四海,咸建五長,以名達於天子者,不過百人而已。其他則穆王之命,所謂慎簡乃僚,而天子不親其黜陟者也。故曰:堯舜之知而不徧物,急先務也。堯舜之仁不徧愛人,急親賢也。夏商之世,法日詳而人主之職日侵於下。其命於天子者多,故倍也。觀於立政之書,內至於亞旅,外至於表臣百司,而夷微盧烝三亳阪尹之官,又虞夏之所未有則可知矣。杜氏《通典》言漢初王侯國百官皆如漢朝,惟丞相命於天子。其御史大夫以下皆自置。及景帝懲吳楚之亂,殺其制度,罷御史大夫以下官。至武帝又詔,凡王侯吏職秩二千石者,不得擅補。其州郡佐吏自別駕長史以下皆刺史太守自補。歷代因而不革。洎北齊武平中後主失政,多有佞幸,乃賜其賣官,分占州郡,下及鄉官,多降中旨。故有敕用州主簿郡功曹者。自是之後,州郡辟士之權寖移於朝廷,以故外吏不得精覈,由此起也。故劉炫對牛弘以為大小之官悉由吏部,此政之所以日繁,而沈既濟之議,欲令六品以下及僚佐之屬,許州府辟用。(《唐書.百官志》曰:初太宗省內外官定制為七百三十員,曰吾以此待天下賢才足矣。)後之人見《周禮》一書設官之多,職事之密,以為周之所以致治者如此。而不知宅乃事宅乃牧宅乃準之外,文王罔敢知也。然則周之制雖詳,而意猶不異於唐虞矣。求治之君其可以天子而預銓曹之事哉?

33. 司空

司空孔傳謂主國空土以居民,未必然。顏師古曰:空穴也,古人穴居,主穿土為穴以居人也。(見《漢書.百官公卿表》注,此語必有所本。)《易傳》云:「上古穴居而野處。」《詩》云:「古公亶父,陶復陶穴,未有家室。」今河東之人尚多有穴居者。(今人謂窯,即古陶字。《莊子》言逃虛空,虛空即今人所謂冷窯也。)洪水之後,莫急於奠民居,故伯禹作司空為九官之首。

34. 顧命

讀《顧命》之篇,見成王初喪之際,康王與其群臣皆吉服而無哀痛之辭。以召公畢公之賢,反不及子產叔向,誠為可疑。再四讀之,知其中有脫簡。(不言殯禮,知是闕文。豈有新君已朝諸侯,而成王尚未殯,史官略無一言記及者乎?)而狄設黼扆綴衣以下,即當屬之《康王之誥》(伏生本以《顧命》、《康王之誥》合為一篇),自此以上記成王顧命登遐之事,自此以下記明年正月上日康王即位朝諸侯之事也。古之人君於即位之禮重矣,故即位於廟,受命於先王,祭畢而朝群臣,群臣布幣而見,然後成之為君。《春秋》之於魯公,即位則書,不即位則不書。蓋有遭時之變而不行此禮,如莊閔僖三公者矣。康王當太平之時,為繼體之主,而史錄其遺文訓告以為一代之大法,此《書》之所以傳也。記曰:未沒喪不稱君。而今《書》曰「王麻冕黼裳」,是踰年之君也。又曰「周卒哭而祔」,而今曰「諸侯出廟門俟」,是已祔之後也。(記曰:卒哭曰成事。是日也,以吉祭易喪祭。)傳言天子七月而葬,同軌畢至,而今太保率西方諸侯,畢公率東方諸侯,是七月之餘也。因其中有脫簡,而後之說書者並以繫之越七日癸酉之下,所以生後儒之論。而不思初崩七日之間,諸侯何由而畢至乎?(蘇氏亦知其不通,而以為問疾之諸侯。)或曰:易吉可乎?曰:此周公所制之禮也。以宗廟為重,而不敢凶服以接乎神。釋三年之喪,以盡斯須之敬。此義之所在,而天子之守,與士庶不同者也。《商書》有之矣,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奉嗣王祗見厥祖。豈以喪服而入廟哉?(《漢書.孝文紀》元年冬十月辛亥,皇帝見於高廟,蓋猶循此制。)

