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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高祖本紀第八

Jack 在 週六, 02/11/2012 - 15:06 發表

 

 

高祖,1沛豐邑中陽里人,姓劉氏,2字季。3父曰太公,4母曰劉媼。5其先劉媼嘗息大澤之陂,夢與神遇。是時雷電晦冥,太公往視,則見蛟龍於其上。6已而有身,遂產高祖。

1 《集解》漢書音義曰:「諱邦。」張晏曰:「禮謚法無『高』,以為功最高而為漢帝之太祖,故特起名焉。」

2 《集解》李斐曰:「沛,小沛也。劉氏隨魏徙大梁,移在豐,居中陽里。」孟康曰:「後沛為郡,豐為縣。」 《索隱》按:高祖,劉累之後,別食邑於范,士會之裔,留秦不反,更為劉氏。劉氏隨魏徙大梁,後居豐,今言「姓劉氏」者是。左傳「天子建德,因生以賜姓,胙之土,命之氏。諸侯以字為謚,因以為族」。說者以為天子賜姓命氏,諸侯命族,族者氏之別名也。然則因生賜姓,若舜生姚墟,以為姚姓,封之於虞,即號有虞氏是也。若其後子孫更不得賜姓,即遂以虞為姓,云「姓虞氏」。今此云「姓劉氏」,亦其義也。故姓者,所以統繫百代,使不別也。氏者,所以別子孫之所出。又系本篇言姓則在上,言氏則在下,故五帝本紀云「禹姓姒氏,契姓子氏,棄姓姬氏」是也。按:漢改泗水為沛郡,治相城,故注以沛為小沛也。

3 《索隱》按:漢書「名邦,字季」,此單云字,亦又可疑。按:漢高祖長兄名伯,次名仲,不見別名,則季亦是名也。故項岱云「高祖小字季,即位易名邦,後因諱邦不諱季,所以季布猶稱姓也」。

4 《索隱》皇甫謐云:「名執嘉。」王符云:「太上皇名煓。」與湍同音。 《正義》春秋握成圖云:「劉媼夢赤鳥如龍,戲己,生執嘉。」

5 《集解》文穎曰:「幽州及漢中皆謂老嫗為媼。」孟康曰:「長老尊稱也。左師謂太后曰『媼愛燕后賢長安君』。禮樂志『地神曰媼』。媼,母別名也,音烏老反。」 《索隱》韋昭云:「媼,婦人長老之稱。」皇甫謐云:「媼蓋姓王氏。」又據春秋握成圖以為執嘉妻含始,遊洛池,生劉季。詩含神霧亦云。姓字皆非正史所出,蓋無可取。今近有人云「母溫氏」。貞時打得班固泗水亭長古石碑文,其字分明作「溫」字,云「母溫氏」。貞與賈膺復、徐彥伯、魏奉古等執對反覆,沈歎古人未聞,聊記異見,於何取實也?孟康注「地神曰媼」者,禮樂志云「后土富媼」,張晏曰「坤為母,故稱媼」是也。 《正義》帝王世紀云:「漢昭靈后含始游洛池,有寶雞銜赤珠出炫日,后吞之,生高祖。」詩含神霧亦云。含始即昭靈后也。陳留風俗傳云:「沛公起兵野戰,喪皇妣於黃鄉,天下平定,使使者以梓宮招幽魂,於是丹蛇在水自灑,躍入梓宮,其浴處有遺髮,謚曰昭靈夫人。」漢儀注云:「高帝母起兵時死小黃城,後於小黃立陵廟。」括地志云:「小黃故城在汴州陳留縣東北三十三里。」顏師古云:「皇甫謐等妄引讖記,好奇騁博,強為高祖父母名字,皆非正史所說,蓋無取焉。寧有劉媼本姓實存,史遷肯不詳載?即理而言,斷可知矣。」

6 《索隱》按:詩含神霧云「赤龍感女媼,劉季興」。又廣雅云「有鱗曰蛟龍」。

 

高祖為人,隆準而龍顏,1美須髯,左股有七十二黑子2。仁而愛人,喜施,3意豁如也。4常有大度,不事家人生產作業。及壯,試為吏,5為泗水亭長,6廷中吏無所不狎侮。好酒及色。常從王媼、武負貰酒,7醉臥,武負、王媼見其上常有龍,怪之。高祖每酤留飲,酒讎數倍。8及見怪,歲竟,此兩家常折券棄責。9

1 《集解》服虔曰:「準音拙。」應劭曰:「隆,高也。準,頰權準也。顏,額顙也,齊人謂之顙,汝南、淮、泗之閒曰顏。」文穎曰:「準,鼻也。」 《索隱》李斐云:「準,鼻也。始皇蜂目長準,蓋鼻高起。」爾雅:「顏,額也。」文穎曰:「高祖感龍而生,故其顏貌似龍,長頸而高鼻。」

2 《正義》河圖云:「帝劉季口角戴勝,斗胸,龜背,龍股,長七尺八寸。」合誠圖云:「赤帝體為朱鳥,其表龍顏,多黑子。」按:左,陽也。七十二黑子者,赤帝七十二日之數也。木火土金水各居一方,一歲三百六十日,四方分之,各得九十日,土居中央,並索四季,各十八日,俱成七十二日,故高祖七十二黑子者,應火德七十二日之徵也。有一本「七十日」者,非也。許北人呼為「黶子」,吳楚謂之「誌」。誌,記也。

3 《正義》喜,許記反。施,尸豉反。

4 《集解》服虔曰:「豁,達也。」

5 《集解》應劭曰:「試補吏。」

6 《正義》秦法,十里一亭,十亭一鄉。亭長,主亭之吏。高祖為泗水亭長也。國語有「寓室」,即今之亭也。亭長,蓋今里長也。民有訟諍,吏留平辨,得成其政。括地志云:「泗水亭在徐州沛縣東一百步,有高祖廟也。」

7 《集解》韋昭曰:「貰,賒也。」 《索隱》鄒誕生貰音世,與字林聲韻並同。又音時夜反。廣雅云:「貰,賒也。」說文云:「貰,貸也。」臨淮有貰陽縣。漢書功臣表「貰陽侯劉纏」,而此紀作「射陽」,則「貰」亦「射」也。

8 《集解》如淳曰:「讎亦售。」 《索隱》樂彥云借「讎」為「售」,蓋古字少,假借耳。今亦依字讀。蓋高祖大度,既貰飲,且讎其數倍價也。

9 《索隱》周禮小司寇云:「聽稱責以傅別。」鄭司農云:「傅別,券書也。」康成云:「傅別,謂大手書於札中而別之也。」然則古用簡札書,故可折。至歲終總棄不責也。

 

高祖常繇咸陽,1縱觀,觀秦皇帝,2喟然太息曰:「嗟乎,大丈夫當如此也!」

1 《集解》應劭曰:「徭役也。」 《索隱》韋昭云:「秦所都,武帝更名渭城。」應劭云:「今長安也。」按:關中記云「孝公都咸陽,今渭城是,在渭北。始皇都咸陽,今城南大城是也」。名咸陽者,山南曰陽,水北亦曰陽,其地在渭水之北,又在九嵕諸山之南,故曰咸陽。

2 《正義》包愷云:「上音館,下音官。恣意,故縱觀也。」

 

單父人呂公1善沛令,避仇從之客,因家沛焉。沛中豪桀吏聞令有重客,皆往賀。蕭何為主吏,2主進,3令諸大夫曰:4「進不滿千錢,坐之堂下。」高祖為亭長,素易諸吏,乃紿為謁曰5「賀錢萬」,實不持一錢。謁入,呂公大驚,起,迎之門。呂公者,好相人,見高祖狀貌,因重敬之,引入坐。蕭何曰:「劉季固多大言,少成事。」高祖因狎侮諸客,遂坐上坐,6無所詘。7酒闌,8呂公因目固留高祖。9高祖竟酒,後。呂公曰:「臣少好相人,10相人多矣,無如季相,願季自愛。臣有息女,11願為季箕帚妾。」酒罷,呂媼怒呂公曰:「公始常欲奇此女,與貴人。沛令善公,求之不與,何自妄許與劉季?」呂公曰:「此非兒女子所知也。」卒與劉季。呂公女乃呂后也,生孝惠帝、魯元公主。12

1 《集解》漢書音義曰:「單音善。父音斧。」 《索隱》韋昭云:「單父,縣名,屬山陽。」崔浩云:「史失其名,但舉姓而言公。」又按:漢書舊儀云「呂公,汝南新蔡人」。又相經云「魏人呂公,名文,字叔平」也。

2 《集解》孟康曰:「主吏,功曹也。」

3 《集解》文穎曰:「主賦斂禮進,為之帥。」 《索隱》鄭氏云:「主賦斂禮錢也。」顏師古曰:「進者,會禮之財。字本作『賮』,聲轉為『進』。『宣帝數負進』,義與此同。」

4 《正義》大夫,客之貴者總稱之。

5 《集解》應劭曰:「紿,欺也。音殆。」 《索隱》韋昭云:「紿,詐也。」劉氏云:「紿,欺負也。」何休云:「紿,疑也。」謂高祖素狎易諸吏,乃詐為謁。謁謂以札書姓名,若今之通刺,而兼載錢穀也。

6 《正義》上在果反。下在臥反。

7 《正義》音丘忽反。

8 《集解》文穎曰:「闌言希也。謂飲酒者半罷半在,謂之闌。」

9 《正義》不敢對眾顯言,故目動而留之。

10 《集解》張晏曰:「古人相與語多自稱臣,自卑下之道,若今人相與語皆自稱僕。」

11 《正義》息,生也。謂所生之女也。

12 《集解》服虔曰:「元,長也。食邑於魯。」韋昭曰:「元,謚也。」 《正義》漢制,帝女曰「公主」,儀比諸侯;姊妹曰「長公主」,儀比諸侯王;姑曰「大長公主」,儀比諸侯王。

 

高祖為亭長時,常告歸之田。1呂后與兩子居田中耨,有一老父過請飲,呂后因餔之。2老父相呂后曰:「夫人天下貴人。」令相兩子,見孝惠,曰:「夫人所以貴者,乃此男也。」相魯元,亦皆貴。老父已去,高祖適從旁舍來,呂后具言客有過,相我子母皆大貴。高祖問,曰:「未遠。」乃追及,問老父。老父曰:「鄉者夫人嬰兒皆似君,君相貴不可言。」高祖乃謝曰:「誠如父言,不敢忘德。」及高祖貴,遂不知老父處。

1 《集解》服虔曰:「告音如『嗥呼』之『嗥』。」李斐曰:「休謁之名也。吉曰告,凶曰寧。」孟康曰:「古者名吏休假曰告。告又音嚳。漢律,吏二千石有予告、賜告。予告者,在官有功最,法所當得者也。賜告者,病滿三月當免,天子優賜,復其告,使得帶印紱,將官屬,歸家治疾也。」 《索隱》韋昭云:「告,請歸乞假也。音『告語』之『告』。故戰國策曰『商君告歸』,延篤以為告歸,今之歸寧也。」劉伯莊、顏師古並音古篤反,非號嚳兩音也。按:東觀漢記田邑傳云「邑年三十,歷卿大夫,號歸罷,厭事,少所嗜欲」。尋號與嗥同,古者當有此語,故服氏云「如號呼之號」,音豪。今以服虔雖據田邑「號歸」,亦恐未得。然此「告」字當音誥,誥號聲相近,故後「告歸」「號歸」遂變耳。

