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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十九

Jack 在 週一, 10/08/2012 - 20:52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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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文須有益於天下

文之不可絕於天地間者,曰明道也,紀政事也,察民隱也,樂道人之善也。若此者有益於天下,有益於將來,多一篇,多一篇之益矣。若夫怪力亂神之事,無稽之言,剿襲之說,諛佞之文,若此者,有損於己,無益於人,多一篇,多一篇之損矣。

2. 文不貴多

二漢文人所著絕少,史於其傳末每云:所著凡若干篇。惟董仲舒至百三十篇,而其餘不過五六十篇,或十數篇,或三四篇。史之錄其數,蓋稱之,非少之也。乃今人著作則以多為富,夫多則必不能工,即工亦必不皆有用於世,其不傳宜矣。

西京尚辭賦,故《漢書.藝文志》所載止詩、賦二家。其諸有名文人,陸賈賦止三篇,賈誼賦止七篇,枚乘賦止九篇,司馬相如賦止二十九篇,兒寬賦止二篇,司馬遷賦止八篇,王褒賦止十六篇,楊雄賦止十二篇,而最多者則淮南王賦八十二篇,枚皋賦百二十篇。而於《枚皋傳》云:「皋為文疾,受詔輒成,故所賦者多。司馬相如善為文而遲,故所作少而善於皋。皋賦辭中自言為賦不如相如,其文委<骨皮>,曲隨其事,皆得其意,頗詼笑,不甚閑靡,凡可讀者不二十篇,其尤嫚戲不可讀者尚數十篇。」是辭賦多而不必善也。東漢多碑誄書序論難之文;又其時崇重經術,復多訓詁。凡傳中錄其篇數者四十九人,其中多者如曹褒、應劭、劉陶、蔡邕、荀爽、王逸各百餘篇,少者盧植六篇,黃香五篇、劉騊駼、崔烈、曹眾,曹朔各四篇,桓彬三篇,而於《鄭玄傳》云:「玄依《論語》作《鄭志》八篇,所注諸經百餘萬言,通人頗譏其繁。」是解經多而不必善也。

秦延群說《堯典》篇目兩字之說十餘萬言,但說「日若稽古」三萬言,此顏之推《家訓》所謂鄴下諺云「博士買驢,書券三紙,未有驢字」者也。

文以少而盛,以多而衰。以二漢言之,東都之文多於西京,而文衰矣。以三代言之,春秋以降之文多於《六經》,而文衰矣。《記》曰:「天下無道,則言有枝葉。」

《隋志》載古人文集,西京惟劉向六卷,楊雄、劉歆各五卷,為至多矣,他不過一卷、二卷。而江左梁簡文帝至八十五卷,元帝至五十二卷,沈約至一百一卷,所謂雖多亦奚以為?

3. 著書之難

子書自孟、荀之外,如老、莊、管、商、申、韓,皆自成一家言。至《呂氏春秋》、《淮南子》,則不能自成,故取諸子之言匯而為書,此子書之一變也,今人書集一一盡出其手,必不能多,大抵如《呂覽》、《淮南》之類耳。其必古人之所未及就,後世之所不可無,而後為之,庶乎其傳也與?

宋人書如司馬溫公《資治通鑒》、馬貴與《文獻通考》,皆以一生精力成之,遂為後世不可無之書。而其中小有舛漏,尚亦不免。若後人之書愈多而愈舛漏,愈速而愈不傳,所以然者,其視成書太易,而急於求名故也。伊川先生晚年作《易傳》,成,門人請授,先生曰:「更俟學有所進。子不云乎:忘身之老也,不知年數之不足也,俛焉日孳孳,斃而後己。」

4. 直言

張子有云:「民吾同胞。今日之民,吾與達而在上位者之所共也。救民以事,此達而在上位者之責也;救民以言,此亦窮而在下位者之責也。」

「天下有道,則庶人不議。」然則政教風俗茍非盡善,即許庶人之議矣。故《盤庚之誥》曰:「無或敢伏小人之攸箴,而國有大疑,卜諸庶民之從逆。」子產不毀鄉校,漢文止輦受言,皆以此也。唐之中世,此意猶存。魯山令元德秀遣樂工數人連袂歌於蒍,玄宗為之感動;白居易為盩厔尉,作樂府及詩百餘篇,規諷時事,流聞禁中,憲宗召入翰林。亦近於陳列國之風,聽輿人之誦者矣。

