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莊公二十二年

Jack 在 三, 02/01/2012 - 21:00 發表
書籍首頁: 

 

二十二年,春,王正月,肆大眚。

癸丑,葬我小君文姜。

陳人殺其公子御寇。

夏,五月。

秋,七月,丙申,及齊高傒盟于防。

冬,公如齊納幣。 

二十二年,春,陳人殺其大子御寇,陳公子完與顓孫奔齊,顓孫自齊來奔。

齊侯使敬仲為卿,辭曰:「羈旅之臣,幸若獲宥,及於寬政,赦其不閑於教訓,而免於罪戾,弛於負擔,君之惠也。所獲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謗,請以死告。詩云:『翹翹車乘,招我以弓,豈不欲往,畏我友朋。』使為工正。

飲桓公酒,樂。公曰:「以火繼之。」辭曰:「臣卜其晝,未卜其夜,不敢。」君子曰:「酒以成禮,不繼以淫,義也。以君成禮,弗納於淫,仁也。」

初,懿氏卜妻敬仲,其妻占之曰:「吉,是謂:鳳皇于飛,和鳴鏘鏘;有媯之後,將育于姜。五世其昌,並于正卿。八世之後,莫之與京。」

陳厲公,蔡出也。故蔡人殺五父而立之,生敬仲。其少也。周史有以《周易》見陳侯者,陳侯使筮之,遇觀之否,曰:「是謂『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此其代陳有國乎?不在此,其在異國。非此其身,在其子孫。光遠而自他有耀者也,坤土也,巽風也,乾天也,風為天於土上,山也,有山之材,而照之以天光,於是乎居土上,故曰『觀國之光,利用賓于王』。庭實旅百,奉之以玉帛,天地之美具焉,故曰『利用賓于王』。猶有觀焉,故曰其在後乎。風行而著於土,故曰其在異國乎。若在異國,必姜姓也。姜,大嶽之後也。山嶽則配天,物莫能兩大。陳衰,此其昌乎。」

及陳之初亡也,陳桓子始大於齊,其後亡也,成子得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