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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40章

Jack 在 週六, 12/17/2011 - 18:18 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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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道德經下篇

第三十八章

案:河上公注本此為論德章。《永樂大典》此章以下缺注,張之象所錄王注脫誤甚多,今無別本可校,姑仍舊文。

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無德。上德無為而無以為,下德為之而有以為。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故失道而後德,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前識者,道之華而愚之始。是以大丈夫處其厚,不居其薄;處其實,不居其華*。故去彼取此。

* 案:「扔」各本俱作「仍」。

* 案:焦竑云:「古本四句並作處。」

德者,得也。常得而無喪,利而無害,故以德為名焉。何以得德?由乎道也。何以盡德?以無為用。以無為用則莫不載也,故物無焉,則無物不經,有焉,則不足以免其生。是以天地雖廣,以無為心。聖王雖大,以虛為主。故曰以復而視,則天地之心見。至日而思之,則先王之至覩也。故滅其私而無其身,則四海莫不瞻,遠近莫不至。殊其己而有其心,則一體不能自全,肌骨不能相容,是以上德之人,唯道是用。不德其德,無執無用,故能有德而無不為。不求而得,不為而成,故雖有德而無德名也。下德求而得之,為而成之,則立善以治物,故德名有焉。求而得之必有失焉,為而成之必有敗焉。善名生則有不善應焉,故下德為之而有以為也。無以為者,無所偏為也。凡不能無為而為之者,皆下德也。仁義禮節是也。將明德之上下,輒舉下德以對上德,至於無以為,極下德下之量,上仁是也,足及於無以為而猶為之焉。為之而無以為,故有為,為之患矣。本在無為,母在無名,棄本捨母而適其子,功雖大焉,必有不濟。名雖美焉,偽亦必生。不能不為而成,不興而治,則乃為之,故有弘普博施仁愛之者,而愛之無所偏私,故上仁為之而無以為也。愛不能兼,則有抑抗正真而義理之者,忿枉祐直,助彼攻此物事而有以心為矣,故上義為之而有以為也。直不能篤則有游飾修文,禮敬之者,尚好修敬,校責往來,則不對之間,忿怒生焉。故上禮為之而莫之應,則攘臂而扔之。夫大之極也,其唯道乎,自此已往,豈足尊哉。故雖盛業大,富而有萬物,猶各得其德,雖貴以無為用,不能捨無以為體也。不能捨無以為體,則失其為大矣,所謂失道而後德也。以無為用,德其母,故能己不勞焉而物無不理。下此已往,則失用之母。不能無為而貴博施,不能博施而貴正直,不能正直而貴飾敬,所謂失德而後仁,失仁而後義,失義而後禮也。夫禮也,所始首於忠信不篤,通簡不陽,責備於表,機微爭制,夫仁義發於內,為之猶偽,況務外飾而可久乎。故夫禮者,忠信之薄而亂之首也。前識者,前人而識也,即下德之倫也。竭其聰明以為前識,役其智力以營庶事,雖德其情,姦巧彌密,雖豐其譽,愈喪篤實。勞而事昏,務而治薉,雖竭聖智而民愈害。舍己任物,則無為而泰。守夫素樸,則不順典制,聽彼所獲,棄此所守,識道之華而愚之首,故茍得其為功之母,則萬物作焉而不辭也,萬事存焉而不勞也。用不以形,御不以名,故名仁義可顯,禮敬可彰也。夫載之以大道,鎮之以無名,則物無所尚。志無所營,各任其貞,事用其誠,則仁德厚焉,行義正焉,禮敬清焉。棄其所載,舍其所生,用其成形,役其聰明,仁則誠焉,義其競焉,禮其爭焉。故仁德之厚,非用仁之所能也,行義之正,非用義之所成也。禮敬之清,非用禮之所濟也。載之以道,統之以母,故顯之而無所尚,彰之而無所競,用夫無名,故名以篤焉。用夫無形,故形以成焉。守母以存其子,崇本以舉其末,則形名俱有而邪不生。大美配天而華不作,故母不可遠,本不可失。仁義,母之所生,非可以為母。形器,匠之所成,非可以為匠也。捨其母而用其子,棄其本而適其末,名則有所分,形則有所止,雖極其大,必有不周。雖盛其美,必有患憂。功在為之,豈足處也。

 

第三十九章

案:河上公注本此為法本章。

昔之得一者,

昔,始也。一,數之始而物之極也。各是一物之生,所以為主也。物皆各得此一以成,既成而舍以居成,居成則失其母,故皆裂發歇竭滅蹶也。

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寧,神得一以靈,谷得一以盈,萬物得一以生,侯王得一以為天下貞。其致之*,

各以其一致此清、寧、靈、盈、生、貞。

* 案:各本「致」之下有「一也」二字。焦竑云:「開元本無。」

天無以清將恐裂,

用一以致清耳,非用清以清也。守一則清不失,用清則恐裂也。故為功之母,不可舍也。是以皆無用其功,恐喪其本也。

地無以寧將恐發,神無以靈將恐歇,谷無以盈將恐竭,萬物無以生將恐滅,侯王無以貴高*將恐蹶。故貴以賤為本,高以下為基。是以侯王自稱孤、寡、不穀。此非以賤為本耶?非乎?故致數輿無輿*,不欲琭琭如玉,珞珞如石*。

清不能為清,盈不能為盈,皆有其母以存其形,故清不足貴,盈不足多,貴在其母,而母無貴形。貴乃以賤為本,高乃以下為基,故致數輿乃無輿也,玉石琭琭珞珞,體盡於形,故不欲也。

* 案:各本以下有「貞」字。

* 案:兩「輿」字河上公注本作「車」,《釋文》作「輿」,原本誤作「譽」,今據《釋文》校改。

* 案:「珞珞」河上公注本作「落落」。

第四十章

案:河上公注本此為去用章。

反者道之動,

高以下為基,貴以賤為本,有以無為用,此其反也。動皆知其所無,則物通矣。故曰反者道之動也。

弱者道之用。

柔弱同通,不可窮極。

天下萬物生於有,有生於無。

天下之物皆以有為生,有之所始,以無為本,將欲全有,必反於無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