詩之為教,雖主於溫柔敦厚,然亦有直斥其人而不諱者。如曰「赫赫師尹,不平謂何」;如曰「赫赫宗周,褒姒滅之」;如曰「皇父卿士,番維司徒,家伯家宰,仲允膳夫,聚子內史,蹶維趣馬,楀維師民,艷妻煽方處」;如曰「伊誰云從,維暴之云」,則皆直斥其官族名字,古人不以為嫌也。《楚辭.離騷》:「余以蘭為可恃兮,羌無實而容長。」王逸章句謂:「懷王少弟司馬子蘭。」「椒專佞以慢忄舀兮。」章句謂:「楚大夫子椒。」洪興祖補注:「《古今人表》有令尹子椒。」如杜甫《麗人行》:「賜名大國虢與秦,慎莫近前丞相嗔。」近於《十月之交》詩人之義矣。

孔稚《北山移文》明斥周容,劉孝標《廣絕交論》陰譏到溉。袁楚客規魂元忠有十失之書,韓退之諷陽城作爭臣之論。此皆古人風俗之厚。

5. 立言不為一時

天下之事,有言在一時,而其效見於數十百年之後者。《魏志》:「司馬朗有復井田之議,謂往者以民各有累世之業,難中奪之。今承大亂之後,民人分散,土業無主,皆為公田,宜及此時復之。」當世未之行也,及拓跋氏之有中原,令戶絕者墟宅桑榆盡為公田,以給授而口分,世業之制自此而起,迄於隋唐守之。《魏書》:「武定之初,私鑄濫惡。齊文襄王議,稱錢一文,重五銖者,聽人市用,天下州鎮郡縣之市各置二稱,懸於市門,若重不五銖,或雖重五銖而雜鉛鑞,并不聽用。」當世未之行也。及隋文帝之有天下,更鑄新錢,文日「五銖」,重如其文。置樣於關,不如樣者沒官銷毀之。而開通元寶之式自此而準,至宋時猶倣之。

《唐書》:「李叔明為劍南節度使,上疏言道佛之弊,請本道定寺為三等,觀為二等:上寺留僧二十一,上觀道士十四,每等降殺以七,皆擇有行者,餘還為民。德宗善之,以為可行之天下。詔下尚書省議,己而罷之。」至武宗會昌五年,并省天下寺觀,敕上都、東都兩街各留二寺,每寺留僧三十人。天下節度觀察使治所及同、華、商、汝州各留一寺,分為三等:上等留僧二十人,中等留十人,下等五人,凡毀寺四千六百餘區,歸俗僧尼二十六萬五百人,大秦穆護祆僧二千餘人。而有明洪武中亦稍行其法。《元史》:「「京師恃東南運糧,竭民力以航不測。泰定中,虞集建言:『京東數千里,北極遼海,南濱青、齊,萑葦之場,海潮日至,淤為沃壤,用浙人之法,築堤捍水為田。聽富民欲得官者,合其眾而授以地:能以萬夫耕者,授以萬夫之田,為萬夫長;千夫、百夫亦如之。三年視其成,以地之高下定為征額;五年有積畜,命以官,就所儲給以祿;十年佩之符印,得以傳子孫,如軍官之法。如此,可以寬東南之運,以紓民力,而游手之徒皆有所歸,』事不果行。」及順帝至正中,海運不至,從丞相脫脫言,乃立分司,農司於江南,召募能種水田及修築圍堰之人各一千名為農師,歲乃大稔,至今水田遺利猶有存者,而戚將軍繼光復修之薊鎮,是皆立議之人所不及見。而窮則變,變則通,通則久,天下之理固不出乎此也。孔子言行夏之時,固不以望之魯之定、哀,周之景、敬也,而獨以告顏淵。及漢武帝太初之元,幾三百年矣,而遂行之。孔子之告顏淵,告漢武也。孟子之欲用齊也,曰:「以齊王猶反手也,若膝則不可用也。」而告文公之言亦未嘗貶於齊,梁,曰:「有王者起,必來取法。」是為王者師也。鳴呼,天下之事,有其識者,不必遭其時;而當其時者,或無其識,然則開物之功,立言之用,其可少哉。