2 《正義》必捕反,以食飼人也。父本請飲,呂后因飼之。國語云:「國中童子無不餔。」

 

高祖為亭長,乃以竹皮為冠,令求盜之薛治之,1時時冠之,2及貴常冠,所謂「劉氏冠」3乃是也。

1 《集解》應劭曰:「以竹始生皮作冠,今鵲尾冠是也。求盜者,舊時亭有兩卒,其一為亭父,掌開閉埽除,一為求盜,掌逐捕盜賊。薛,魯國縣也。有作冠師,故往治之。」 《索隱》應劭云:「一名『長冠』。側竹皮裹以縱前,高七寸,廣三寸,如板。」又蔡邕獨斷云:「長冠,楚制也。高祖以竹皮為之,謂之『劉氏冠』。」司馬彪輿服志亦以「劉氏冠」為鵲尾冠也。應劭云:「舊亭卒名『弩父』,陳、楚謂之y亭父』,或云『亭部』,淮、泗謂之『求盜』也。」

2 《正義》音館,下同。

3 《正義》音官。顏師古云:「後號為『劉氏冠』。其後詔曰『爵非公乘以上下得冠劉氏冠』,即此也。」

 

高祖以亭長為縣送徒酈山,徒多道亡。自度比至皆亡之,1到豐西澤中,止飲,夜乃解縱所送徒。曰:「公等皆去,吾亦從此逝矣!」徒中壯士願從者十餘人。高祖被酒,2夜徑3澤中,令一人行前。4行前者還報曰:「前有大蛇當徑,5願還。」高祖醉,曰:「壯士行,何畏!」乃前,拔劍擊斬蛇。6蛇遂分為兩,7徑開。行數里,醉,因臥。後人來至蛇所,有一老嫗夜哭。人問何哭,嫗曰:「人殺吾子,故哭之。」人曰:「嫗子何為見殺?」嫗曰:「吾子,白帝子也,化為蛇,當道,今為赤帝子斬之,8故哭。」人乃以嫗為不誠,欲告之,9嫗因忽不見。後人至,高祖覺。10後人告高祖,高祖乃心獨喜,自負。11諸從者日益畏之。

1 《正義》度,田洛反。比,必寐反。

2 《正義》被,加也。

3 《索隱》舊音經。按:廣雅云「徑,斜過也」。字林云「徑,小道也,音古定反」。言酒後放徒,夜徑行澤中,不敢由正路,且從而求疾也。

4 《正義》行音下孟反。

5 《索隱》音逕。鄭玄曰:「步道曰徑也。」

6 《索隱》漢舊儀云「斬蛇劍長七尺」。又高祖云「吾以布衣提三尺劍取天下」。二文不同者,崔豹古今注「當高祖為亭長,理應提三尺劍耳;及貴,當別得七尺寶劍」,故舊儀因言之。 《正義》按:其蛇大,理須別求是劍斬之。三尺劍者,常佩之劍。括地志云:「斬蛇溝源出徐州豐縣中平地,故老云高祖斬蛇處,至縣西十五里入泡水也。」

7 《索隱》謂斬蛇分為兩段也。

8 《集解》應劭曰:「秦襄公自以居西戎,主少昊之神,作西畤,祠白帝。至獻公時櫟陽雨金,以為瑞,又作畦畤,祠白帝。少昊,金德也。赤帝堯後,謂漢也。殺之者,明漢當滅秦也。秦自謂水,漢初自謂土,皆失之。至光武乃改定。」 《索隱》按:太康地理志云「畤在櫟陽故城內。其畤如畦,故曰畦畤」。畦音戶圭反。應注云「秦自謂水」者,按秦文公獲黑龍,命河為德水是也。又按:春秋合誠圖云「水神哭,子褒敗」。宋均以為高祖斬白蛇而神母哭,則此母水精也。此皆謬說。又注云「至光武乃改」者,謂改漢為火德,秦為金德,與雨金及赤帝子之理合也。

9 《集解》徐廣曰:「一作『苦』。」 《索隱》漢書作「苦」,謂欲困苦辱之。一本或作「笞」。說文云:「笞,擊也。」

10 《索隱》包愷、劉伯莊音古孝反。

11 《集解》應劭曰:「負,恃也。」 《索隱》晉灼云:「自恃斬蛇事。」

 

秦始皇帝常曰「東南有天子氣」,於是因東游以厭之。1高祖即自疑,亡匿,隱於芒、碭山澤巖石之閒。2呂后與人俱求,常得之。高祖怪問之。呂后曰:「季所居上常有雲氣,3故從往常得季。」高祖心喜。沛中子弟或聞之,多欲附者矣。

1 《索隱》厭音一涉反,又一冉反。廣雅云:「厭,鎮也。」

2 《集解》徐廣曰:「芒,今臨淮縣也。碭縣在梁。」駰案:應劭曰「二縣之界有山澤之固,故隱於其閒也」。 《正義》括地志云:「宋州碭山縣在州東一百五十里,本漢碭縣也。碭山在縣東。」

3 《正義》京房易(兆)〔飛〕候云:「何以知賢人隱?(顏)師(古)曰:『四方常有大雲,五色具而不雨,其下有賢人隱矣。』」故呂后望雲氣而得之。

 

秦二世元年1秋,陳勝等起蘄,2至陳而王,號為「張楚」。諸郡縣皆多殺其長吏以應陳涉。沛令恐,欲以沛應涉。掾、主吏蕭何、曹參3乃曰:「君為秦吏,今欲背之,率沛子弟,恐不聽。願君召諸亡在外者,可得數百人,因劫眾,4眾不敢不聽。」乃令樊噲召劉季。劉季之眾已數十百人矣。5

1 《集解》徐廣曰:「高祖時年四十八。」 《索隱》應劭云:「始皇欲以一至萬,示不相襲。始者一,故至子稱二世。」崔浩云:「二世,始皇子胡亥。」又按:善文稱隱士云「趙高為二世殺十七兄而立今王」,則二世是第十八子也。

2 《索隱》蘄,縣名,屬沛,音機,又音旂。

3 《索隱》按:漢書蕭、曹傳,參為獄掾,何為主吏也。

4 《索隱》說文云「以力脅之云劫」也。

5 《索隱》漢書作「數百人」。劉伯莊云「言數十人或至百人」,則是百人已下也。

 

於是樊噲從劉季來。沛令後悔,恐其有變,乃閉城城守,欲誅蕭、曹。蕭、曹恐,踰城保劉季。1劉季乃書帛射城上,謂沛父老曰:「天下苦秦久矣。今父老雖為沛令守,諸侯並起,今屠沛。2沛今共誅令,擇子弟可立者立之,以應諸侯,則家室完。不然,父子俱屠,無為也。」父老乃率子弟共殺沛令,開城門迎劉季,欲以為沛令。劉季曰:「天下方擾,諸侯並起,今置將不善,壹敗塗地3。吾非敢自愛,恐能薄,4不能完父兄子弟。此大事,願更相推擇可者。」蕭、曹等皆文吏,自愛,恐事不就,後秦種族其家,盡讓劉季。諸父老皆曰:「平生所聞劉季諸珍怪,當貴,且卜筮之,莫如劉季最吉。」於是劉季數讓。眾莫敢為,乃立季為沛公。5祠黃帝,祭蚩尤於沛庭,6而釁鼓7旗,幟皆赤。8由所殺蛇白帝子,殺者赤帝子,故上赤。於是少年豪吏如蕭、曹、樊噲等皆為收沛子弟二三千人,攻胡陵、9方與,10還守豐。

1 《集解》韋昭曰:「以為保障。」

2 《索隱》按:范曄云「剋城多所誅殺,故云屠也」。

3 《索隱》言一朝破敗,使肝腦塗地。

4 《正義》能,才能也。高祖謙言材能薄劣,不能完全其眾。能者,獸,形色似熊,足似鹿。為物堅中而強力,人之有賢才者,皆謂之能也。

5 《集解》徐廣曰:「九月也。」駰案:漢書音義曰「舊楚僭稱王,其縣宰為公。陳涉為楚王,沛公起應涉,故從楚制稱曰公」。

6 《集解》應劭曰:「左傳曰黃帝戰於阪泉,以定天下。蚩尤好五兵,故祠祭之求福祥也。」瓚曰:「管仲云『割盧山交而出水,金從之出,蚩尤受之以作劍戟』。」 《索隱》按:管子云「葛盧之山,發而出金」,今注引「發」作「交」及「割」,皆誤也。

7 《集解》應劭曰:「釁,祭也。殺牲以血塗鼓曰釁。」瓚曰:「案禮記及大戴禮有釁廟之禮,皆無祭事。」 《索隱》說文云:「釁,血祭也。」司馬法曰:「血于鼙鼓者,神戎器也。」顏師古曰:「凡殺牲以血祭者,皆名為釁。」臣瓚以為「皆無祭事」,非也。又古人新成鐘鼎,亦必釁之。應劭云:「釁呼為舋。」馬融注周禮灼龜之兆云:「謂其象似玉、瓦、原之釁,是用名之。」此說皆非。 音火稼反。

8 《索隱》墨翟云:「幟,帛長丈五,廣半幅。」字詁云:「幟,標也。」字林云:「熊旗五斿,謂與士卒為期於其下,故曰旗也。」幟,或作「識」,或作「志」。嵇康音試。蕭該音熾。

9 《索隱》鄧展曰:「縣名,屬山陽,章帝改曰胡陸。」

10 《集解》鄭德曰:「音房豫,屬山陽郡。」 《索隱》鄭玄曰「屬山陽」也。

 

秦二世二年,陳涉之將周章1軍西至戲2而還。3燕、趙、齊、魏皆自立為王。4項氏起吳。秦泗川監平5將兵圍豐,二日,出與戰,破之。命雍齒守豐,引兵之薛。泗州守壯6敗於薛,走至戚,7沛公左司馬得泗川守壯,殺之。8沛公還軍亢父,9至方與,(周市來攻方與)未戰。陳王使魏人周市略地。周市使人謂雍齒曰:「豐,故梁徙也。10今魏地已定者數十城。齒今下魏,魏以齒為侯守豐。不下,且屠豐。」雍齒雅不欲屬沛公,11及魏招之,即反為魏守豐。沛公引兵攻豐,不能取。沛公病,還之沛。沛公怨雍齒與豐子弟叛之,聞東陽甯君、秦嘉12立景駒為假王,在留,13乃往從之,欲請兵以攻豐。是時秦將章邯從陳,別將司馬尼14將兵北定楚地,屠相,至碭。15東陽甯君、沛公引兵西,與戰蕭西,16不利。還收兵聚留,引兵攻碭,三日乃取碭。因收碭兵,得五六千人。攻下邑,17拔之。18還軍豐。聞項梁在薛,19從騎百餘往見之。20項梁益沛公卒五千人,五大夫將十人。21沛公還,引兵攻豐。22