傳賢之世,天下可以無君,故堯崩三年之喪畢,舜避堯之子於南河之南。傳子之世,天下不可無君,故惟元祀十有二月乙丑,伊尹祠于先王,奉嗣王祗見厥祖。

自狄設黼扆綴衣以下,皆陳之朝者也。設四席者朝群臣,聽政事,養國老,燕親屬,皆新天子之所有事,而非事亡之說也。自王麻冕黼裳以下,皆廟中之事也。自王出在應門之內以下,則康王臨朝之事也。

周之末世,固有不待葬而先見廟者矣。《左傳》昭二十二年夏四月乙丑,王崩于榮錡氏。五月庚辰見王。六月丁巳葬景王。其曰見王者,見王子猛於先王之廟也。不待期而見王猛,不待期而葬景王,則以子朝之爭國也。然不言即位,但曰見王而已。孰謂成康無事之時而行此變禮哉?

書之脫簡多矣。如《武成》之篇,蔡氏以為尚有闕文。《洛誥》戊辰王在新邑。則王之至洛可知。乃二公至洛並詳其月日而王不書。金氏以為其間必有闕文。蓋伏生老而忘之耳。然則《顧命》之脫簡又何疑哉?孔子有言,若非有司失其傳,則武王之志荒矣。余於《顧命》敢引之以斷千載之疑。

35. 矯虔

說文,矯從矢,揉箭也。故有用力之義。《漢書.孝武紀》注引韋昭曰:稱詐為矯,強取為虔。《周語》注,以詐用法曰矯。

36. 罔中于信以覆詛盟

國亂無政,小民有情而不得申,有冤而不見理,於是不得不愬之於神,而詛盟之事起矣。蘇公遇暴公之讒,則出此三物以詛爾。斯屈原遭子蘭之讒,則告五帝以折中。命咎繇而聽直。至於里巷之人,亦莫不然。而鬼神之往來於人間者,亦或著其靈爽。於是賞罰之柄乃移之冥漠之中,而蚩蚩之氓其畏王鈇常不如其畏鬼責矣。乃世之君子猶有所取焉,以輔王政之窮。今日所傳地獄之說,感應之書,皆苗民詛盟之餘習也。明明棐常鰥寡無蓋,則王政行於上,而人自不復有求於神。故曰:有道之世,其鬼不神。所謂絕地天通者,如此而已矣。

37. 文侯之命

《竹書紀年》:幽王三年,嬖褒姒。五年,王世子宜臼出奔申。八年,王立褒姒之子伯盤(古服字與盤字相似而誤。)為太子。九年,申侯聘西戎及鄫。十年,王師伐申。十一年,申人鄫人及犬戎入周,弒王及王子伯盤。申侯魯侯許男鄭子立宜臼於申。虢公翰立王子余臣於攜。周二王並立。平王元年,王東徙雒邑。晉侯會衛侯鄭伯秦伯,以師從王入於成周。二十一年,晉文侯殺王子余臣於攜。(《左傳》昭二十六年,王子朝告諸侯之辭曰:攜王奸命,諸侯替之,而建王嗣。杜氏以攜王為伯服,蓋失之不考。)然則文侯之命,報其立己之功,而望之以殺攜王之效也。鄭公子蘭之從晉文公而東也,請無與圍鄭,晉人許之。今平王既立於申(申國在今信陽州),自申遷於雒邑,而復使周人為之戍申(《竹書紀年》:平王三十三年楚人侵申,三十六年王人戍申),則申侯之伐,幽王之弒,不可謂非出於平王之志者矣。當日諸侯但知其冢嗣為當立,而不察其與聞乎弒為可誅。虢公之立王子余臣,或有見乎此也。自文侯用師替攜王以除其偪,而平王之位定矣。後之人徒以成敗論,而不察其故,遂謂平王能繼文武之緒,而惜其棄歧豐七百里之地,豈謂能得當日之情者哉?孔子生於二百年之後,蓋有所不忍言,而錄《文侯之命》於書,錄《揚之水》之篇於詩,其旨微矣!(《葛藟》詩序謂平王棄其九族,似亦未可盡非。 《古今人表》以平王申侯與幽王褒姒虢石父同列下下。)傳言平王東遷, 蓋周之臣子美其名爾。綜其實不然。凡言遷者,自彼而之此之辭,盤庚遷于殷是也。幽王之亡宗廟社稷,以及典章文物,蕩然皆盡,鎬京之地已為西戎所有,平王乃自申東保於雒。天子之國與諸侯無異,而又有攜王與之頡頏。並為人主者二十年。其得存周之祀幸矣,而望其中興哉!(如東晉元帝不可謂之遷於建康。)