朱子作《詩傳》,至於秦《黃鳥》之篇,謂其初特出於戎翟之俗,而無明王賢伯以討其罪,於是習以為常,則雖以穆公之賢,而不免論其事者,亦徒閔三良之不幸,而嘆秦之衰。至於王政不綱,諸侯擅命,殺人不忌,至於如此,則莫知其為非也。歷代相沿,至先朝英廟始革千古之弊。伏讀正統四年六月乙酉書與祥符王有爝曰:「周王薨逝,深切痛悼,其存日嘗奏,葬擇近地,從儉約,以省民力。自妃夫人以下,不必從死。年少有父母者,各遣歸其家。」蓋上御極之初,即有感於憲王之奏,而亦朱子《詩傳》有以發其天聰也。嗚呼,仁哉!

6. 文人之多

唐宋以下,何文人之多也!固有不識經術,不通古今,而自命為文人者矣。韓文公《符讀書城南詩》曰:「文章豈不貴,經訓乃菑畬。潢潦無根源,朝滿夕己除。人不通古今,馬牛而襟裾。行身陷不義,況望多名譽。」而宋劉摯之訓子孫,每曰:「士當以器識為先,一號為文人,無足觀矣。」然則以文人名於世,焉足重哉。此揚子云所謂「摭我華,而不食我實」者也。

黃魯直言:「數十年來,先生君子但用文章提獎後生,故華而不實。」本朝嘉靖以來亦有此風,而陸文裕所記劉文靖告吉士之言,空同大以為不平矣。《宋史》言:歐陽永叔與學者言,未嘗及文章,惟談吏事。謂文章止於潤身,政事可以及物。

7. 巧言

《詩》云:「巧言如簧,顏之厚矣。」而孔子亦曰:「巧言令色,鮮矣仁。」又曰:「巧言亂德。」夫巧言不但言語,凡今人所作詩賦、碑狀足以悅人之文,皆巧言之類也。不能不足以為通人,夫惟能之而下為,乃天下之大勇也,故夫子以剛毅木訥為近仁。學者所用力之途在此,不在彼矣。

天下不仁之人有二:一為好犯上好作亂之人,一為巧言令色之人。自幼而不孫弟,以至於弒父與君,皆好犯上好作亂之推也。自脅肩謅笑,未同而言、以至於茍患失之,無所不至,皆巧言令色之推也。然而二者之人常相因以立於世。有王莽之篡弒,則必有揚雄之美新;有曹操之禪代,則必有潘勗之九錫。是故亂之所由生也,犯上者為之魁,巧言者為之輔。故大禹謂之巧言令色孔壬而與驩兜、有苗同為一類。甚哉,其可畏也。然則學者宜如之何?必先之以孝弟,以消其悖逆陵暴之心;繼之以忠信,以去其便辟側媚之習。使一言一動皆出於其本心,而不使不仁者加乎其身,夫然後可以修身而治國矣。

世言魏忠賢初不知書,而口含天憲,則有一二文人代為之。《後漢書》言梁冀裁能書計,其誣奏太尉李固時,扶風馬融為冀章草。《唐書》言李林甫自無學術,僅能秉筆,而郭慎微、苑咸,文士之闒茸者代為題尺。又言高駢上書,肆為丑悖,脅邀天子,而吳人顧云以文辭緣澤其奸。《宋史》言章惇用事,嘗曰:「元祐初司馬光作相,用蘇軾掌制,所以能鼓動四方。」乃使林希典書命,逞毒於元祐諸臣,嗚呼,何代無文人,有國者不可不深惟華實之辨也。