1 《索隱》應劭云:「章字文,陳人。」

2 《索隱》文穎云:「在新豐東二十里戲亭北。」孟康云:「水名也。」又述征記云:「戲水自驪山馮公谷北流,歷戲亭,東入渭。」按:今其水東惟有戲驛存。

3 《索隱》為章邯所破而還。邯音酣。

4 《索隱》按:漢書高紀,二世二年八月,武臣自立為趙王,田儋自立為齊王,韓廣自立為燕王,魏咎自立為魏王也。

5 《集解》文穎曰:「泗川,今沛郡也,高祖更名沛。秦時御史監郡,若今刺史。平,名也。」 《索隱》如淳云:「秦并天下為三十六郡,置守、尉、監,故此有『監平』,下有『守壯』,則平、壯皆名也。」

6 《集解》如淳曰:「壯,名也。」

7 《集解》如淳曰:「戚音將毒反。」 《索隱》晉灼云:「東海縣也。」鄭德、包愷並如字讀。李登音千笠反。 《正義》括地志云:「沂州臨沂縣有漢戚縣故城。地理志云臨沂縣屬東海郡。」

8 《索隱》顏師古云「得,司馬之名」,非也。按:後云「左司馬曹無傷」,自此已下更不見替易處,蓋是左司馬無傷得泗川守壯而殺之耳。

9 《集解》鄭德曰:「亢音人相亢答,父音甫。屬任城郡。」 《索隱》舊音剛。劉伯莊、包愷並同音苦浪反。 《正義》音剛,又苦浪反。括地志云:「亢父,縣也,沛公屯軍於此也。」

10 《集解》文穎曰:「梁惠王孫假為秦所滅,轉東徙於豐,故曰『豐,梁徙』。」

11 《集解》服虔曰:「雅,故也。」蘇林曰:「雅,素也。」

12 《集解》文穎曰:「秦嘉,東陽郡人也,為甯縣君。」瓚曰:「陳勝傳曰『廣陵人秦嘉』,然則嘉非東陽人也。秦嘉初起兵於郯,號曰大司馬,又不為甯縣君。東陽甯君自一人,秦嘉又自一人。」 《索隱》臣瓚以為二人。按:下文直云「東陽甯君」,又別言「秦嘉」,明臣瓚之說為得。顏師古以甯是姓,君者,時人號曰君耳。

13 《索隱》韋昭云:「今彭城留縣也。」 《正義》括地志云:「留城在徐州沛縣東南五十里,即張良所封處。」

14 《集解》如淳曰:「從陳涉將也。涉在陳,其將相別在他許,皆稱陳。尼,章邯司馬。」 《索隱》謂章邯從陳別將,將兵向他處,而遣司馬尼將領兵士,北定楚地,故如淳云「尼,章邯司馬」也。孔文祥亦曰「邯別遣尼屠相」。又一說云「從謂追逐之,言章邯討逐陳別將,而司馬尼別將兵北定楚」,亦通。

15 《索隱》韋昭云:「相,沛縣。」應劭曰:「碭屬梁國。」蘇林音唐,又音宕。 《正義》括地志云:「故相城在徐州符離縣西北九十里。碭在宋州東一百五十里。」

16 《索隱》韋昭云:「蕭,沛之縣名,謂在蕭縣之西也。」

17 《索隱》韋昭云:「縣名,屬梁國。」

18 《索隱》按:范曄云「得城為拔」是也。

19 《正義》今徐州滕縣,故薛城也。

20 《集解》徐廣曰:「三月。」

21 《集解》蘇林曰:「五大夫,第九爵也。以五大夫為將,凡十人也。」

22 《集解》徐廣曰:「表云『拔之,雍齒奔魏』。」

 

從項梁月餘,項羽已拔襄城1還。項梁盡召別將居薛。聞陳王定死,因立楚後懷王孫心為楚王,治盱台。2項梁號武信君。居數月,北攻亢父,救東阿,3破秦軍。齊軍歸,楚獨追北4,使沛公、項羽別攻城陽,5屠之。軍濮陽之東,6與秦軍戰,破之。

1 《索隱》韋昭云:「穎川縣。」 《正義》襄城,許州縣。

2 《索隱》韋昭云:「臨淮縣。音吁夷。」 《正義》楚縣也。

3 《索隱》韋昭云:「東郡之縣名。」 《正義》濟州縣也。

4 《集解》服虔曰:「師敗曰北。」

5 《索隱》按地理志屬濟陰。

6 《索隱》韋昭云:「東郡之縣名。」 《正義》濮陽故城在濮州西八十六里,本漢濮陽縣。

 

秦軍復振,1守濮陽,環水。2楚軍去而攻定陶,3定陶未下。沛公與項羽西略地至雍丘之下,4與秦軍戰,大破之,斬李由。還攻外黃,5外黃未下。

1 《集解》李奇曰:「振,整也。」如淳曰:「振,起也。收敗卒自振迅而復起也。」

2 《集解》文穎曰:「決水以自環守為固也。」張晏曰:「依河水以自環繞作壘。」 《正義》按:二說皆通。其濮陽縣北臨黃河,言秦軍北阻黃河,南鑿溝引黃河水環繞作壁壘為固,楚軍乃去。

3 《索隱》按:地理志濟陰之縣也。

4 《索隱》韋昭云:「故杞國,今陳留之縣。」

5 《索隱》韋昭云:「上陳留縣。」 《正義》在雍丘東。

 

項梁再破秦軍,有驕色。宋義1諫,不聽。秦益章邯兵,夜銜枚擊項梁,2大破之定陶,項梁死。沛公與項羽方攻陳留,聞項梁死,引兵與呂將軍俱東。呂臣軍彭城東,項羽軍彭城西,沛公軍碭。

1 《索隱》荀悅漢紀云「故楚令尹宋義」,當別有所出也。

2 《集解》周禮有銜枚氏。鄭玄曰「銜枚,止言語囂讙也。枚狀如箸,橫銜之,繣結於項者」。繣音獲。

 

章邯已破項梁軍,則以為楚地兵不足憂,乃渡河,北擊趙,大破之。當是之時,趙歇1為王,秦將王離圍之鉅鹿城,此所謂河北之軍也。

1 《索隱》蘇林音如字。鄭德音「遏絕」之「遏」。徐廣音烏轄反。今依字讀之也。

 

秦二世三年,楚懷王見項梁軍破,恐,徙盱台都彭城,并呂臣、項羽軍自將之。以沛公為碭郡長,1封為武安侯,將碭郡兵。封項羽為長安侯,號為魯公。呂臣為司徒,其父呂青為令尹。2

1 《正義》括地志云:「宋州本秦碭郡。」蘇林云:「長如郡守。」韋昭云:「秦名曰守,是時改曰長。」

2 《索隱》按表,青封信陽侯。 《正義》應劭云:「天子曰師尹,諸侯曰令尹。時去六國近,故置令尹。」臣瓚曰:「諸侯之卿,唯楚稱令尹,其餘國不稱。時立楚之後,故置官司皆如楚舊也。」

 

趙數請救,懷王乃以宋義為上將軍,項羽為次將,范增為末將,北救趙。令沛公西略地入關。與諸將約,先入定關中者王之。1

1 《索隱》韋昭云:「函谷、武關也。」又三輔舊事云:「西以散關為界,東以函谷為界,二關之中謂之關中。」

 

當是時,秦兵彊,常乘勝逐北,諸將莫利先入關。獨項羽怨秦破項梁軍,奮,1願與沛公西入關。懷王諸老將皆曰:「項羽為人僄悍猾賊。2項羽嘗攻襄城,襄城無遺類,3皆阬之,諸所過無不殘滅。且楚數進取,4前陳王、5項梁皆敗。不如更遣長者扶義而西,6告諭秦父兄。秦父兄苦其主久矣,今誠得長者往,毋侵暴,宜可下。今項羽僄悍,今7不可遣。獨沛公素寬大長者,可遣。」卒不許項羽,而遣沛公西略地,收陳王、項梁散卒。乃道碭8至成陽,與杠里9秦軍夾壁,破(魏)〔秦〕二軍。楚軍出兵擊王離,大破之。10

1 《索隱》韋昭云:「憤激也。」

2 《索隱》說文云:「僄,疾也;悍,勇也。」方言云:「僄,輕也。」劉音匹妙反。猾賊,漢書作「禍賊」也。

3 《集解》徐廣曰:「遺,一作『噍』。噍,食也,音在妙反。」駰案:如淳曰「類無復有活而噍食者也。青州俗言無遺為無噍類」。

4 《集解》如淳曰:「楚謂陳涉也。數進取,多所攻取。」

5 《集解》漢書音義曰:「陳涉也。」

6 《正義》遣長者扶持仁義而西,告諭秦長少,令降下也。

7 《集解》徐廣曰:「一無此字。」

8 《集解》漢書音義曰:「道由碭也。」

9 《集解》漢書音義曰:「二縣名。」 《索隱》成陽在濟陰,韋昭云「在穎川」,非也。服虔云:「杠里,縣名。」如淳云:「秦軍所別屯地名也。」

10 《集解》徐廣曰:「表云三年十月,攻破東郡尉及王離軍於成武南。」

 

沛公引兵西,遇彭越昌邑,1因與俱攻秦軍,戰不利。還至栗,2遇剛武侯,3奪其軍,可四千餘人,并之。與魏將皇欣、魏申徒武蒲之軍4并攻昌邑,昌邑未拔。西過高陽。5酈食其6(謂)〔為〕監門,曰:「諸將過此者多,吾視沛公大人長者。」乃求見說沛公。沛公方踞床,使兩女子洗足。酈生不拜,長揖,曰:「足下必欲誅無道秦,不宜踞見長者。」於是沛公起,攝衣謝之,延上坐。食其說沛公襲陳留,7得秦積粟。乃以酈食其為廣野君,8酈商為將,將陳留兵,與偕攻開封,9開封未拔。西與秦將楊熊戰白馬,10又戰曲遇11東,大破之。楊熊走之滎陽,12二世使使者斬以徇。13南攻潁陽,屠之。因張良遂略韓地轘轅。14

1 《正義》地理志云昌邑縣屬山陽。括地志云:「在曹州成武縣東北三十二里,有梁丘故城是也。」

2 《索隱》韋昭云:「縣名,屬沛。」

3 《集解》應劭曰:「楚懷王將也。」漢書音義曰:「功臣表云棘蒲剛侯陳武。武,一姓柴。『剛武侯』宜為『剛侯武』,魏將也。」瓚曰:「功臣表柴武以將軍起薛,別救東阿,至霸上,入漢中,非懷王將也,又非魏將也,例未稱謚。」 《正義》顏師古云:「史失其名姓,唯識其爵號,不知誰也,不當改為『剛侯武』。應氏以為懷王將,又云魏將,無據矣。」表六年三月封。孟、顏二人說是。

4 《正義》並魏將也。欣字或作「訢」,音許斤反。蒲,漢書作「滿」,並通也。

5 《集解》文穎曰:「聚邑名也,屬陳留圉縣。」瓚曰:「陳留傳曰在雍丘西南。」

6 《集解》鄭德曰:「音歷異基。」

7 《集解》漢書音義曰:「春秋傳曰輕行無鐘鼓曰襲。」

8 《索隱》韋昭云:「在山陽。」

9 《索隱》韋昭云:「河南縣。」

10 《索隱》韋昭云:「東郡縣。」 《正義》括地志云:「白馬故城在滑州衛南縣西南二十四里。戴延之西征記云白馬城,故衛之漕邑。」

11 《索隱》徐廣云「在中牟」。韋昭云「志不載」。司馬彪郡國志中牟有曲遇聚也。

12 《索隱》韋昭云:「故衛地,河南縣也。」

13 《集解》徐廣曰:「四月。」

14 《集解》文穎曰:「河南新鄭南至潁川南北,皆韓地也。以良累世相韓,故因之。」瓚曰:「轘轅,險道名,在緱氏東南。」 《索隱》按:十三州志云河南緱氏縣,以山為名。一云轘轅凡九十二曲,是險道也。