38. 秦誓

有秦誓故列《秦誓》,有秦詩故錄《秦詩》,述而不作也。謂夫子逆知天下之將并於秦而存之者(邵子說),小之乎知聖人矣。秦穆公之盛,僅霸西戎,未嘗為中國盟主。無論齊桓晉文,即亦不敢望。楚之靈王,吳之夫差,合諸侯而制天下之柄。春秋以後,秦蓋中衰。吳淵潁(萊)曰:秦之興始於孝公之用商鞅,成於惠王之取巴蜀。蠶食六國,并吞二周,戰國之秦也,非春秋之秦也。其去夫子之卒也久矣(自獲麟之歲以至始皇滅六國并天下,二百六十年)。夫子惡知周之必并於秦哉?若所云後世男子自稱,秦始皇入我房,顛倒我衣裳,至沙丘而亡者,近於圖澄寶誌之流,非所以言孔子矣。

《甘誓》天子之事也。《胤征》諸侯之事也,並存之見諸侯之事可以繼天子也。《費誓》、《秦誓》之存猶是也。

39. 古文尚書

漢時《尚書》今文與古文為二,而古文又自有二。《漢書.藝文志》曰:《尚書古文經》四十六卷,為五十七篇。師古曰:孔安國《書序》云:凡五十九篇,為四十六卷。承詔作傳,引序各冠其篇首,定五十八篇。鄭玄敘贊云:後又亡其一篇,故五十七。又曰:經二十九卷,大小夏侯二家,歐陽經三十二卷。(歐陽生字和伯,史失其名。夏侯勝,勝從兄子建,皆傳伏生尚書。)師古曰:此二十九卷伏生傳授者。(《內秦誓》非伏生所傳,師古並言之,詳見下。)此今文與古文為二也。又曰:古文尚書者,出孔子壁中。武帝末,魯共王壞孔子宅,欲以廣其宮,而得古文《尚書》及《禮記》、《論語》、《孝經》,凡數十篇,皆古字也。共王往入其宅,聞鼓琴瑟鐘磬之音,於是懼,乃止不壞。孔安國者,孔子後也,悉得其書。以考二十九篇,得多十六篇。(師古曰:見行世二十九篇之外更得十六篇。)安國獻之,遭巫蠱事,未列於學官。劉向以中古文(師古曰:中者天子之書也。)校歐陽,大、小夏侯三家經文,《酒誥》脫簡一,《召誥》脫簡二,率簡二十五字者,脫亦二十五字。簡二十二字者,脫亦二十二字。文字異者七百有餘,脫字數十。(志自云:此所述者本之劉歆《七略》,不知中古文即安國所獻否?及王莽末遭赤眉之亂,焚燒無遺。)《儒林傳》曰:孔氏有古文《尚書》,孔安國以今文字讀之,因以起其家逸書得十餘篇。蓋《尚書》茲多於是矣。(言此為最多者,明張霸加之以百二篇為偽。)遭巫蠱未立於學官。安國為諫大夫,授都尉朝,都尉朝授膠東庸生,庸生授清河胡常少子,又傳左氏。常授虢徐敖,又傳《毛詩》,授王璜平陵塗惲子真,子真授河南桑欽君長。王莽時諸學皆立。(傳末又言,平帝時立《左氏春秋》、《毛詩》、《逸禮》、《古文尚書》,而後《漢書》十四博士無之,蓋光武時廢。)劉歆為國師,璜惲等皆貴顯。(言劉歆者,哀帝時歆移書太常博士,欲立此諸家之學故也。)又曰:世所傳百兩篇者,出東萊張霸,分析合二十九篇以為數十(或分析之或合之)。又采《左氏傳》書序為作首尾凡百二篇,篇或數簡,文意淺陋。成帝時求其古文者,霸以能為百兩徵,以中書校之非是。此又孔氏古文與張霸之書為二也。《後漢書.儒林傳》曰:孔僖魯國魯人也。自安國以下世傳《古文尚書》。又曰:扶風杜林傳《古文尚書》,林同郡賈逵為之作訓(《賈逵傳》:肅宗好《古文尚書》,詔逵撰歐陽大小夏侯《尚書》古文同異為三卷,帝善之。)馬融作傳,鄭玄注解,繇是《古文尚書》遂顯於世。又:建初中,詔高方生受《古文尚書》,《毛詩》,《穀梁》,《左氏春秋》。雖不立學官,然皆擢高第,為講郎給事近署。然則孔僖所受之安國者,竟無其傳。而杜林、賈逵、馬融、鄭玄則不見安國之傳,而為之作訓,作傳,作注解。此則孔鄭之學又當為二,而無可考矣。劉陶傳曰:陶明《尚書》、《春秋》,為之訓詁,推三家《尚書》及古人是正文字三百餘事,名曰《中文尚書》(言參用今文古文之中)。