8. 文辭欺人

古來以文辭欺人者,莫若謝靈運,次則王維,靈運身為元勳之後,襲封國公。宋氏革命,不能與徐廣、陶潛為林泉之侶。既為宋臣,又與廬陵王義真款密。至元嘉之際,累遷侍中。自以名流,應參時政,文帝惟以文義接之,以致觖望。又上書勸伐河北,至屢嬰罪劾,興兵拒捕。乃作詩曰:「韓亡子房奮,秦帝魯連恥。本自江海人,忠義動君子。」及其臨刑,又作詩曰:「龔勝無餘生,李業有終盡。」若謂欲效忠於晉者,何先後之矛盾乎!史臣書之以逆,不為苛矣。王維為給事中,安祿山陷兩都,拘於普施寺,迫以偽署。祿山宴其徒於凝碧池,維作詩曰:「萬戶傷心生野煙,百官何日再朝天?秋槐葉落空宮里,凝碧池頭奏管弦。」賊平,下獄,或以詩聞於行在,其弟刑部侍郎縉請削官以贖兄罪,肅宗乃特宥之,責授太子中允。襄王僭號,逼李拯為翰林學士。拯既污偽署,心不自安。時朱玫秉政,百揆無敘。拯嘗朝退,駐馬國門,為詩曰:「紫宸朝罷綴鵬鸞,丹鳳樓前立馬看。惟有終南山色在,晴明依舊滿長安。」吟已,涕下。及王行瑜殺朱玫,襄王出奔,拯為亂兵所殺。二人之詩同也,一死一不死,而文墨交游之士多護王維,如杜甫謂之「高人王右丞」,天下有高人而仕賊者乎?今有顛沛之餘,投身異姓,至擯斥不容,而後發為忠憤之論,與夫名污偽籍而自托乃心,比於康樂、右丞之輩,吾見其愈下矣。

末世人情彌巧,文而不慚,固有朝賦《采薇》之篇,而夕有捧檄之喜者。茍以其言取之,則車載魯連,斗量王蠋矣。曰:是不然,世有知言者出焉,則其人之真偽即以其言辨之,而卒莫能逃也。《黍離》之大夫,始而搖搖,中而如噎,既而如醉,無可奈何,而付之蒼天者,真也;汨羅之宗臣,言之重,辭之復,心煩意亂,而其詞不能以次者,真也;栗里之徵士,淡然若忘於世,而感憤之懷有時不能自止,而微見其情者,真也。其汲汲於自表暴而為言者,偽也。《易》曰:「將叛者其辭慚,中心疑者其辭枝,失其守者其辭屈。」《詩》曰:「盜言孔甘,亂是用啖。」夫鏡情偽,屏盜言,君子之道,興王之事,莫先乎此。

9. 修辭

典謨、爻象,此二帝三王之言也。《論語》、《孝經》,此夫子之言也。文章在是,性與天道亦不外乎是。故曰:有德者必有言。善乎!游定夫之言曰:「不能文章而欲聞性與天道,譬猶築數仞之墻,而浮埃聚沫以為基,無是理矣。」後之君子,於下學之初即談性道,乃以文章為小技,而不必用力。然則夫子不曰:「其旨遠,其辭文」乎?不曰:「言之無文,行而不遠」乎?曾子曰:「出辭氣,斯遠鄙倍矣。」嘗見今講學先生從語錄入門者,多不善於修辭,或乃反子貢之言以譏之曰:「夫子之言性與天道可得而聞,夫子之文章不可得而聞也。」

楊用修曰:「文,道也。詩,言也,語錄出而文與道判矣,詩話出而詩與言離矣。」

自嘉靖以後,人知語錄之不文,於是王元美之《札記》、范介儒之《膚語》,上規子云,下法文中,雖所得有淺深之不同,然可謂知言者矣。

10. 文人摹仿之病

近代文章之病全在摹仿,即使逼肖古人,已非極詣,況遺其神理而得其皮毛者乎。且古人作文,時有利鈍,梁簡文《與湘東王書》云:「今人有效謝樂康、裴鴻臚文者,學謝則不屆其精華,但得其冗長;師裴則蔑棄其所長,惟得其所短。」宋蘇子瞻云:「今人學杜甫詩,得其粗俗而已。」金元裕之詩云:「少陵自有連城壁,爭奈微之識碔砆夫。」文章一道,猶儒者之末事,乃欲如陸士衡所謂「謝朝華於已披,啟夕秀於未振」者,今且未見其人,進此而窺著述之林,益難之矣。