 

當是時,趙別將司馬卬方欲渡河入關,沛公乃北攻平陰,1絕河津。南,戰雒陽東,軍不利,還至陽城,2收軍中馬騎,與南陽守齮3戰犨東,4破之。略南陽郡,南陽守齮走,保城守宛。5沛公引兵過而西。張良諫曰:「沛公雖欲急入關,秦兵尚眾,距險。今不下宛,宛從後擊,彊秦在前,此危道也。」於是沛公乃夜引兵從他道還,更旗幟,黎明,6圍宛城三匝。7南陽守欲自剄。其舍人陳恢曰:「死未晚也。」乃踰城見沛公,曰:「臣聞足下約,先入咸陽者王之。今足下留守宛。宛,大郡之都也,連城數十,人民眾,積蓄多,吏人自以為降必死,故皆堅守乘城。8今足下盡日止攻,士死傷者必多;引兵去宛,宛必隨足下後:足下前則失咸陽之約,後又有彊宛之患。為足下計,莫若約降,封其守,因使止守,引其甲卒與之西。諸城未下者,聞聲爭開門而待,足下通行無所累。」沛公曰:「善。」9乃以宛守為殷侯,10封陳恢千戶。引兵西,無不下者。至丹水,11高武侯鰓、12襄侯王陵降西陵。13還攻胡陽,14遇番君別將梅鋗,與皆,降析、酈。15遣魏人甯昌使秦,使者未來。是時章邯已以軍降項羽於趙矣。

1 《集解》地理志河南有平陰縣,今河陰是也。

2 《正義》今洛州,夏禹所都。

3 《索隱》音檥。許慎以為側齧也。

4 《集解》地理志南陽有犨縣。

5 《正義》守音狩。宛,於元反。括地志云:「南陽縣故城在宛大城之南隅,其西南有二面,皆故宛城。」

6 《索隱》音犁。黎猶比也,謂比至天明也。漢書作「遲」,音值。值,待也,謂待天明,皆言早意也。

7 《索隱》按:楚漢春秋曰「上南攻宛,匿旌旗,人銜枚,馬東舌,雞未鳴,圍宛城三匝」也。

8 《索隱》李奇曰:「乘,守也。」韋昭曰:「乘,登也。」

9 《集解》徐廣曰:「七月也。」

10 《索隱》韋昭曰:「在河內。」

11 《索隱》韋昭曰:「在河內。」 《正義》括地志云:「故丹城在鄧州內鄉縣西南百三十里,南去丹水二百步。汲冢紀年云后稷放帝子丹朱于丹水是也。輿地志云秦為丹水縣也。地理志云丹水縣屬弘農郡。抱朴子云『丹水出丹魚,先夏至十日,夜伺之,魚浮水側,光照如火,網而取之,割其血以塗足,可以步行水上,長居川中不溺』。」

12 《集解》蘇林曰:「鰓音『魚鰓』之『鰓』。」晉灼曰:「功臣表戚鰓也。」

13 《集解》韋昭曰:「漢封王陵為安國侯,初起兵時在南陽,南陽有穰縣,疑『襄』當為『穰』,而無『禾』,字省耳。今『邵公』或作『召』字,此類多矣。」瓚曰:「時韓成封穰侯,江夏有襄,是陵所封。」 《索隱》按:王陵封安國侯,是定天下為丞相時封耳。此言襄侯,當如臣瓚解,蓋初封江夏之襄也。

14 《集解》一云「陵」。 《索隱》韋昭曰:「南陽縣。」

15 《集解》如淳曰:「持益反。」 《索隱》鄒誕生音錫。酈音歷,蘇林、如淳音擲。析屬弘農,酈屬南陽,出地理志。而左傳云析一名白羽。顏師古云「析,今內鄉縣。酈,今菊潭縣」。

 

初,項羽與宋義北救趙,及項羽殺宋義,代為上將軍,諸將黥布皆屬,破秦將王離軍,降章邯,諸侯皆附。及趙高已殺二世,使人來,欲約分王關中。沛公以為詐,乃用張良計,使酈生、陸賈往說秦將,啗以利,因襲攻武關,1破之。又與秦軍戰於藍田南,益張疑兵旗幟,諸所過毋得掠鹵,2秦人??,秦軍解,因大破之。又戰其北,大破之。乘勝,遂破之。

1 《索隱》左傳云楚司馬起(營所)〔豐析〕以臨上雒,謂晉人曰「將通於少習」,杜預以為商縣武關也。又太康地理志武關當冠軍縣西,嶢關在武關西也。

2 《集解》應劭曰:「鹵與『虜』同。」

 

漢元年十月,1沛公兵遂先諸侯至霸上。2秦王子嬰素車白馬,係頸以組,封皇帝璽符節,3降軹道旁。4諸將或言誅秦王。5沛公曰:「始懷王遣我,固以能寬容;且人已服降,又殺之,不祥。」乃以秦王屬吏,6遂西入咸陽。欲止宮休舍,7樊噲、張良諫,乃封秦重寶財物府庫,還軍霸上。召諸縣父老豪桀曰:「父老苦秦苛法久矣,誹謗8者族,偶語者棄巿9。吾與諸侯約,先入關者王之,吾當王關中。與父老約,法三章耳:10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11餘悉除去秦法。諸吏人皆案堵如故。12凡吾所以來,為父老除害,非有所侵暴,無恐!且吾所以還軍霸上,待諸侯至而定約束耳。」乃使人與秦吏行縣鄉邑,告諭之。秦人大喜,爭持牛羊酒食獻饗軍士。沛公又讓不受,曰:「倉粟多,非乏,不欲費人。」人又益喜,唯恐沛公不為秦王。

1 《集解》如淳曰:「張蒼傳云以高祖十月至霸上,故因秦以十月為歲首。」 《正義》沛公乙未年十月至霸上。項羽封十八諸侯,沛公封漢王,後劉項五年戰鬥,漢遂滅楚,天下歸漢,故卻書初至霸上之月。

2 《正義》故霸陵在雍州萬年縣東北二十五里。漢霸陵,文帝之陵邑也,東南去霸陵十里。地理志云:「霸陵故芷陽,文帝更名。」三秦記云:「霸城,秦穆公築為宮,因名霸城。漢於此置霸陵。」廟記云:「霸城,漢文帝築。沛公入關,遂至霸上,即此也。」

3 《索隱》韋昭云:「天子印稱璽,又獨以玉。符,發兵符也。節,使者所擁也。」說文云:「符,信也。漢制以竹,長六寸,分而相合。」釋名云:「節為號令賞罰之節也。又節毛上下相重,取象竹節。」又漢官儀云:「子嬰上始皇璽,因服御之,代代傳受,號曰『漢傳國璽』也。」 《正義》按:天子有六璽,皇帝行璽、皇帝之璽、皇帝信璽、天子行璽、天子之璽、天子信璽。皇帝信璽凡事皆用之,璽令施行;天子信璽以遷拜封王侯;天子之璽以發兵。皆以武都紫泥封,青囊白素裏,兩端無縫。三秦記云紫泥水在今成州。輿地志云漢封詔璽用紫泥,則此水之泥也。

4 《索隱》枳音只。漢宮殿疏云枳道亭東去霸城觀四里,觀東去霸水百步。蘇林云在長安東十三里也。 《正義》軹音紙。括地志云:「軹道在雍州萬年縣東北十六里苑中。」

5 《索隱》楚漢春秋曰:「樊噲請殺之。」

6 《正義》屬,之欲反。屬,付也。

7 《正義》休,息也。言欲居止宮殿中而息也。

8 《索隱》劉伯莊、樂彥同音方未反。

9 《集解》應劭曰:「秦禁民聚語。偶,對也。」瓚曰:「始皇本紀曰『偶語經書者棄巿』。」 《索隱》按:禮云「刑人於巿,與眾棄之」,故今律謂絞刑為「棄巿」是也。

10 《索隱》殺人,傷人及盜。

11 《集解》應劭曰:「抵,至也,又當也。除秦酷政,但至於罪也。」李斐曰:「傷人有曲直,盜臧有多少,罪名不可豫定,故凡言抵罪,未知抵何罪也。」張晏曰:「秦法,一人犯罪,舉家及鄰伍坐之,今但當其身坐,合於康誥『父子兄弟罪不相及』也。」 《索隱》韋昭云:「抵,當也。謂使各當其罪。」今按:秦法有三族之刑,漢但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者使之抵罪,餘並不論其辜,以言省刑也。則抵訓為至,殺人以外,唯傷人及盜使至罪名耳。

12 《集解》應劭曰:「案,案次第;堵,牆堵也。」

 

或說沛公1曰:「秦富十倍天下,地形彊。今聞章邯降項羽,項羽乃號為雍王,王關中。今則來,沛公恐不得有此。可急使兵守函谷關,2無內諸侯軍,稍徵關中兵以自益,距之。」沛公然其計,從之。十一月中,項羽果率諸侯兵西,欲入關,關門閉。聞沛公已定關中,大怒,使黥布等攻破函谷關。十二月中,遂至戲。3沛公左司馬曹無傷聞項王怒,欲攻沛公,使人言項羽曰:「沛公欲王關中,令子嬰為相,珍寶盡有之。」欲以求封。4亞父勸項羽擊沛公。5方饗士,旦日合戰。是時項羽兵四十萬,號百萬。沛公兵十萬,號二十萬,力不敵。會項伯欲活張良,夜往見良,因以文諭項羽,6項羽乃止。沛公從百餘騎,驅之鴻門,7見謝項羽。項羽曰:「此沛公左司馬曹無傷言之。不然,籍何以生此!」沛公以樊噲、張良故,得解歸。歸,立誅曹無傷。

1 《索隱》按:楚漢春秋云解先生云「遣守函谷,無內項王」,而張良系家云「鯫生說我」,則鯫生是小生,即解生。

2 《正義》顏師古曰:「今桃林南有洪溜澗,古函谷也。其水北流入河,西岸猶有舊關餘跡」。西征記云:「道形如函也。其水山原壁立數十仞,谷中容一車。」

3 《正義》許宜反。

4 《正義》曹無傷欲就項羽求封。

5 《索隱》范增也。項羽得范增,號曰亞父,言尊之亞於父。猶管仲,齊謂仲父。父並音甫也。

6 《正義》項羽本紀云項伯曰「沛父不先破關中,公豈敢入乎?今人有大功,擊之不義」。此以文諭之。

7 《索隱》按:姚察云在新豐古城東,未至戲水,道南有斷原、南北洞門是也。

 

項羽遂西,屠燒咸陽秦宮室,所過無不殘破。秦人大失望,然恐,不敢不服耳。 

項羽使人還報懷王。懷王曰:「如約。」項羽怨懷王不肯令與沛公俱西入關,而北救趙,後天下約。1乃曰:「懷王者,吾家項梁所立耳,非有功伐,何以得主約!本定天下,諸將及籍也。」乃詳尊懷王為義帝,實不用其命。

1 《正義》懷王初約先入咸陽者王之,令羽北救趙,故失約在後也。

 

