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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命第七十

Jack 在 周日, 03/03/2013 - 12:02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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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於錦 校對提供


董子春秋繁露卷第十五

順命第七十

父者,子之天也;天者,父之天也。無天而生,未之有也。天者萬物之祖,萬物非天不生。獨陰不生,獨陽不生,陰陽與天地參然後生。故曰:父之子也可尊,母之子也可卑,尊者取尊號,卑者取卑號。故德侔天地者,皇天右而子之,號稱天子。其次有五等之爵以尊之,皆以國邑為號。其無德於天地之閒者,州國人民,甚者不得繫國邑。皆絕骨肉之屬,離人倫, (此下疑脫二字) 謂之閽盜而已。無名姓號氏於天地之閒,至賤乎賤者也。其尊至德, (錢云至德疑是至尊) 巍巍乎不可以加矣;其卑至賤,冥冥其無下矣。《春秋》列序位卑尊之陳,累累乎可得而觀也。雖闇且愚,莫不昭然。地之菜茹瓜果,藝之稻麥黍稷,菜生榖熟,永思吉日,供具祭物,齊戒沐浴,潔清致敬,祀其先祖父母。孝子孝婦不使時過,己處之以愛敬,行之以恭讓,亦殆免於罪矣。 (地之菜茹瓜果一段六十三字與上下文皆不聯接當在四祭篇中因地之利句下) 公子慶父,罪亦不當繫於國,以親之故為之諱,而謂之齊仲孫,去其公子之親也。 (而謂舊本作而諸母之國五字訛誤今改正) 故有大罪,不奉其天命者,皆棄其天倫。人於天也,以道受命;其於人,以言受命。不若於道者,天絕之;不若於言者,人絕之。臣子大受命於君,辭而出疆,唯有社稷國家之危,猶得發辭而專安之,盟是也。 (之字疑當在專字下安疑是字盟即成二年及齊國佐盟於袁樓者是發辭而專之即其對晉人者是也) 天子受命於天,諸侯受命於天子,子受命於父,臣妾受命於君,妻受命於夫。諸所受命者,其尊皆天也,雖謂受命於天亦可。 (舊本下有不天亦可四字係衍文) 天子不能奉天之命,則廢而稱公,王者之後是也。公侯不能奉天子之命,則名絕而不得就位,衛侯朔是也。子不奉父命,則有伯討之罪,衛世子蒯聵是也。臣不奉君命,雖善以叛,言晉趙鞅入於晉陽以叛是也。妾不奉君之命,則媵女先至者是也。妻不奉夫之命,則絕,夫不言及是也。曰:不奉順於天者,其罪如此。

孔子曰:「畏天命,畏大人,畏聖人之言。」其祭社稷、宗廟、山川、鬼神,不以其道,無災無害。至於祭天不享,其卜不從,使其牛口傷,鼷鼠食其角。或言食牛,或言食而死,或食而生,或不食而自死,或改卜而牛死,或卜而食其角。過有深淺薄厚,而災有簡甚,不可不察也。猶郊之變,因其災而之變,應而無為也。見百事之變之所不知而自然者,勝言與?以此見其可畏。專誅絕者其唯天乎?臣殺君,子殺父,三十有餘,諸其賤者則損。 (六字疑衍文) 以此觀之,可畏者其唯天命、大人乎? (大人疑衍) 亡國五十有餘,皆不事畏者也。況不畏大人,大人專誅之。君之滅者,何日之有哉?魯宣違聖人之言,變古易常,而災立至。聖人之言可不慎? (疑當有一與字) 此三畏者,異指而同致,故聖人同之,俱言其可畏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