效《楚辭》者,必不如《楚辭》;效《七發》者,必不如《七發》。蓋其意中先有一人在前,既恐失之,而其筆力復不能自遂,此壽陵餘子學步邯鄲之說也。

洪氏《容齋隨筆》曰:「枚乘作《七發》,創意造端,麗辭腴旨,上薄騷些,故為可喜。其後繼之者如傅毅《七激》,張衡《七辯》,崔駰《七依》,馬融《七廣》,曹植《七啟》,王粲《七釋》,張協《七命》之類,規仿太切,了無新意。傅玄又集之,以為《七林》,使人讀未終篇,往往棄之幾格。柳子厚《晉問》乃用其體,而超然別立機抒、激越清壯,漢晉諸文士之弊於是一洗矣。東方朔《答客難》,自是文中杰出,揚雄擬之,為《解嘲》,尚有馳騁自得之妙,至於崔駰《達旨》,班固《賓戲》,張衡《應間》,皆章摹句寫,其病與《七林》同。及韓退之《進學解》出,於是一洗矣。」其言甚當,然此以辭之工拙論爾,若其意則總不能出於古人范圍之外也。

如楊雄擬《易》而作《太玄》,王莽依《周書》而作《大誥》,皆心勞而日拙者矣,《曲禮》之訓「毋剿說,毋雷同」,此古人立言之本。

11. 文章繁簡

韓文公作《樊宗師墓銘》曰:「維古於辭必己出,降而不能乃剽賊,後皆指前公相襲,從漢迄今用一律。」此極中今人之病。若宗師之文,則懲時人之失而又失之者也。作書須注,此自秦漢以前可耳;若今日作書而非注不可解,則是求簡而得繁,兩失之矣。子曰:「辭達而已矣。」

辭主乎達,不論其繁與簡也,繁簡之論興,而文亡矣,《史記》之繁處必勝於《漢書》之簡處,《新唐書》之簡也,不簡於事而簡於文,其所以病也。

「時子因陳子而以告孟子,陳子以時子之言告孟子」,此不須市見而意已明。「齊人有一妻一妾而處室者,其良人出,則必饜酒肉而後反。其妻問所與飲食者,則盡富貴也,其妻告其妾曰:『良人出,則必饜酒肉而後反。問其與飲食者,盡富貴也,而未嘗有顯者來。吾將瞷良人之所之也。』」「有饋生魚於鄭子產,子產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少則洋洋焉,悠然而逝。』子產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曰:『孰謂子產智?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此必須重疊而情事乃盡,此孟子文章之妙。使人《新唐書》,於齊人則必曰:「其妻疑而瞷之」,於子產則必曰:「校人出而笑之」,兩言而已矣,是故辭主乎達,不主乎簡。

劉器之曰:「《新唐書》敘事好簡略其辭,故其事多郁而不明,此作史之病也。且文章豈有繁簡邪?昔人之論謂如風行水上,自然成文;若不出於自然,而有意於繁簡,則失之矣。當日《進〈新唐書〉表》云:「其事則增於前,其文則省於舊。」《新唐書》所以不及古人者,其病正在此兩句上,《黃氏日抄》言:「蘇子由《古史》改《史記》,多有不當。如《樗里子傳》,《史記》曰:『母,韓女也。樗里子滑稽多智。』《古史》曰:『母,韓女也,滑稽多智。』似以母為滑稽矣,然則『樗里子』三字其可省乎?《甘茂傳》,《史記》曰:『甘茂者,下蔡人也。事下蔡史舉,學百家之說。』《古史》曰:『下蔡史舉學百家之說。』似史舉自學百家矣,然則『事』之一字其可省乎?以是知文不可以省字為工,字而可省,太史公省之久矣。」

12. 文人求古之病

《後周書.柳蚪傳》:「時人論文體有今古之異,蚪以為時有今古,非文有今古。」此至當之論。夫今之不能為《二漢》,猶《二漢》之不能為《尚書》、《左氏》。乃蚪取《史》、《漢》中文法以為古,甚者獵其一二字句用之於文,殊為不稱。

以今日之地為不古,而惜古地名;以今日之官為不古,而借古官名;舍今日恒用之字,而借古字之通用者,皆文人所以自蓋其俚淺也。

《唐書》:鄭餘慶奏議類用古語,如「仰給縣官馬萬蹄」,有司不曉何等語,人訾其不適時。

宋陸務觀《跋前漢通用古字韻》曰:「古人讀書多,故作文時偶用一二古字,初不以為工,亦自不知孰為古、孰為今也。近時乃或鈔掇《史》、《漢》中字入文辭中,自謂工妙,不知有笑之者。偶見此書,為之太息,書以為後生戒。」