正月,1項羽自立為西楚霸王,王梁、楚地九郡,都彭城。負約,更立沛公為漢王,2王巴、蜀、漢中,3都南鄭。三分關中,立秦三將:章邯為雍王,4都廢丘;司馬欣為塞王5,都櫟陽;6董翳為翟王,7都高奴。楚將瑕丘申陽為河南王,8都洛陽。趙將司馬卬為殷王,9都朝歌。趙王歇徙王代。趙相張耳為常山王,都襄國。當陽10君黥布為九江王,都六。11懷王柱國共敖為臨江王,12都江陵。番君吳芮為衡山王,都邾。13燕將臧荼為燕王,都薊。故燕王韓廣徙王遼東。廣不聽,臧荼攻殺之無終。封成安君陳餘河閒三縣,居南皮。封梅鋗十萬戶。

1 《正義》崔浩云:「史官以正月紀四時,故書正月也。」荀悅云:「先春後正月也。」顏師古云:「凡此諸月號,皆太初正曆之後記事者追改之,非當時本稱也。以十月為歲首,即以十月為正月。今此正月,當時謂之四月也。他皆放此。」

2 《正義》梁州本漢中郡,以漢水為名。

3 《集解》徐廣曰:「三十二縣。」

4 《正義》以岐州雍縣為名。

5 《正義》塞,先代反。韋昭云:「在長安東,名桃林塞。」按:桃林塞今華州潼關也。顏師古云「取河華之固為阨塞耳,非桃林」。

6 《索隱》因葬太上皇,改曰萬年。

7 《正義》文穎云:「本上郡,秦所置,項羽以蕫翳為王,更名曰翟也。」

8 《正義》在黃河之南,故曰河南,即今河南府。

9 《正義》以商帝盤庚國殷中之地,改商為殷,在相州安陽縣,即北蒙殷墟,南去朝歌百三十六里,故號殷王,都朝歌。

10 《索隱》韋昭云:「南郡縣名。」

11 《索隱》地理志云六縣屬六安國。

12 《正義》孟康云「本南郡,改為臨江國」是也。

13 《索隱》太康地理志云:「楚滅邾,遷其人於江南,因名縣也。」

 

四月,兵罷戲下,1諸侯各就國。漢王之國,項王使卒三萬人從,楚與諸侯之慕從者數萬人,從杜南2入蝕中。3去輒燒絕棧道,4以備諸侯盜兵襲之,亦示項羽無東意。至南鄭,諸將及士卒多道亡歸,士卒皆歌思東歸。韓信說漢王曰:5「項羽王諸將之有功者,而王獨居南鄭,是遷也。6軍吏士卒皆山東之人也,日夜跂而望歸,7及其鋒而用之,可以有大功。天下已定,人皆自寧,不可復用。不如決策東鄉,爭權天下。」

1 《正義》戲音麾:許慎注淮南子云:「戲,大旗也。」

2 《正義》韋昭云:「杜,今陵邑。」括地志云:「杜陵故城在雍州萬年縣東南十五里。漢杜陵縣,宣帝陵邑也,北去宣帝陵五里。廟記云故杜伯國。」

3 《集解》李奇曰:「蝕音力,在杜南。」如淳曰:「蝕,入漢中道川谷名。」 《索隱》李奇音力,孟康音食。王劭按:說文作「」,器名也。地形似器,故名之。音力也。

4 《索隱》按系家,是用張良計也。棧道,閣道也。音士諫反。包愷音士版反。崔浩云:「險絕之處,傍鑿山巖,而施版梁為閣。」

5 《集解》徐廣曰:「韓王信,非淮陰侯信也。」

6 《集解》韋昭曰:「若有罪見遷徙。」

7 《正義》跂音丘賜反。說文云:「跂,舉踵也。」司馬彪云:「跂,望也。」

 

項羽出關,使人徙義帝。曰:「古之帝者地方千里,必居上游。」1乃使使徙義帝長沙郴縣,趣義帝行,2群臣稍倍叛之,乃陰令衡山王、臨江王擊之,殺義帝江南。項羽怨田榮,立齊將田都為齊王。田榮怒,因自立為齊王,殺田都而反楚;予彭越將軍印,令反梁地。楚令蕭公角擊彭越,彭越大破之。陳餘怨項羽之弗王己也,令夏說說3田榮,請兵擊張耳。齊予陳餘兵,擊破常山王張耳,張耳亡歸漢。迎趙王歇於代,復立為趙王。趙王因立陳餘為代王。項羽大怒,北擊齊。

1 《正義》音流。

2 《正義》趣音促。

3 《正義》上音悅,下音稅。

 

八月,漢王用韓信之計,從故道1還,襲雍王章邯。邯迎擊漢陳倉,2雍兵敗,還走;止戰好畤,3又復敗,走廢丘。漢王遂定雍地。東至咸陽,引兵圍雍王廢丘,4而遣諸將略定隴西、北地、上郡。令將軍薛歐、5王吸6出武關,因王陵兵南陽,7以迎太公、呂后於沛。楚聞之,發兵距之陽夏,8不得前。令故吳令鄭昌為韓王,距漢兵。

1 《集解》地理志武都有故道縣。

2 《正義》今岐州縣也。

3 《集解》孟康曰:「畤音止,神靈之所在也,縣名,屬右扶風。」

4 《索隱》按荀悅漢紀,令樊噲圍之。

5 《集解》音惡后反。 《索隱》按表,歐以舍人從,為將軍,封廣平侯也。

6 《索隱》按表,吸以中涓從,為將軍,封清陽侯。

7 《集解》如淳曰:「王陵亦聚黨數千人,居南陽。」 《正義》括地志云:「王陵故城在商州上洛縣南三十一里。荊州記云昔漢高祖入秦,王陵起兵丹水以應之,此城王陵所築,因名。」

8 《索隱》韋昭云:「縣名,屬淮陽,後屬陳。夏音更雅反。」

 

二年,漢王東略地,塞王欣、翟王翳、河南王申陽皆降。韓王昌不聽,使韓信擊破之。於是置隴西、北地、上郡、渭南、1河上、2中地郡;3關外置河南郡。4更立韓太尉信為韓王。諸將以萬人若以一郡降者,封萬戶。繕治河上塞。5諸故秦苑囿園池,皆令人得田之,正月,虜雍王弟章平。大赦罪人。

1 《集解》徐廣曰:「後曰京兆。」

2 《集解》徐廣曰:「馮翊。」

3 《集解》徐廣曰:「扶風。」

4 《集解》徐廣曰:「十月,漢王至陝。」

5 《集解》晉灼曰:「晁錯傳秦時北攻胡,築河上塞。」

 

漢王之出關至陝,撫關外父老,還,張耳來見,漢王厚遇之。 

二月,令除秦社稷,更立漢社稷。 

三月,漢王從臨晉渡,魏王豹將兵從。下河內,虜殷王,置河內郡。南渡平陰津,至雒陽。新城1三老董公遮說漢王2以義帝死故。漢王聞之,袒而大哭。3遂為義帝發喪,臨三日。發使者告諸侯曰:「天下共立義帝,北面事之。今項羽放殺義帝於江南,大逆無道。寡人親為發喪,諸侯皆縞素。悉發關內兵,收三河士4,南浮江漢以下,5願從諸侯王擊楚之殺義帝者。」

1 《正義》括地志云:「洛州伊闕縣在州南七十里,本漢新城也。隋文帝改新城為伊闕,取伊闕山為名也。」

2 《正義》百官表云:「十里一亭,亭有長。十亭一鄉,鄉有三老,三老掌教化。」皆秦制也。又樂產云:「橫道自言曰遮。」楚漢春秋云:「董公八十二,遂封為成侯。」

3 《集解》如淳曰:「袒亦如禮袒踊。」

4 《集解》韋昭曰:「河南、河東、河內。」

5 《正義》南收三河士,發關內兵,從雍州入子午道,至漢中,歷漢水而下,從是東行,至徐州,擊楚。

 

是時項王北擊齊,田榮與戰城陽。田榮敗,走平原,1平原民殺之。齊皆降楚。楚因焚燒其城郭,係虜其子女。齊人叛之。田榮弟橫立榮子廣為齊王,齊王反楚城陽。項羽雖聞漢東,既已連齊兵,欲遂破之而擊漢。漢王以故得劫五諸侯兵,遂入彭城。項羽聞之,乃引兵去齊,從魯2出胡陵,3至蕭,4與漢大戰彭城靈壁東5睢水上,大破漢軍,多殺士卒,睢水為之不流。乃取漢王父母妻子於沛,置之軍中以為質。當是時,諸侯見楚彊漢敗,還皆去漢復為楚。塞王欣亡入楚。

1 《正義》德州平原縣是。

2 《正義》兗州曲阜也。

3 《正義》地理志云胡陵在山陽郡。

4 《正義》徐州蕭縣。

5 《正義》在徐州符離縣西北九十里。

 

呂后兄周呂侯為漢將兵,居下邑。1漢王從之,稍收士卒,軍碭。漢王乃西過梁地,至虞。2使謁者隨何之九江王布所,曰:「公能令布舉兵叛楚,項羽必留擊之。得留數月,吾取天下必矣。」隨何往說九江王布,布果背楚。楚使龍且往擊之。

1 《集解》徐廣曰:「在梁。」

2 《集解》徐廣曰:「在梁。」

 

漢王之敗彭城而西,行使人求家室,家室亦亡,不相得。敗後乃獨得孝惠,六月,立為太子,大赦罪人。令太子守櫟陽,諸侯子在關中者皆集櫟陽為衛。引水灌廢丘,廢丘降,章邯自殺。更名廢丘為槐里。於是令祠官祀天地四方上帝山川,以時祀之。興關內卒乘塞1。

1 《集解》李奇曰:「乘,守也。」

 

是時九江王布與龍且戰,不勝,與隨何閒行歸漢。漢王稍收士卒,與諸將及關中卒益出,是以兵大振滎陽,破楚京、索閒。 

三年,魏王豹謁歸視親疾,至即絕河津,反為楚。漢王使酈生說豹,豹不聽。漢王遣將軍韓信擊,大破之,虜豹。遂定魏地,置三郡,曰河東、1太原、2上黨。3漢王乃令張耳與韓信遂東下井陘擊趙,斬陳餘、趙王歇。其明年,立張耳為趙王。

1 《正義》今蒲州也。

2 《正義》今并州。

3 《正義》今潞州。

 

漢王軍滎陽南,築甬道1屬之河,以取敖倉。2與項羽相距歲餘。項羽數侵奪漢甬道,漢軍乏食,遂圍漢王。漢王請和,割滎陽以西者為漢。項王不聽。漢王患之,乃用陳平之計,予陳平金四萬斤,以閒疏楚君臣。於是項羽乃疑亞父。亞父是時勸項羽遂下滎陽,及其見疑,乃怒,辭老,願賜骸骨歸卒伍,未至彭城而死。

1 《正義》甬音勇。韋昭云:「起土築牆,中閒為道。」應劭云:「恐敵抄輜重,故築垣牆如街巷。」

2 《正義》孟康云:「敖,地名,在滎陽西北,山上臨河有大倉。」太康地理志云:「秦建敖倉於成皋。」

 

