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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0章

Jack 在 週六, 12/17/2011 - 18:13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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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案:河上公注本此為無用章。

三十輻,共一轂,當其無,有車之用。

轂所以能統三十輻者,無也,以其無能受物之故,故能以實統眾也。

埏埴以為器*,當其無,有器之用。鑿戶牖以為室,當其無,有室之用。故有之以為利,無之以為用。

木埴,壁所以成,三者而皆以無為用也*。言無者,有之所以為利,皆賴無以為用也。

* 案 :埏各本俱作埏,惟《釋文》作挻。

* 案:《永樂大典》無也字。

第十二章

案:河上公注本此為檢欲章。

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聾,五味令人口爽,馳騁畋獵令人心發狂,

爽,差失也。失口之用,故謂之爽。夫耳目口心,皆順其性也。不以順性命,反以傷自然,故曰聾盲爽狂也。

難得之貨令人行妨。

難得之貨,塞人正路,故令人行妨也。

是以聖人為腹不為目,故去彼取此。

為腹者以物養己,為目者以物役己,故聖人不為目也。

 

第十三章

案:河上公注本此為厭恥章。

寵辱若驚,貴大患若身。何謂寵辱若驚?寵為下,得之若驚,失之若驚,是謂寵辱若驚。

寵必有辱,榮必有患。驚辱等,榮患同也。為下得寵辱榮患若驚,則不足以亂天下也。

何謂貴大患若身?

大患,榮寵之屬也。生之厚,必入死之地,故謂之大患也。人迷之於榮寵,返之於身,故曰大患若身也。

吾所以有大患者,為吾有身,

由有其身也。

及吾無身,

歸之自然也。

吾有何患?故貴以身為天下,若可寄天下*;

無以易其身,故曰貴也。如此乃可以託天下也。

* 案:「若可寄」《永樂大典》作「則可以寄」。河上公注本作「則可寄於天下」。

愛以身為天下,若可託天下*。

無物可以損其身,故曰愛也。如此乃可以寄天下也,不以寵辱榮患損易其身,然後乃可以天下付之也。

* 案:「若可託」《永樂大典》作「乃可以託」。河上公注本作「乃可以託於天下」。

第十四章

案:河上公注本此為贊玄章。

視之不見名曰夷,聽之不聞名曰希,搏之不得名曰微。此三者不可致詰,故混而為一。

無狀無象,無聲無響,故能無所不通,無所不往,不得而知,更以我耳目體,不知為名,故不可致詰,混而為一也。

其上不皦,其下不昧。繩繩不可名*,復歸於無物。是謂無狀之狀,無物之象,

欲言無邪,而物由以成。欲言有邪,而不見其形,故曰,無狀之狀,無物之象也。

* 案:《永樂大典》「繩繩」下有「兮」字。

是謂惚恍。

不可得而定也。

迎之不見其首,隨之不見其後。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

有,有其事。

能知古始,是謂道紀。

無形無名者,萬物之宗也。雖今古不同,時移俗易,故莫不由乎此,以成其治者也。故可執古之道,以御今之有。上古雖遠,其道存焉,故雖在今,可以知古始也。

 

第十五章

案:河上公注本此為顯德章。

古之善為士者,微妙玄通,深不可識。夫唯不可識,故強為之容﹕豫焉*若冬涉川,

冬之涉川,豫然若欲度*,若不欲度,其情不可得見之貌也。

* 案:「豫」一作「與」。

*案:「若」原本訛作「者」,今據《永樂大典》校改。

猶兮若畏四鄰,

四鄰合攻中央之主,猶然不知所趣向者也。上德之人,其端兆不可覩,德趣不可見,亦猶此也。

儼兮其若容*,渙兮若冰之將釋,敦兮其若樸,曠兮其若谷,混兮其若濁。

凡此諸若,皆言其容,象不可得而形名也。

* 案:「容」一本作「客」。

孰能濁以靜之徐清?孰能安以久*動之徐生?