元陶宗儀《輟耕錄》曰:「凡書官銜,俱當從實,如廉訪使、總管之類,若改之曰『監司』、『太守』,是亂其官制,久遠奠可考矣。

何孟春《詩冬序錄》曰:「今人稱人姓必易以世望,稱官必用前代職名,稱府州縣必用前代郡邑名,欲以為異,不知文字間著此,何益於工拙?此不惟於理無取,且於事復有礙矣。李姓者稱『隴西公』,杜曰『京兆』,王曰『瑯邪』,鄭曰『滎陽』,以一姓之望而概眾人,可乎?此其失,自唐未五季間孫光憲輩始。《北夢瑣言》稱馮涓為『長樂公』,《冷齋夜話》稱陶毅為『五柳公』,類以昔人之號而概同姓,尤是可鄙。官職郡邑之建置,代有沿革,今必用前代名號而稱之,後將何所考焉?此所謂於理無取,而事復有礙者也。」

于慎行《筆麈》曰:「《史》、《漢》文字之佳本自有在,非謂其官名地名之古也。今人慕其文之雅,往往取其官名地名以施於今,此應為古人笑也。《史》、《漢》之文如欲復古,何不以三代官名施於當日,而但記其實邪?文之雅俗固不在此,徒混淆失實,無以示遠,大家不為也。予素不工文辭,無所模擬,至於名義之微,則不敢茍。尋常小作,或有遷就金石之文,斷不敢於官名地名以古易今。前輩名家亦多如此。」

13. 古人集中無冗複

古人之文不特一篇之中無冗複也,一集之中亦無冗複。且如稱人之善,見於祭文,則不復見於志;見於志,則不復見於他文:後之人讀其全集,可以互見也。又有互見於他人之文者,如歐陽公作《尹師魯志》,不言近日古文自師魯始,以為范公祭文已言之,可以互見,不必重出。蓋歐陽公自信己與范公之文并可傳於後世也,亦可以見古人之重愛其言也。

劉夢得作《柳子厚文集序》曰:「凡子厚名氏與仕與年暨行己之大方,有退之之志若祭文在。」又可見古人不必其文之出於己也。

14. 書不當兩序

《會試錄》、《鄉試錄》主考試官序其首,副柱考序其後,職也。凡書亦猶是矣。且如國初時,府州縣志書成,必推其鄉先生之齒尊而有文者序之,不則官於其府州縣者也。請者必當其人,其人亦必自審其無可讓而後為之。官於是者,其文優,其於是書也有功,則不讓於鄉矣。鄉之先生,其文優,其於是書也有功,則官不敢作矣。義取於獨斷,則有自為之而不讓於鄉與官矣。凡此者,所謂職也。故其序止一篇,或別有發明,則為後序。亦有但紀歲月而無序者。今則有兩序矣,有累三四序而不止者矣。兩序非體也,不當其人非職也,世之君子不學而好多言也。

凡書有所發明,序可也;無所發明,但紀成書之歲月可也。人之患在好為人序。

唐杜牧《答莊克書》曰:「自古序其文者,皆後世宗師其人而為之。今吾與足下并生今世,欲序足下未已之文,固不可也。」讀此言,今之好為人序者可以止矣。

婁堅《重刻元氏長慶集序》曰:「序者,敘所以作之指也。蓋始於子夏之序《詩》,其後劉向以校書為職,每一編成,即有序,最為雅馴矣。左思賦三都成,自以名不甚著,求序於皇甫謐。自是綴文之士,多有托於人以傳者,皆汲汲於名,而惟恐人之不吾知也,至於其傳既久,刻本之存者,或漫漶不可讀,有繕寫而重刻之。則人復序之,是宜敘所以刻之意可也,而今之述者非追論昔賢,妄為優劣之辨,即過稱好事,多設游揚之辭,皆我所不取也。」讀此言,今之好為古人文集序者可以止矣。