漢軍絕食,乃夜出女子東門二千餘人,被甲,楚因四面擊之。將軍紀信乃乘王駕,詐為漢王,誑楚,楚皆呼萬歲,之城東觀,以故漢王得與數十騎出西門遁。令御史大夫周苛、魏豹、樅公守滎陽。諸將卒不能從者,盡在城中。周苛、樅公相謂曰:「反國之王,難與守城。」因殺魏豹。1

1 《集解》徐廣曰:「案月表,三年七月,王出滎陽。八月,殺魏豹。而又云四年三月,周苛死。四月,魏豹死。二者不同。項羽殺紀信、周苛、樅公,皆是三年中。」

 

漢王之出滎陽入關,收兵欲復東。袁生說漢王曰:「漢與楚相距滎陽數歲,漢常困。願君王出武關,項羽必引兵南走,王深壁,令滎陽成皋閒且得休。使韓信等輯河北趙地,連燕齊,君王乃復走滎陽,未晚也。如此,則楚所備者多,力分,漢得休,復與之戰,破楚必矣。」漢王從其計,出軍宛葉閒,1與黥布行收兵。

1 《正義》宛,於元反。葉,式涉反。宛,鄧州縣也。葉,汝州縣。水經注云:「本楚惠王封諸梁子兼,號曰葉城,即子高之故邑也。」

 

項羽聞漢王在宛,果引兵南。漢王堅壁不與戰。是時彭越渡睢水,與項聲、薛公戰下邳,彭越大破楚軍。項羽乃引兵東擊彭越。漢王亦引兵北軍成皋。項羽已破走彭越,聞漢王復軍成皋,乃復引兵西,拔滎陽,誅周苛、樅公,而虜韓王信,遂圍成皋。 

漢王跳,1獨與滕公2共車出成皋玉門,3北渡河,馳宿脩武。自稱使者,晨馳入張耳、韓信壁,而奪之軍。乃使張耳北益收兵趙地,使韓信東擊齊。漢王得韓信軍,則復振。引兵臨河,南饗軍小脩武南,4欲復戰。郎中鄭忠乃說止漢王,使高壘深塹,勿與戰。漢王聽其計,使盧綰、5劉賈將卒二萬人,騎數百,渡白馬津,6入楚地,與彭越復擊破楚軍燕郭西,7遂復下梁地十餘城。

1 《集解》徐廣曰:「音逃。」 《索隱》如淳曰:「跳,走也。」晉灼按:劉澤傳「跳驅至長安」。說文音徒調反。通俗文云「超通為跳」。

2 《索隱》夏侯嬰為滕令,故曰滕公也。

3 《集解》徐廣曰:「項羽紀云北門名玉門。」

4 《集解》晉灼曰:「在大脩武城東。」

5 《集解》蘇林曰:「綰音以繩綰結物之『綰』。」

6 《索隱》即黎陽津也。南界東郡白馬縣。

7 《索隱》故南燕國也。在東郡,秦以為縣。

 

淮陰已受命東,未渡平原。漢王使酈生往說齊王田廣,廣叛楚,與漢和,共擊項羽。韓信用蒯通計,遂襲破齊。齊王烹酈生,東走高密。項羽聞韓信已舉河北兵破齊、趙,且欲擊楚,則使龍且、周蘭1往擊之。韓信與戰,騎將灌嬰擊,大破楚軍,殺龍且。齊王廣奔彭越。當此時,彭越將兵居梁地,往來苦楚兵,絕其糧食。

1 《集解》徐廣曰:「一作『簡』。」

 

四年,項羽乃謂海春侯大司馬曹咎曰:「謹守成皋。若漢挑戰,1慎勿與戰,無令得東而已。我十五日必定梁地,復從將軍。」乃行擊陳留、外黃、睢陽,下之。漢果數挑楚軍,楚軍不出,使人辱之五六日,大司馬怒,度兵汜水。2士卒半渡,漢擊之,大破楚軍,盡得楚國金玉貨賂。大司馬咎、長史欣皆自剄汜水上。項羽至睢陽,聞海春侯破,乃引兵還。漢軍方圍鍾離眛於滎陽東,項羽至,盡走險阻。

1 《正義》挑,田弔反。下同。

2 《正義》汜音祀,在成皋故城東。

 

韓信已破齊,使人言曰:「齊邊楚,1權輕,不為假王,恐不能安齊。」漢王欲攻之。留侯曰:「不如因而立之,使自為守。」乃遣張良操印綬立韓信為齊王。2

1 《集解》文穎曰:「邊,近也。」

2 《集解》徐廣曰:「三月。」

 

項羽聞龍且軍破,則恐,使盱台人武涉往說韓信。韓信不聽。 

楚漢久相持未決,丁壯苦軍旅,老弱罷轉饟。漢王項羽相與臨廣武之閒而語。項羽欲與漢王獨身挑戰。漢王數項羽曰:「始與項羽俱受命懷王,曰先入定關中者王之,項羽負約,1王我於蜀漢,罪一。項羽矯殺卿子冠軍而自尊,罪二。2項羽已救趙,當還報,而擅劫諸侯兵入關,罪三。懷王約入秦無暴掠,項羽燒秦宮室,掘始皇帝冢,私收其財物,罪四。又彊殺秦降王子嬰,罪五。詐阬秦子弟新安二十萬,王其將,罪六。項羽皆王諸將善地,3而徙逐故主,4令臣下爭叛逆,罪七。項羽出逐義帝彭城,自都之,奪韓王地,并王梁楚,多自予,罪八。項羽使人陰弒義帝江南,罪九。夫為人臣而弒其主,殺已降,為政不平,主約不信,天下所不容,大逆無道,罪十也。吾以義兵從諸侯誅殘賊,使刑餘罪人擊殺項羽,何苦乃與公挑戰!」項羽大怒,伏弩射中漢王。漢王傷匈,乃捫足5曰:「虜中吾指!」漢王病創臥,張良彊請漢王起行勞軍,以安士卒,毋令楚乘勝於漢。漢王出行軍,6病甚,7因馳入成皋。

1 《索隱》負音佩也。

2 《集解》徐廣曰:「卿,一作『慶』。」 《索隱》韋昭云:「宋義之號。」如淳曰:「卿者,大夫之尊;子者,子男之爵;冠軍,人之首也。尊宋義,故加此號。」

3 《索隱》謂章邯等。

4 《索隱》謂田市、趙歇、韓廣之屬。

5 《索隱》捫,摸也。中匈而捫足者,蓋以矢初中痛悶,不知所在故爾。或者中匈而捫足,權以安士卒之心也。

6 《正義》行,寒孟反。

7 《索隱》按:三輔故事曰「楚漢相距於京索閒六年,身被大創十二,矢石通中過者有四」。言漢王病創也。

 

病愈,西入關,至櫟陽,存問父老,置酒,梟故塞王欣頭櫟陽市。1留四日,復如軍,軍廣武。關中兵益出。

1 《索隱》梟,縣首於木也。欣自剄於汜水上,令梟之於櫟陽者,以舊都,故梟以示之也。

 

當此時,彭越將兵居梁地,往來苦楚兵,絕其糧食。田橫往從之。項羽數擊彭越等,齊王信又進擊楚。項羽恐,乃與漢王約,中分天下,割鴻溝而西者為漢,鴻溝而東者為楚。1項王歸漢王父母妻子,軍中皆呼萬歲,乃歸而別去。

1 《索隱》應劭云:「在滎陽東南三十里,蓋引河東南入淮泗也。」張華云:「一渠東南流,經浚儀,是始皇所鑿,引河灌大梁,謂之鴻溝。一渠東經陽武南,為官渡水。」北征記云中牟臺下臨汴水,是為官渡水也。

 

項羽解而東歸。漢王欲引而西歸,用留侯、陳平計,乃進兵追項羽,至陽夏南止軍,與齊王信、建成侯彭越期會而擊楚軍。至固陵,不會。楚擊漢軍,大破之。漢王復入壁,深塹而守之。用張良計,於是韓信、彭越皆往。及劉賈入楚地,圍壽春,1漢王敗固陵2,乃使使者召大司馬周殷舉九江兵而迎(之)3武王,行屠城父,4隨(何)劉賈、齊梁諸侯皆大會垓下。5立武王布為淮南王。

1 《正義》今壽州。

2 《集解》晉灼曰:「即固始。」

3 《集解》徐廣曰:「周殷以兵隨劉賈。」

4 《正義》父音甫,今亳州縣。

5 《集解》徐廣曰:「七月。」

 

五年,高祖與諸侯兵共擊楚軍,與項羽決勝垓下。淮陰侯將三十萬自當之,孔將軍居左,費將軍居右,皇帝在後,絳侯、柴將軍在皇帝後。項羽之卒可十萬。淮陰先合,不利,卻。孔將軍、費將軍縱,1楚兵不利,淮陰侯復乘之,2大敗垓下。項羽卒聞漢軍之楚歌,3以為漢盡得楚地,項羽乃敗而走,是以兵大敗。使騎將灌嬰追殺項羽東城,4斬首八萬,遂略定楚地。魯為楚堅守不下。漢王引諸侯兵北,示魯父老項羽頭,魯乃降。遂以魯公號葬項羽穀城。還至定陶,馳入齊王壁,奪其軍。

1 《正義》二人韓信將也。縱兵擊項羽也。以「縱」字為絕句。孔將軍,蓼侯孔熙。費將軍,費侯陳賀也。

2 《正義》復,扶富反。乘猶登也,進也。

3 《索隱》應劭云:「今雞鳴歌也。」顏遊秦云:「楚歌猶吳謳也。」按:高祖令戚夫人楚舞,自為楚歌,是楚人之歌聲也。

4 《集解》徐廣曰:「十二月。」

 

正月,諸侯及將相相與共請尊漢王為皇帝。漢王曰:「吾聞帝賢者有也,空言虛語,非所守也,吾不敢當帝位。」群臣皆曰:「大王起微細,誅暴逆,平定四海,有功者輒裂地而封為王侯。大王不尊號,皆疑不信。臣等以死守之。」漢王三讓,不得已,曰:「諸君必以為便,便國家。」甲午,1乃即皇帝位氾水之陽。2

1 《集解》徐廣曰:「二月甲午。」

2 《集解》蔡邕曰:「上古天子稱皇,其次稱帝,其次稱王。秦承三王之末,為漢驅除,自以德兼三皇、五帝,故并以為號。漢高祖受命,功德宜之,因而不改。」 《正義》氾音敷劍反。括地志云:「高祖即位壇在曹州濟陰縣界。張晏曰『氾水在濟陰界,取其氾愛弘大而潤下』。」

 

皇帝曰義帝無後。齊王韓信習楚風俗,徙為楚王,都下邳。1立建成侯彭越為梁王,都定陶。2故韓王信為韓王,都陽翟。3徙衡山王吳芮為長沙王,都臨湘。4番君之將梅鋗有功,從入武關,故德番君。淮南王布、燕王臧荼、趙王敖皆如故。

1 《正義》音被悲反,泗州下邳縣是,楚王韓信之都。

2 《正義》曹州濟陰縣城是,梁王彭越之都。

3 《正義》洛州陽翟縣是,韓王信之都。

4 《正義》括地志云:「潭州長沙縣,本漢臨湘縣,長沙王吳芮都之。芮墓在長沙縣北四里。」

 

天下大定。高祖都雒陽,諸侯皆臣屬。故臨江王驩1為項羽叛漢,令盧綰、劉賈圍之,不下。數月而降,殺之雒陽。

1 《集解》徐廣曰:「一作『尉』。」

 