漢末之亂無傳。若馬融注《古文尚書》十卷,鄭玄注《古文尚書》九卷,則見於《舊唐書.藝文志》(又有王肅、范甯、李顒、姜道成注《古文尚書》。 《新唐書》作姜道盛。)開元之時尚有其書,而未嘗亡也。按陸氏《釋文》言馬鄭所注二十九篇,則亦不過伏生所傳之二十八。(一《堯典》,並《舜典》《慎徽》以下為一篇,二《皋陶謨》,並《益稷》為一篇,三《禹貢》,四《甘誓》,五《湯誓》,六《盤庚》,七《高宗彤日》,八《西伯戡黎》,九《微子》,十《牧誓》,十一《洪範》,十二《金縢》,十三《大誥》,十四《康誥》,十五《酒誥》,十六《梓材》,十七《召誥》,十八《洛誥》,十九《多士》,二十《無逸》,二十一《君奭》,二十二《多方》,二十三《立政》,二十四《顧命》并《康王之誥》為一篇,二十五《呂刑》,二十六《文侯之命》,二十七《費誓》,二十八《秦誓》。)而《泰誓》別得之民間,合之為二十九,(孔氏《正義》曰:《史記》及《漢書.儒林傳》云:伏生獨得二十九篇,以教齊魯。然《泰誓》非伏生所得。按馬融云,《泰誓》後得。鄭玄《書論》亦云民間得《泰誓》。《別錄》曰:武帝末民有得《泰誓》書於壁內者,獻之。則《泰誓》非伏生所傳。而言二十九篇者,以司馬遷在武帝之世見《泰誓》出而得行,入於伏生所傳內,故為史總之,云伏生所出,不復曲別分析。其實得時不與伏生所傳同也。)且非今之泰誓。(有白魚入於王舟等語,董仲舒對策引之。)其所謂得多十六篇者,不與其間也。《隋書.經籍志》曰:馬融鄭玄所傳惟二十九篇,又雜以今文,非孔子舊書,自餘絕無所說。(《正義》曰:鄭氏書于伏生所傳之外增益二十四篇,《舜典》一,《汨作》二,《九工九篇》十一,《大禹謨》十二,《益稷》十三,《五子之歌》十四,《胤征》十五,《湯誥》十六,《咸有一德》十七,《典寶》十八,《伊訓》十九,《肆命》二十,《原命》二十一,《武成》二十二,《旅獒》二十三,《冏命》二十四。以一篇為一卷,《九共九篇》合為一卷。通十六卷,以合於《漢藝文志》得多十六篇之數。此即張霸之徒所作偽書也。 與《舊唐書》所載卷目不同。)晉世秘府所存,有《古文尚書》經文,今無有傳者。及永嘉之亂,歐陽大小夏侯尚書並亡。至東晉豫章內史梅賾始得安國之傳上之。(《正義》引《晉書》云,太保鄭沖以古文授扶風蘇愉,愉授天水梁柳,柳授城陽藏曹,曹授汝南梅賾,遂上其書。又云其書亡失舜典一篇。 此書東京以下諸儒皆不曾見。鄭玄注《禮記》,韋昭注《國語》,杜預注《左氏》,趙歧注《孟子》,凡引此書文並注云逸書。)增多二十五篇。(《大禹謨》一,《五子之歌》二,《胤征》三,《仲虺之誥》四,《湯誥》五,《伊訓》六,《大甲》三篇九,《咸以一德》十,《說命三篇》十三,《泰誓》三篇十六,《武成》十七,《旅獒》十八,《微子之命》十九,《蔡仲之命》二十,《周官》二十一,《君陳》二十二,《畢命》二十三,《君牙》二十四,《冏命》二十五。)以合於伏生之二十八篇,而去其偽。《泰誓》又分,《舜典》,《益稷》,《盤庚》中下,《康王之誥》,各自為篇,則為今之五十八篇矣。其《舜典》亡闕,取王肅本《慎徽》以下之傳續之。(陸氏《釋文》云:梅賾上孔氏傳,《古文尚書》亡舜典一篇。時以王肅注頗類孔氏,故取王注從慎徽五典以下為《舜典》,以續孔傳。)齊明帝建武四年,有姚方興者,於大航頭得本,有曰:若稽古帝舜以下二十八字獻之,朝議咸以為非。及江陵板蕩,其文北入中原,學者異之。劉炫遂以列諸本第。然則今之《尚書》,其今文古文皆有之三十三篇,固雜取伏生安國之文,而二十五篇之出於梅賾,《舜典》二十八字之出於姚方興,又合而一之。《孟子》曰:盡信書則不如無書,於今日而益驗之矣。