15. 古人不為人立傳

列傳之名始於太史公,蓋史體也。不當作史之職,無為人立傳者考。故有碑、有志、有狀而無傳。梁任昉《文章緣起》言傳始於東方朔作《非有先生傳》,是以寓言而謂之傳。《韓文公集》中傳三篇:大學生何蕃、圬者王承福、毛穎。《柳子厚集》中傳六篇:宋清、郭橐駝、童區寄、梓人李赤,蝜蝂,何蕃,僅采其一事而謂之傳,王承福之輩皆微者,而謂之傳;毛穎、李赤、蝜蝂則戲耳,而謂之傳,蓋比於稗官之屬耳。若段太尉,則不曰傳,曰逸事狀,子厚之不敢傳段太尉。以不當史任也。自宋以後,乃有為人立傳者,侵史官之職矣。

《太平御覽》書目列古人別傳數十種,謂之別傳,所以別於史家。

16. 志狀不可妄作

志狀在文章家為史之流,上之史官,傳之後人,為史之本。史以記事,亦以載言。故不讀其人一生所著之文,不可以作;其人生而在公卿大臣之位者,不悉一朝之大事,不可以作;其人生而在曹署之位者,不悉一司之掌故,不可以作;其人生而在監司守令之位者,不悉一方之地形土俗,因革利病,不可以作,今之人未通乎此,而妄為人作志;史家又不考而承用之,是以抵牾不合。子曰:「蓋有不知而作之者。」其謂是與?

名臣碩德之子孫,不必皆讀父書;讀父書者不必能通有司掌故。若夫為人作志者,必一時文苑名士,乃不能詳究,而曰:「子孫之狀云爾,吾則因之。」夫大臣家可有不識字之子孫,而文章家不可有不通令之宗匠,乃欲使籍談、伯魯之流為文人任其過,嗟乎,若是則盡天下而文人矣。

17. 作文潤筆

《蔡伯喈集》中為時貴碑誄之作甚多,如胡廣、陳實各三碑,橋玄、楊賜、胡碩各二碑,至於袁滿來年十五、胡根年七歲,皆為之作碑。自非利其潤筆,不至為此,史傳以其名重,隱而不言耳。文人受賕,豈獨韓退之諛墓金哉。

王楙《野客叢書》曰:「作文受謝,非起於晉宋。觀陳皇后失寵於漢武帝,別在長門宮,聞司馬相如天下工為文,奉黃金百斤為文君取酒,相如因為文,以悟主上,皇后復得幸。此風西漢已然。」

杜甫作《八哀詩》,李豈一篇曰:「干謁滿其門,碑版照四裔,豐屋珊瑚鉤,麒麟織成毯,紫騮隨劍幾,義取無虛歲。」劉禹錫《祭韓愈文》曰:「公鼎侯碑,志隧表阡,一字之價,輦金如山。」可謂發露真贓者矣。昔揚子云猶不肯受賈人之錢,載之《法言》,而杜乃謂之「義取」,則又不若唐寅之直以為利也。《戒菴漫筆》言:「唐子畏有一巨冊,自錄所作,文簿面題曰『利市』。」

《新唐書.韋貫之傳》言:「裴均子持萬縑,請撰先銘。答曰:『吾寧餓死,豈能為是?』」今之賣文為活者可以愧矣。

《司空圖傳》言:「隱居中條山,王重榮父子雅重之,數饋遺,弗受。嘗為作碑,贈絹數千,圖置虞鄉,市人得取之,一日盡。」既不有其贈,而受之何居,不得已也,是又其次也。

18. 文非其人

《元史》:「姚燧以文就正於許衡,衡戒之曰:『弓矢為物,以待盜也,使盜得之,亦將待人。文章固發聞士子之利器,然先有能一世之名將何以應人之見役者哉。非其人而與之,與非其人而拒之,均罪也,非周身斯世之道也。吾觀前代馬融,懲於鄧氏,不敢復違忤勢家,遂為梁冀草奏。李固又作《大將軍西第頌》,以此頗為正直所羞。徐廣為祠部郎時,會稽王世子元顯錄尚書,欲使百僚致敬,臺內使廣立議,由是內外并執下官禮,廣常為愧恨。陸游晚年再出,為韓詫胄撰《南園閱古泉記》,見譏清議。朱文公嘗言其能太高,跡太近,恐為有力者所牽挽,不得全其晚節。是皆非其人而與之者也。夫禍患之來,輕於恥辱,必不得己,與其與也寧拒。至乃儉德含章,其用有先乎此者,則又貴知微之君子矣。」