五月,兵皆罷歸家。諸侯子在關中者復之十二歲,其歸者復之六歲,食之1一歲。

1 《正義》食音寺。

 

高祖置酒雒陽南宮。1高祖曰:「列侯諸將無敢隱朕,皆言其情。吾所以有天下者何?項氏之所以失天下者何?」高起、王陵對曰:2「陛下慢而侮人,項羽仁而愛人。然陛下使人攻城略地,所降下者因以予之,與天下同利也。項羽妒賢嫉能,有功者害之,賢者疑之,戰勝而不予人功,得地而不予人利,此所以失天下也。」高祖曰:「公知其一,未知其二。夫運籌策帷帳之中,決勝於千里之外,吾不如子房。鎮國家,撫百姓,給餽饟,不絕糧道,吾不如蕭何。連百萬之軍,戰必勝,攻必取,吾不如韓信。此三者,皆人傑也,吾能用之,此吾所以取天下也。項羽有一范增而不能用,此其所以為我擒也。」

1 《正義》括地志云:「南宮在雒州雒陽縣東北二十六里洛陽故城中。輿地志云秦時已有南北宮。」

2 《集解》孟康曰:「姓高,名起。」瓚曰:「漢帝年紀高帝時有信平侯臣陵、都武侯臣起。魏相丙吉奏事高帝時奏事有將軍臣陵、臣起。」

 

高祖欲長都雒陽,齊人劉敬說,乃留侯勸上入都關中,高祖是日駕,入都關中。六月,大赦天下。 

十月,燕王臧荼反,攻下代地。高祖自將擊之,得燕王臧荼。即立太尉盧綰為燕王。使丞相噲將兵攻代。 

其秋,利幾反,1高祖自將兵擊之,利幾走。利幾者,項氏之將。項氏敗,利幾為陳公,不隨項羽,亡降高祖,高祖侯之潁川。高祖至雒陽,舉通侯籍召之,2而利幾恐,故反。

1 《正義》幾音機。姓名也。項羽之將,為陳縣令,降漢。高帝徵諸侯,利幾恐,故反。

2 《集解》如淳曰:「得在通侯之籍。」

 

六年,高祖五日一朝太公,如家人父子禮。太公家令說太公曰:「天無二日,土無二王。今高祖雖子,人主也;太公雖父,人臣也。柰何令人主拜人臣!如此,則威重不行。」後高祖朝,太公擁篲1,迎門卻行。高祖大驚,下扶太公。太公曰:「帝,人主也,柰何以我亂天下法!」於是高祖乃尊太公為太上皇。2心善家令言,3賜金五百斤。

1 《集解》李奇曰:「為恭也。如今卒持帚者也。」

2 《集解》蔡邕曰:「不言帝,非天子也。」 《索隱》按:蔡邕云「不言帝,非天子也」。又按:本紀秦始皇追尊莊襄王為太上皇,已有故事矣。蓋太上者,無上也。皇者德大於帝,欲尊其父,故號曰太上皇也。

3 《索隱》顏氏按:荀悅云「故雖天子必有尊也,無父猶設三老,況其存乎?家令之言過矣」。晉劉寶云「善其發悟己心,因得尊崇父號也」。

 

十二月,人有上變事告楚王信謀反,上問左右,左右爭欲擊之。用陳平計,乃偽遊雲夢,1會諸侯於陳,楚王信迎,即因執之。是日,大赦天下。田肯2賀,因說高祖曰:「陛下得韓信,又治秦中。3秦,形勝之國,4帶河山之險,縣隔千里,持戟百萬,秦得百二焉。5地埶便利,其以下兵於諸侯,譬猶居高屋之上建瓴水也。6夫齊,東有琅邪、即墨之饒,南有泰山之固,西有濁河之限,7北有勃海之利。8地方二千里,持戟百萬,縣隔千里之外,9齊得十二焉。10故此東西秦也。非親子弟,莫可使王齊矣。」高祖曰:「善。」賜黃金五百斤。

1 《集解》韋昭曰:「在南郡華容縣。」

2 《索隱》漢紀及漢書作「宵」,劉顯云相傳作「肯」也。

3 《集解》如淳曰:「時山東人謂關中為秦中。」

4 《集解》張晏曰:「秦地帶山河,得形勢之勝便者。」 《索隱》韋昭云:「地形險固,故能勝人也。」

5 《集解》應劭曰:「河山之險,與諸侯相縣隔,地絕千里,所以能禽諸侯者,得天下之利百二也。」李斐曰:「河山之險,由地勢高,順流而下易,故天下於秦懸隔千里,持戟百萬,秦得百二焉。」蘇林曰:「得百中之二焉。秦地險固,二萬人足當諸侯百萬人也。」 《索隱》服虔云:「謂函谷關去長安千里為縣隔。」按:文以河山險固形勝,其勢如隔千里也。蘇林曰:「百二,百中之二,二十萬人也。」虞喜云:「百二者,得百之二。言諸侯持戟百萬,秦地險固,一倍於天下,故云得百二焉,言倍之也,蓋言秦兵當二百萬也。『齊得十二』亦如之,故為東西秦,言勢相敵,但立文相避,故云十二。言餘諸侯十萬,齊地形勝亦倍於他國,當二十萬人也。」

6 《集解》如淳曰:「瓴,盛水瓶也。居高屋之上而幡瓴水,言其向下之勢易也。建音蹇。」晉灼曰:「許慎曰瓴,罋似瓶者。」

7 《集解》晉灼曰:「齊西有平原。河水東北過高唐,高唐即平原也。孟津號黃河故曰濁河。」

8 《索隱》崔浩云:「勃,旁跌也。旁跌出者,橫在濟北,故齊都賦云海旁出為勃,名曰勃海郡。」

9 《索隱》以言齊境闊不啻千里,故云「之外」也。

10 《集解》應劭曰:「齊得十之二,故齊湣王稱東帝。後復歸之,卒為秦所滅者,利鈍之勢異也。」李斐曰:「齊有山河之限,地方二千里,是與天下縣隔也。設有持戟百萬之眾,齊得十中之二焉。百萬十分之二,亦二十萬也。但文相避耳。故言東西秦,其勢亦敵也。」蘇林曰:「十二,得十中之二,二十萬人當百萬。言齊雖固,不如秦二萬乃當百萬。」

 

後十餘日,封韓信為淮陰侯,分其地為二國。高祖曰將軍劉賈數有功,以為荊王,1王淮東。弟交為楚王,王淮西。子肥為齊王,王七十餘城,民能齊言者皆屬齊。2乃論功,與諸列侯剖符行封。徙韓王信太原。3

1 《索隱》乃王吳地,在淮東也。姚察按:虞喜云「總言吳,別言荊者,以山命國也。今西南有荊山,在陽羨界。賈封吳地而號荊王,指取此義」。太康地理志陽羨縣本名荊溪。

2 《集解》漢書音義曰:「此言時民流移,故使齊言者還齊也。」 《正義》按:言齊國形勝次於秦中,故封子肥七十餘城,近齊城邑,能齊言者咸割屬齊。親子,故大其都也。孟說恐非。

3 《索隱》信初都陽翟也。

 

七年,匈奴攻韓王信馬邑,1信因與謀反太原。白土2曼丘臣、王黃立故趙將趙利為王以反,高祖自往擊之。會天寒,士卒墮指者什二三,遂至平城。3匈奴圍我平城,七日而後罷去。令樊噲止定代地。立兄劉仲為代王。

1 《正義》搜神記云:「昔秦人築城於武周塞以備胡,城將成而崩者數矣。有馬馳走,周旋反覆,父老異之,因依以築城,乃不崩,遂名馬邑。」括地志云:「朔州城,漢鴈門,即馬邑縣城也。攻韓信於馬邑,即此城。」

2 《集解》徐廣曰:「在上郡。」

3 《正義》括地志云:「朔州定襄縣,本漢平城縣。縣東北三十里有白登山,山上有臺,名曰白登臺。漢書匈奴傳云(蹋)〔冒〕頓圍高帝於白登七日,即此也。服虔曰『白登,臺名,去平城七里』。李穆叔趙記云『平城東七里有土山,高百餘尺,方十餘里。』亦謂此也。」

 

二月,高祖自平城過趙、雒陽,至長安。長樂宮成,丞相已下徙治長安。1

1 《索隱》按:漢儀注高祖六年,更名咸陽曰長安。三輔舊事扶風渭城,本咸陽地,高帝為新城,七年屬長安也。

 

八年,高祖東擊韓王信餘反寇於東垣。1

1 《集解》地理志:東垣,高帝更名曰真定。

 

蕭丞相營作未央宮,1立東闕、北闕、2前殿、武庫、太倉。高祖還,見宮闕壯甚,怒,謂蕭何曰:「天下匈匈苦戰數歲,成敗未可知,是何治宮室過度也?」蕭何曰:「天下方未定,故可因遂就宮室。且夫天子四海為家,非壯麗無以重威,且無令後世有以加也。」高祖乃說。

1 《正義》括地志云:「未央宮在雍州長安縣西北十里長安故城中。」顏師古云:「未央殿雖南嚮,而當上書奏事謁見之徒皆詣北闕,公車司馬亦在北焉。是則以北闕為正門,而又有東門、東闕,至於西南兩面,無門闕矣。蕭何初立未央宮,以厭勝之術理宜然乎?」按:北闕為正者,蓋象秦作前殿,渡渭水屬之咸陽,以象天極閣道絕漢抵營室。

2 《集解》關中記曰:「東有蒼龍闕,北有玄武闕,玄武所謂北闕。」 《索隱》東闕名蒼龍,北闕名玄武,無西南二闕者,蓋蕭何以厭勝之法故不立也。說文云「闕,門觀也」。高三十丈。秦家舊處皆在渭北,而立東闕北闕,蓋取其便也。

 

高祖之東垣,過柏人,1趙相貫高等謀弒高祖,高祖心動,因不留。代王劉仲棄國亡,自歸雒陽,廢以為合陽侯。2

1 《正義》括地志云:「柏人故城在邢州柏人縣西北十二里。漢柏人屬趙國。」

2 《正義》括地志云:「郃陽故城在同州河西縣三里。魏文侯十七年,攻秦至鄭而還築,在郃水之陽也。」

 

九年,趙相貫高等事發覺,夷三族。廢趙王敖為宣平侯。是歲,徙貴族楚昭、屈、景、懷、齊田氏關中。 

未央宮成。高祖大朝諸侯群臣,置酒未央前殿。高祖奉玉卮1,起為太上皇壽,曰:「始大人常以臣無賴,2不能治產業,不如仲力。今某之業所就孰與仲多?」殿上群臣皆呼萬歲,大笑為樂。

1 《集解》應劭曰:「鄉飲酒禮器也,受四升。」

2 《集解》晉灼曰:「許慎曰『賴,利也』。無利入於家也。或曰江淮之閒謂小兒多狡猾為『無賴』。」

 

十年十月,淮南王黥布、梁王彭越、燕王盧綰、荊王劉賈、楚王劉交、齊王劉肥、長沙王吳芮皆來朝長樂宮。1春夏無事。

1 《正義》括地志云:「秦櫟陽故宮在雍州櫟陽縣北三十五里,秦獻公所造。三輔黃圖云高祖都長安,未有宮室,居櫟陽宮也。」

 