夫晦以理物則得明,濁以靜物則得清,安以動物則得生,此自然之道也。孰能者,言其難也。徐者,詳慎也。

* 案:《永樂大典》無「久」字。

保此道者不欲盈,

盈必溢也。

夫唯不盈,故能蔽不新成*。

蔽,覆蓋也。

 * 案:「蔽」《永樂大典》作「敝」。

第十六章

案:河上公注本此為歸根章。

致虛極,守靜篤。

言致虛,物之極篤;守靜,物之真正也。

萬物並作,

動作生長。

吾以觀復*。

以虛靜觀其反復。凡有起於虛,動起於靜,故萬物雖並動作,卒復歸於虛靜,是物之極篤也。

案:「觀」下河上公注本及各本俱有「其」字。

夫物芸芸,各復歸其根。

各返其所始也。

歸根曰靜,是曰復命。復命曰常,

歸根則靜,故曰靜。靜則復命,故曰復命也。復命則得性命之常,故曰常也。

知常曰明。不知常,妄作凶。

常之為物,不偏不彰,無皦昧之狀*,溫涼之象,故曰知常曰明也。唯此復乃*能包通萬物,無所不容,失此以往,則邪入乎分,則物離其分*,故曰不知常,則妄作凶也。

* 案:「皦」原本訛作「敝」,今據《永樂大典》校改。

* 案:《永樂大典》無「乃」字。

* 案:原本脫「其」字,今據《釋文》校補。

知常容,

無所不包通也。

容乃公,

無所不包通,則乃至於蕩然公平也。

公乃王,

蕩然公平,則乃至於無所不周普也。

王乃天,

無所不周普,則乃至於同乎天也*。

* 案:「也」《永樂大典》作「均」。

天乃道,

與天合德,體道大通,則乃至於極虛無也。

道乃久,

窮極虛無,得道之常*,則乃至於不有極也*。

* 案:「道」《永樂大典》作「物」,誤。

* 案:「窮」原本訛作「有」,今據《永樂大典》校改。

沒身不殆。

無之為物,水火不能害,金石不能殘。用之於心則虎兕無所投其齒角*,兵戈無所容其鋒刃,何危殆之有乎。

* 案:「齒」《永樂大典》作「爪」。

第十七章

案:河上公注本此為淳風章。

太上,下知有之*,

太上,謂大人也。大人在上,故曰太上。大人在上,居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萬物作焉而不為始,故下知有之而已,言從上也*。

* 案:「下」《永樂大典》作「不」,吳澄注亦作「不」。

* 案:「言從上也」四字原本誤移於「信不足焉」節注內,《永樂大典》在「有之而已」下,今校改。

其次親而譽之*,

不能以無為居事,不言為教,立善行施,使下得親而譽之也。

* 案:「而」河上公注本及各本俱作「之」。

其次畏之,

不復能以恩仁令物,而賴威權也。

其次侮之*。

不能法以正齊民,而以智治國,下知避之,其令不從,故曰侮之也。

* 案:《永樂大典》無「其次」二字。

信不足焉,有不信焉。

夫御體失性則疾病生,輔物失真則疵釁作,信不足焉則有不信,此自然之道也。己處不足,非智之所齊也*。

* 案:此節注「夫御」上有「言從上也」四字,今據《永樂大典》移於首節注末。《永樂大典》又誤以此注移寘「其次親而譽之」三節注前,仍以此本為長。

悠兮其貴言*,功成事遂,百姓皆謂我自然。

自然,其端兆不可得而見也,其意趣不可得而覩也,無物可以易其言,言必有應,故曰悠兮其貴言也。居無為之事,行不言之教,不以形立物*,故功成事遂,而百姓不知其所以然也。

* 案:「悠」河上公注本及各本俱作「猶」。

* 案:「形」永樂大典作「刑」。

第十八章

案:河上公注本此為俗薄章。

大道廢,有仁義;