少年未達,投知求見之文亦不可輕作。《韓昌黎集》有《上京兆尹李實書》,曰:「愈來京師,於今十五年。所見公卿大臣不可勝數,皆能守官奉職,無過失而已。未見有赤心事上,憂國如家如閣下者。今年以來,不雨者百有餘日,種不入土,野無青草,而盜賊不敢起,穀價不敢貴,百坊百二十司六軍二十四縣之人皆若閣下親臨其家,老好宿贓,銷縮摧沮,魂亡魄喪,影滅跡絕,非閣下條理鎮服,布宣天於威德,其何能及此。」至其為《順宗實錄》,書貶京兆尹李實為通州長史,則曰:「實諂事李齊運,驟遷至京兆尹,恃寵強腹,不顧文法。是時春夏旱,京畿乏食,實一不以介意,力務聚斂征求,以給迸奉。每奏對輒曰:『今年雖旱、而儀甚好。』由是租稅皆不免,人窮至壞屋賣瓦木,貸麥苗以應官。陵轢公卿已下,隨喜怒,誣奏遷黜,朝廷畏忌之。嘗有詔免畿內逋租,實不行,用詔書征之如初,小勇於殺害,人吏不聊生。至譴,市里歡呼,皆袖瓦礫,遮道伺之,實由間道獲免。」與前所上之書迥若大淵矣。豈非少年未達,投知求見之文,而不自覺其失言者邪?後之君子,可以為戒。

19. 假設之辭

古人為賦,多假設之辭。序述往事,以為點綴,不必一一符同也。子虛、亡是公、烏有先生之文,已肇始於相如矣。後之作者實祖此意,謝莊《月賦》「陳王初喪應、劉,端憂多暇。」又曰:「抽毫進牘,以命仲宣。」按王粲以建安二十一年從征吳,二十二年春道病卒。徐、陳、應、劉一時俱逝,亦是歲也。至明帝太和六年,植封陳王,豈可椅掖史傳,以議此賦之不合哉。庚信《枯樹賦》既言殷仲文出為東陽太守,乃復有桓大司馬,亦同此例。而《長門賦》所云,陳皇后復得幸者,亦本無其事。徘諧之文不當與之莊論矣。

陳后復幸之云,正如馬融《長笛賦》所謂「屈平適樂國,介推還受祿」也。

20. 古文未正之隱

[陸機《辨亡論》,其稱晉軍,上篇謂之「王師」,下篇謂之「強文信國《指南錄序》中「北」字皆「鹵」字也。後人不知其意,不能改之,謝皋羽《西臺慟哭記》,本當云「文信公」,而謬云「顏魯公」,本當云「季宋」,而云「季漢」。凡此皆有待於後人之改正者也。胡身之注《通鑒》,至二百八十卷石敬瑭以山後十六州賂契丹之事,而云「自是之後遼滅晉,金破宋」,其下闕文一行,謂蒙古滅金取宋,一統天下,而諱之不書,此有待於後人之補完者也,漢人言《春秋》所貶損大人當世君臣有威權勢力者,其事皆見於書,故定、哀之間多微辭矣,況於易姓改物,制有華夏者乎。孟子曰:「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論其世也,習其讀而不知,無為貴君子矣。」

鄭所南《心史》書文丞相事,言公自序本末,未有稱彼曰「大國」、曰「丞相」,又自稱「天祥」,皆非公本語,舊本皆直斥彼酋名。然則今之集本或皆傳書者所改。

《金史.紇石列牙吾塔傳》「北中亦遣唐慶等往來議和」,《完顏合達傳》「北中大臣以輿地圖指示之」,《完顏賽不傳》「按春自北中逃回」。「北中」二字不成文,蓋「鹵中」也,修史者仍金人之辭未改。]

《晉書》劉元海、石季龍,作史者自避唐諱,後之引書者多不知而襲之,惟《通鑒》并改從本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