七月,太上皇崩櫟陽宮。楚王、梁王皆來送葬。1赦櫟陽囚。更命酈邑曰新豐。2

1 《集解》漢書云:「葬萬年。」

2 《正義》麗邑,麗音力知反。括地志云:「新豐故城在雍州新豐縣西南四里,漢新豐宮也。太上皇時悽愴不樂,高祖竊因左右問故,答以平生所好皆屠販少年,酤酒賣餅,鬥雞蹴踘,以此為歡,今皆無此,故不樂。高祖乃作新豐,徙諸故人實之,太上皇乃悅。」按:前于麗邑築城寺,徙其民實之,未改其名,太上皇崩後,命曰新豐。

 

八月,趙相國陳豨1反代地。上曰:「豨嘗為吾使,甚有信。代地吾所急也,故封豨為列侯,2以相國守代,今乃與王黃等劫掠代地!代地吏民非有罪也。其赦代吏民。」九月,上自東往擊之。至邯鄲,上喜曰:「豨不南據邯鄲而阻漳水,吾知其無能為也。」聞豨將皆故賈人也,上曰:「吾知所以與之。」乃多以金啗豨將,豨將多降者。

1 《集解》鄧展曰:「東海人名豬曰豨。」

2 《集解》徐廣曰:「豨攻定臧荼有功,封陽夏侯。」

 

十一年,高祖在邯鄲誅豨等未畢,豨將侯敞將萬餘人游行,王黃軍曲逆,1張春渡河2擊聊城。3漢使將軍郭蒙與齊將擊,大破之。太尉周勃4道太原入,5定代地。至馬邑,馬邑不下,即攻殘之。

1 《集解》文穎曰:「今中山蒲陰是。」

2 《正義》陳豨將也。又劉伯莊云「彼時聊城在黃河之東,王莽時乾,今濁河西北也」。今在博州西北。深丘道里記云「王莽元城人,居近河側,祖父墳墓為水所衝,引河入深川,此王莽河因枯也。」

3 《集解》徐廣曰:「在平原。」 《正義》括地志云:「故聊城在博州聊城縣西二十里。春秋時齊之西界。聊,攝也。戰國時亦為齊地。秦漢皆為東郡之聊城也。」

4 《集解》漢書百官表曰:「太尉,秦官。」應劭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為稱。」

5 《集解》韋昭曰:「道猶從。」

 

豨將趙利守東垣,高祖攻之,不下。月餘,卒罵高祖,高祖怒。城降,令出罵者斬之,不罵者原之。於是乃分趙山北,立子恆以為代王,都晉陽。1

1 《集解》如淳曰:「文紀言都中都。又文帝過太原,復晉陽、中都二歲,似遷都於中都也。」

 

春,淮陰侯韓信謀反關中,夷三族。 

夏,梁王彭越謀反,廢遷蜀;復欲反,遂夷三族。立子恢為梁王,子友為淮陽王。 

秋七月,淮南王黥布反,東并荊王劉賈地,北渡淮,楚王交走入薛。高祖自往擊之。立子長為淮南王。 

十二年,十月,高祖已擊布軍會甀,1布走,令別將追之。

1 《集解》徐廣曰:「在蘄縣西。」駰案:漢書音義曰「會音儈保,邑名,甀音直偽反」。 《索隱》上音鱠,下音丈偽反,地名也。漢書作「缶」,音作保,非也。

 

高祖還歸,過沛,留。置酒沛宮,1悉召故人父老子弟縱酒,發沛中兒得百二十人,教之歌。酒酣,2高祖擊筑,3自為歌詩曰:「大風起兮雲飛揚,威加海內兮歸故鄉,安得猛士兮守四方!」令兒皆和習之。高祖乃起舞,慷慨傷懷,泣數行下。謂沛父兄曰:「游子悲故鄉。吾雖都關中,萬歲後吾魂魄猶樂思沛。且朕自沛公以誅暴逆,遂有天下,其以沛4為朕湯沐邑,復其民,世世無有所與。」沛父兄諸母故人日樂飲極驩,道舊故為笑樂。十餘日,高祖欲去,沛父兄固請留高祖。高祖曰:「吾人眾多,父兄不能給。」乃去。沛中空縣皆之邑西獻。5高祖復留止,張6飲三日。沛父兄皆頓首曰:「沛幸得復,豐未復,唯陛下哀憐之。」高祖曰:「豐吾所生長,極不忘耳,吾特為其以雍齒故反我為魏。」沛父兄固請,乃并復豐,比沛。於是拜沛侯劉濞7為吳王。

1 《正義》括地志云:「沛宮故地在徐州沛縣東南二十里一步。」

2 《集解》應劭曰:「不醒不醉曰酣。一曰酣,洽也。」

3 《集解》韋昭曰:「筑,古樂,有弦,擊之不鼓。」 《正義》音竹。應劭云:「狀似瑟而大,頭安弦,以竹擊之,故名曰筑。」顏師古云:「今筑形似瑟而小,細項。」

4 《集解》風俗通義曰:「漢書注,沛人語初發聲皆言『其』。其者,楚言也。高祖始登位,教令言y其』,後以為常耳。」

5 《集解》如淳曰:「獻牛酒。」

6 《集解》張晏曰:「張,帷帳。」 《正義》音張亮反。

7 《集解》服虔曰:「濞音帔。」

 

漢將別擊布軍洮水南北,1皆大破之,追得斬布鄱陽。

1 《集解》徐廣曰:「洮音道,在江淮閒。」

 

樊噲別將兵定代,斬陳豨當城。1

1 《索隱》代之縣名也。 《正義》括地志云:「當城在朔州定襄縣界。土地十三州記云『當城在高柳東八十里,縣當常山,故曰當城』。」

 

十一月,高祖自布軍至長安。十二月,高祖曰:「秦始皇帝、楚隱王1陳涉、魏安釐王、2齊緡王、3趙悼襄王4皆絕無後,予守冢各十家,秦皇帝二十家,魏公子無忌五家。」赦代地吏民為陳豨、趙利所劫掠者,皆赦之。陳豨降將言豨反時,燕王盧綰使人之豨所,與陰謀。上使辟陽侯迎綰,5綰稱病。辟陽侯歸,具言綰反有端矣。二月,使樊噲、周勃將兵擊燕王綰,赦燕吏民與反者。立皇子建為燕王。

1 《索隱》系家作「幽王」,名擇,負芻之兄。

2 《索隱》史闕名。昭王之子,王假之祖也。

3 《索隱》名地,宣王子,王建祖。

4 《索隱》名偃,孝成王丹之子,幽王遷之父也。

5 《正義》審食其也。括地志云:「辟陽故城在冀州信都縣西三十五里,漢舊縣。」

 

高祖擊布時,為流矢所中,行道病。病甚,呂后迎良醫,醫入見,高祖問醫,醫曰:「病可治。」於是高祖嫚罵之曰:「吾以布衣提三尺劍取天下,此非天命乎?命乃在天,雖扁鵲何益!」遂不使治病,賜金五十斤罷之。已而呂后問:「陛下百歲後,蕭相國即死,令誰代之?」上曰:「曹參可。」問其次,上曰:「王陵可。然陵少戇,陳平可以助之。陳平智有餘,然難以獨任。周勃重厚少文,然安劉氏者必勃也,可令為太尉。」呂后復問其次,上曰:「此後亦非而所知也。」 

盧綰與數千騎居塞下候伺,幸上病愈自入謝。 

四月甲辰,高祖崩長樂宮。1四日不發喪。呂后與審食其謀曰:「諸將與帝為編戶民,今北面為臣,此常怏怏,今乃事少主,非盡族是,天下不安。」人或聞之,語酈將軍。2酈將軍往見審食其,曰:「吾聞帝已崩,四日不發喪,欲誅諸將。誠如此,天下危矣。陳平、灌嬰將十萬守滎陽,樊噲、周勃將二十萬定燕、代,此聞帝崩,諸將皆誅,必連兵還鄉以攻關中。大臣內叛,諸侯外反,亡可翹足而待也。」審食其入言之,乃以丁未發喪,大赦天下。

1 《集解》皇甫謐曰:「高祖以秦昭王五十一年生,至漢十二年,年六十二。」

2 《集解》漢書曰酈商,

 

盧綰聞高祖崩,遂亡入匈奴。 

丙寅,葬。1己巳,立太子,2至太上皇廟。3群臣皆曰:「高祖起微細,撥亂世反之正,平定天下,為漢太祖,功最高。」上尊號為高皇帝。太子襲號為皇帝,孝惠帝也。令郡國諸侯各立高祖廟,以歲時祠。

1 《集解》徐廣曰五月。

2 《正義》丙寅葬,後四日至己巳,即立太子為帝。有本脫「己」字者,妄引漢書云「已下」者,非。

3 《正義》三輔黃圖云:「太上皇廟在長安城香室南,馮翊府北。」括地志云:「漢太上皇廟在雍州長安縣西北長安故城中酒池之北,高帝廟北。高帝廟亦在故城中也。」

 

及孝惠五年,思高祖之悲樂沛,以沛宮為高祖原廟。1高祖所教歌兒百二十人,皆令為吹樂,後有缺,輒補之。

1 《集解》徐廣曰:「光武紀云『上幸豐,祠高祖於原廟』。」駰案:謂「原」者,再也。先既已立廟,今又再立,故謂之原廟。

 

高帝八男:長庶齊悼惠王肥;次孝惠,呂后子;次戚夫人子趙隱王如意;次代王恆,已立為孝文帝,薄太后子;次梁王恢,呂太后時徙為趙共王;次淮陽王友,呂太后時徙為趙幽王;次淮南厲王長;次燕王建。 

太史公曰:夏之政忠。忠之敝,小人以野,1故殷人承之以敬。敬之敝,小人以鬼,2故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小人以僿,3故救僿莫若以忠。4三王之道若循環,終而復始。周秦之閒,可謂文敝矣。秦政不改,反酷刑法,豈不繆乎?故漢興,承敝易變,使人不倦,得天統矣。朝以十月。車服黃屋左纛。葬長陵5。

1 《集解》鄭玄曰:「忠,質厚也。野,少禮節也。」

2 《集解》鄭玄曰:「多威儀,如事鬼神。」

3 《集解》徐廣曰:「一作『薄』。」駰案:史記音隱曰「僿音西志反」。鄭玄曰「文,尊卑之差也。薄,苟習文法,無悃誠也」。 《索隱》鄭音先代反,鄒本作「薄」,音扶各反,本一作「僿」,而徐廣云一作「薄」,是本互不同也。然此語本出子思子,見今禮表記,作「薄」,故鄭玄注云「文,尊卑之差也。薄,苟習文法,不悃誠也」。裴又引音隱云「僿音先志反」,僿塞聲相近故也。蓋僿猶薄之義也。

4 《集解》鄭玄曰:「復反始。」

5 《集解》皇甫謐曰:「長陵山東西廣百二十步,高十三丈,在渭水北,去長安城三十五里。」 《正義》括地志云:「長陵在雍州咸陽縣東三十里。」

【索隱述贊】高祖初起,始自徒中。言從泗上,即號沛公。嘯命豪傑,奮發材雄。彤雲鬱碭,素靈告豐。龍變星聚,蛇分徑空。項氏主命,負約棄功。王我巴蜀,實憤于衷。三秦既北,五兵遂東。氾水即位,咸陽築宮。威加四海,還歌大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