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王制第五

Jack 在 三, 12/14/2011 - 11:01 發表
版本狀態: 
已完成校對
書籍首頁: 

1.
王者之制祿爵,公侯伯子男,凡五等。諸侯之上大夫卿,下大夫,上士中士下士,凡五等。天子之田方千里,公侯田方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不能五十里者,不合於天子,附於諸侯曰附庸。天子之三公之田視公侯,天子之卿視伯,天子之大夫視子男,天子之元士視附庸。

2.
制農田百畝。百畝之分,上農夫食九人,其次食八人,其次食七人,其次食六人,下農夫食五人。庶人在官者,其祿以是為差也。

諸侯之下士視上農夫,祿足以代其耕也。中士倍下士,上士倍中士,下大夫倍上士。卿,四大夫祿。君,十卿祿。次國之卿,三大夫祿,君,十卿祿。小國之卿,倍大夫祿,君十卿祿。

3.
次國之上卿,位當大國之中,中當其下,下當其上大夫。小國之上卿,位當大國之下卿,中當其上大夫,下當其下大夫。其有中士下士者,數各居其上之三分。

4.
凡四海之內九州,州方千里,州建百里之國三十,七十里之國六十,五十里之國百有二十,凡二百一十國,名山大澤不以封,其餘以為附庸閒田。八州,州二百一十國。

5.
天子之縣內,方百里之國九,七十里之國二十有一,五十里之國六十有三,凡九十三國。名山大澤不以朌,其餘以祿士,以為間田。

6.
凡九州,千七百七十三國,天子之元士,諸侯之附庸不與。

7.
天子百里之內以共官,千里之內以為御。

8.
千里之外,設方伯。五國以為屬,屬有長;十國以為連,連有帥;三十國以為卒,卒有正;二百一十國以為州,州有伯,八州八伯。五十六正,百六十八帥,三百三十六長。八伯各以其屬,屬於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為左右,曰二伯。

9.
千里之內曰甸,千里之外,曰采曰流。

10.
天子,三公、九卿,二十七大夫、八十一元士。

11.
大國,三卿,皆命於天子,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12.
次國,三卿,二卿命於天子,一卿命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13.
小國,二卿,皆命於其君,下大夫五人,上士二十七人。

14.
天子使其大夫為三監,監於方伯之國,國三人。天子之縣內諸侯,祿也。

15.
外諸侯,嗣也。

16.
制:三公,一命卷;若有加,則賜也,不過九命。次國之君,不過七命,小國之君,不過五命。

17.
大國之卿,不過三命,下卿再命;小國之卿與下大夫一命。

18.
凡官民材,必先論之。論辨然後使之,任事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

19.
爵人於朝,與士共之。刑人於市,與眾棄之。是故公家不畜刑人,大夫弗養,士遇之塗弗與言也。屏之四方,唯其所之,不及以政,亦弗故生也。

20.
諸侯之於天子也,比年一小聘,三年一大聘,五年一朝。

21.
天子五年一巡守。

22.
歲二月,東巡守至於岱宗,柴而望祀山川;覲諸侯;問百年者就見之。命大師陳詩,以觀民風;命市納賈,以觀民之所好惡,志淫好辟;命典禮,考時月,定日,同律,禮樂制度衣服正之。山川神祇,有不舉者,為不敬,不敬者,君削以地;宗廟,有不順者,為不孝,不孝者,君絀以爵;變禮易樂者,為不從,不從者,君流;革制度衣服者,為畔,畔者君討;有功德於民者,加地進律。五月,南巡守至於南嶽,如東巡守之禮。八月,西巡守至於西嶽,如南巡守之禮。十有一月,北巡守至於北嶽,如西巡守之禮。歸,假于祖禰,用特。

23.
天子將出,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禰。諸侯將出,宜乎社,造乎禰。

24.
天子無事與諸侯相見曰朝,考禮正刑一德,以尊于天子。天子賜諸侯樂,則以柷將之,賜伯子男樂,則以鼗將之。

25.
諸侯,賜弓矢然後征,賜鈇鉞然後殺,賜圭瓚然後為鬯。未賜圭瓚,則資鬯於天子。

26.
天子命之教然後為學。小學在公宮南之左,大學在郊。天子曰辟雍,諸侯曰頖宮。

27.
天子將出征,類乎上帝,宜乎社,造乎禰,禡於所征之地。受命於祖,受成於學。出征,執有罪,反,釋奠于學,以訊馘告。

28.
天子諸侯,無事,則歲三田。一為乾豆,二為賓客,三為充君之庖。無事而不田,曰不敬;田不以禮,曰暴天物。天子不合圍,諸侯不掩群。天子殺則下大綏,諸侯殺則下小綏,大夫殺則止佐車。佐車止,則百姓田獵。獺祭魚,然後虞人入澤梁。豺祭獸,然後田獵,鳩化為鷹,然後設罻羅。草木零落,然後入山林,昆蟲未蟄,不以火田。不麛,不卵,不殺胎,不殀夭,不覆巢。

29.
塚宰制國用,必於歲之杪,五穀皆入然後制國用。用地小大,視年之豐耗。以三十年之通制國用,量入以為出,祭用數之仂。喪,三年不祭,唯祭天地社稷為越紼而行事。喪用三年之仂,喪祭,用不足曰暴,有餘曰浩。祭,豐年不奢,凶年不儉。國無九年之蓄曰不足,無六年之蓄曰急,無三年之蓄曰非其國也。三年耕,必有一年之食,九年耕必有三年之食。以三十年之通,雖有凶旱水溢,民無菜色,然後天子食,日舉以樂。