竊疑古時有《堯典》無《舜典》,有《夏書》無《虞書》,而《堯典》亦《夏書》也。《孟子》引二十有八載,放勳乃殂落,而謂之《堯典》。則序之別為《舜典》者非矣。《左氏傳》莊公八年引皋陶邁種德,僖公二十四年引地平天成,二十七年引敷納以言,文公七年引戒之用休,襄公五年引成允成功,二十一年二十三年兩引念茲在茲,二十六年引與其殺不辜寧失不經,哀公六年引允出茲在茲,十八年引官占惟先蔽志。《國語》周內史過引眾非元后何戴,后非眾罔與守邦,而皆謂之《夏書》。則後之目為虞書者贅矣。(《正義》言,馬融鄭玄王肅別錄題皆曰《虞夏書》,以虞夏同科。)何則?記此書者必出於夏之史臣,雖傳之自唐,而潤色成文不無待乎後人者。故篇首言曰:若稽古。以古為言,明非當日之記也。世更三聖,事同一家,以夏之臣追記二帝之事,不謂之《夏書》而何?夫惟以夏之臣而追記二帝之事,則言堯可以見舜,不若後人之史,每帝立一本紀而後為全書也。

帝曰:來禹,汝亦昌言。承上文皋陶所陳一時之言也。王出在應門之內,承上文諸侯出廟門,俟一時之事也。序分為兩篇者妄也。

40. 書序

益都孫寶侗仲愚謂《書序》為後人偽作,逸書之名亦多不典。至如《左氏傳》定四年,祝佗告萇弘,其言魯也,曰命以伯禽而封於少皞之虛。其言衛也,曰命以康誥而封於殷虛。其言晉也,曰命以唐誥而封於夏虛。是則伯禽之命康誥,《唐誥》、《周書》之三篇,而孔子所必錄也。今獨《康誥》存而二書亡。為《書序》者不知其篇名而不列於百篇之內,疏漏顯然。是則不但《書序》可疑,并百篇之名亦未可信矣。其解命以伯禽為書名,伯禽之命,尤為切當。今錄其說。

《正義》曰:《尚書》遭秦而亡,漢初不知篇數。武帝時有大常蓼侯孔臧者,安國之從兄也,與安國書云,時人惟聞《尚書》二十八篇,取象二十八宿,謂為信然,不知其有百篇也。今考傳記引書,並無序所亡四十二篇之文。則此篇名亦未可盡信也。