失無為之事,更以施慧*立善,道進物也。

* 案:「施」原本作「於」,今據《永樂大典》校改。

慧智出,有大偽*;

行術用明,以察姦偽;趣覩形見,物知避之。故智慧出則大偽生也*。

* 案:「慧智」各本俱作「智慧」,河上公注本作「智惠」。

* 案:《永樂大典》脫「生也」二字。

六親不和,有孝慈*;國家昏亂,有忠臣。

甚美之名生於大惡,所謂美惡同門。六親,父子兄弟夫婦也。若六親自和,國家自治,則孝慈忠臣不知其所在矣。魚相忘於江湖之道,則相濡之德生也。

* 案:「慈」《永樂大典》作「子」。 

第十九章

案:河上公注本此作還淳章。《永樂大典》此章與上章合為一章。

絕聖棄智,民利百倍*;絕仁棄義,民復孝慈;絕巧棄利,盜賊無有。此三者以為文不足,故令有所屬:見素抱樸,少私寡欲。

聖智*,才之善也。仁義,人之善也。巧利,用之善也。而直云絕,文甚不足,不令之有所屬,無以見其指,故曰此三者以為文而未足,故令人有所屬,屬之於素樸寡欲。

* 案:《永樂大典》此二句在「絕仁」二句之下。

* 案:《永樂大典》「聖」下有「人」字。

第二十章

案:河上公注本此為異俗章。

絕學無憂,唯之與阿,相去幾何?善之與惡,相去若何*?人之所畏,不可不畏。

下篇,為學者日益,為道者日損。然則學求益所能,而進其智者也,若將無欲而足,何求於益。不知而中,何求於進。夫燕雀有匹*,鳩鴿有仇,寒鄉之民,必知旃裘,自然已足,益之則憂。故續鳧之足,何異截鶴之脛,畏譽而進,何異畏刑。唯阿美惡,相去何若?故人之所畏,吾亦異焉,未敢恃之以為用也。

* 案:「若何」河上公注本及各本俱作「何若」。

* 案:「燕」原本作「鷙」,今據《永樂大典》校改。

荒兮其未央哉﹗

歎與俗相返之遠也*。

* 案:《永樂大典》無此句。

眾人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臺*。

眾人迷於美進,惑於榮利,欲進心競,故熙熙如享太牢,如春登臺也。

* 案:「春登臺」一本作「登春臺」。

我獨泊兮其未兆*,如嬰兒之未孩;

言我廓然,無形之可名,無兆之可舉,如嬰兒之未能孩也。

* 案:《永樂大典》無「獨」字。

儽儽兮,若無所歸*。

若無所宅。

* 案:「儽儽」河上公注本及各本俱作「乘乘」。

眾人皆有餘,而我獨若遺*。

眾人無不有懷有志,盈滿胸心,故曰皆有餘也。我獨廓然,無為無欲,若遺失之也。

* 案:《永樂大典》無「而」字。

我愚人之心也哉﹗

絕愚之人,心無所別析,意無所好欲,猶然其情不可覩,我頹然若此也。

沌沌兮,

無所別析,不可為明*。

* 案:「明」原本作「也」,今據《永樂大典》校改。

俗人昭昭,

耀其光也。

我獨昏昏*。俗人察察,

分別別析也。

*案:「昏昏」河上公注本作「若昏」。

我獨悶悶。澹兮其若海*,

情不可覩。

* 案:「澹兮」《永樂大典》作「漂乎」,一本作「忽兮」。

飂兮若無止*。

無所繫縶。

* 案:「飂」河上公注本作「漂」,《永樂大典》「無」下有「所」字。

眾人皆有以,

以,用也。皆欲有所施用也。

而我獨頑似鄙*。

無所欲為,悶悶昏昏,若無所識,故曰,頑且鄙也。

* 案:一本無「而」字。

我獨異於人,而貴食母。

食母,生之本也。人者皆棄生民之本,貴末飾之華,故曰我獨欲異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