41. 豐熙偽尚書

五經得于秦火之餘,其中固不能無錯誤,學者不幸而生乎二千餘載之後,信古而闕疑,乃其分也。近世之說經者,莫病乎好異。以其說之異於人,而不足以取信,於是舍本經之訓詁,而求之諸子百家之書。猶未足也,則舍近代之文而求之遠古。又不足,則舍中國之文而求之四海之外。如豐熙之古書世本,尤可怪焉!(鄞人言出其子坊偽撰。又有子貢詩傳,後儒往往惑之。)曰:箕子朝鮮本者,箕子封於朝鮮,傳《書》古文自《帝典》至《微子》止,後附《洪範》一篇。曰:徐巿倭國本者,徐市為秦博士,因李斯坑殺儒生,託言入海求仙,盡載古書至島上,立倭國。即今日本是也。二國所譯書其曾大父河南布政使慶錄得之,以藏於家。按宋歐陽永叔日本刀歌,徐福行時書未焚,逸書百篇今尚存。蓋昔時已有是說。而葉少蘊固已疑之。夫詩人寄興之辭,豈必真有其事哉?日本之職貢於唐久矣。自唐及宋,歷代求書之詔不能得,而二千載之後慶乃得之。其得之又不以獻之朝廷,而藏之家,何也?(宋咸平中,日本僧奝然以鄭康成註《孝經》來獻,不言有《尚書》。)至曰箕子傳書古文自帝典至微子,則不應別無一篇逸書,而一一盡同於伏生孔安國之所傳。其曰後附《洪範》一篇者,蓋徒見《左氏傳》三引《洪範》,皆謂之《商書》。(文公五年引「沈漸剛克,高明柔克」。成公六年引「三人占從二人」。襄公三年引「無偏無黨,王道蕩蕩」。《正義》曰:箕子商人,所說故謂之《商書》。)而不知王者周人之稱,十有三者,周史之記,不得為商人之書也。《禹貢》以道山道水移於九州之前,此不知古人先經後緯之義也。(孔安國傳,道岍及岐,即云更理。說所治山川首尾所在,是自漢以來別無異文。 《史記.夏本紀》亦先九州而後道山道水。)《五子之歌》為人上者奈何不敬?以其不叶,而改之曰可不敬乎?謂本之鴻都石經。據正義言,蔡邕所書《石經尚書》止今文三十四篇,無《五子之歌》。熙又何以不考而妄言之也?(《五子之歌》乃孔氏古文,東晉豫章內史梅賾所上。故《左傳》成公十六年引「怨豈在明不見是圖」。哀公六年引「惟彼陶唐,有此冀方」。杜預注:並以為逸書。《國語》周單襄公引「民可近也,而不可上也」。單穆公引「關石龢鈞王府則有」。韋昭解亦以為逸書。)夫天子失官,學在四裔,使果有殘篇斷簡可以裨經文而助聖道,固君子之所求之而惟恐不得者也。若乃無益於經,而徒為異以惑人,則其於學也亦謂之異端而已。愚因歎夫昔之君子遵守經文,雖章句先後之間猶不敢輒改,故元行冲奉明皇之旨,用魏徵所注類禮撰為疏義,成書上進,而為張說所駁。謂章句隔絕,有乖舊本,竟不得立於學官。夫《禮記》二戴所錄,非夫子所刪。況其篇目之次,元無深義,而魏徵所注則又本之孫炎(字叔然,漢末人),以累代名儒之作,申之以詔旨,而不能奪經生之所守。蓋唐人之於經傳,其嚴也如此!故啖助之於春秋,卓越三家,多有獨得,而史氏猶譏其一本所承,自用名學,謂後生詭辯,為助所階。乃近代之人,其於讀經鹵莽滅裂,不及昔人遠甚。又無先儒為之據依,而師心妄作,刊傳記未已也,進而議聖經矣。更章句未已也,進而改文字矣。此陸游所致慨於宋人。(陸務觀曰:唐及國初學者不敢議孔安國、鄭康成,況聖人乎?自慶曆後諸儒發明經旨,非前人所及。然排《繫辭》,毀《周禮》,疑《孟子》,譏書之《胤征》、《顧命》,不難於議經,況傳注乎? 趙汝談至謂《洪範》非箕子之作。)而今且彌甚!徐防有言,今不依章句妄生穿鑿,以遵師為非義,意說為得理,輕侮道術,寖以成俗。嗚呼!此學者所宜深戒。若豐熙之徒,又不足論也。(近有謂得朝鮮本《尚書》,於《洪範》八政之末添多五十二字者。按元王惲《中堂事記》,中統二年,高麗世子禃來朝,宴於中書省。問曰:傳聞汝邦有《古文尚書》及海外異書?答曰:與中國書不殊。是知此五十二字者亦偽撰也。)漢東萊張霸偽造《尚書》百二篇,以中書校之,非是。霸辭受父,父有弟子尉氏樊並,詔存其書。後樊并謀反,乃黜其書。而偽逸書《嘉禾篇》有周公奉鬯立于阼階,延登贊曰:假王蒞政之語。莽遂依之,以稱居攝。知惑世誣民乃犯上作亂之漸。大學之教,禁於未發者,其必先之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