天子七日而殯,七月而葬。諸侯五日而殯,五月而葬。大夫,士,庶人,三日而殯,三月而葬。三年之喪,自天子達,庶人縣封,葬不為雨止,不封不樹,喪不貳事,自天子達于庶人。喪從死者,祭從生者,支子不祭。

30.
天子七廟,三昭三穆,與太祖之廟而七。諸侯五廟,二昭二穆,與太祖之廟而五。大夫三廟,一昭一穆,與太祖之廟而三。士一廟,庶人祭于寢。

31.
天子諸侯宗廟之祭,春曰礿,夏曰禘,秋曰嘗,冬曰烝。天子祭天地,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嶽視三公,四瀆視諸侯。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

32.
天子諸侯祭因國之在其地而無主後者。

33.
天子犆礿、祫禘、祫嘗。祫烝。諸侯礿則不禘,禘則不嘗,嘗則不烝,烝則不礿。諸侯礿,犆;禘,一犆一祫;嘗,祫;烝,祫。

34.
天子社稷皆大牢,諸侯社稷皆少牢。大夫士宗廟之祭,有田則祭,無田則薦。庶人春薦韭,夏薦麥,秋薦黍,冬薦稻。韭以卵,麥以魚,黍以豚,稻以雁。祭天地之牛,角繭栗;宗廟之牛,角握;賓客之牛,角尺。諸侯無故不殺牛,大夫無故不殺羊,士無故不殺犬豕,庶人無故不食珍。

35.
庶羞不踰牲,燕衣不踰祭服,寢不踰廟。

36.
古者公田藉而不稅,市廛而不稅,關譏而不征。林麓川澤,以時入而不禁。夫圭田無征。

37.
用民之力,歲不過三日。

38.
田里不粥,墓地不請。

39.
司空執度度地,居民山川沮澤,時四時,量地遠近,興事任力。凡使民,任老者之事,食壯者之食。

40.
凡居民材,必因天地寒煖燥濕,廣谷大川異制。民生其間者異俗,剛柔輕重遲速異齊,五味異和,器械異制,衣服異宜。脩其教,不易其俗;齊其政,不易其宜。中國戎夷,五方之民,皆有性也,不可推移。東方曰夷,被髮文身,有不火食者矣。南方曰蠻,雕題交趾,有不火食者矣。西方曰戎,被發衣皮,有不粒食者矣。北方曰狄,衣羽毛穴居,有不粒食者矣。中國、夷、蠻、戎、狄,皆有安居、和味、宜服、利用、備器,五方之民,言語不通,嗜欲不同。達其志,通其欲,東方曰寄,南方曰象,西方曰狄鞮,北方曰譯。

41.
凡居民,量地以制邑,度地以居民。地、邑、民、居,必參相得也。無曠土,無游民,食節事時,民咸安其居,樂事勸功,尊君親上,然後興學。

42.
司徒脩六禮以節民性,明七教以興民德,齊八政以防淫,一道德以同俗,養耆老以致孝,恤孤獨以逮不足,上賢以崇德,簡不肖以絀惡。

命鄉,簡不帥教者以告,耆老皆朝于庠,元日,習射上功,習鄉上齒,大司徒帥國之俊士與執事焉。不變,命國之右鄉,簡不帥教者移之左,命國之左鄉,簡不帥教者移之右,如初禮。不變,移之郊。如初禮。不變,移之遂,如初禮。不變,屏之遠方,終身不齒。

命鄉,論秀士,升之司徒,曰選士。司徒論選士之秀者而升之學,曰俊士。升於司徒者,不征於鄉,升於學者,不征於司徒,曰造士。樂正崇四術,立四教,順先王《詩》、《書》、《禮》、《樂》以造士。春秋教以《禮》、《樂》,冬夏教以《詩》、《書》。王大子,王子,群后之大子,卿大夫元士之適子,國之俊選,皆造焉。凡入學以齒。

將出學,小胥、大胥、小樂正,簡不帥教者以告于大樂正。大樂正告於王。王命三公九卿大夫元士皆入學。不變,王親視學。不變,王三日不舉,屏之遠方,西方曰棘,東方曰寄,終身不齒。

大樂正論造士之秀者以告于王,而升諸司馬,曰進士。

司馬辨論官材,論進士之賢者以告於王,而定其論。論定然後官之,任官然後爵之,位定然後祿之。

大夫廢其事,終身不仕,死以士禮葬之。有發,則命大司徒教士以車甲。凡執技論力,適四方,羸股肱,決射御。凡執技以事上者,祝史射御醫卜及百工。凡執技以事上者,不貳事,不移官,出鄉不與士齒。仕於家者,出鄉不與士齒。

43.
司寇正刑明辟以聽獄訟,必三刺。有旨無簡不聽。附從輕,赦從重。

44.
凡制五刑,必即天論,郵罰麗於事。凡聽五刑之訟,必原父子之親,立君臣之義以權之。意論輕重之序,慎測淺深之量以別之。悉其聰明,致其忠愛以盡之。疑獄,汜與為共之;眾疑,赦之。必察小大之比以成之。

成獄辭,史以獄成告於正,正聽之,正以獄成告于大司寇,大司寇聽之棘木之下。大司寇以獄之成告於王,王命三公參聽之。三公以獄之成告於王,王三又,然後制刑。凡作刑罰,輕無赦。刑者侀也,侀者成也,一成而不可變,故君子盡心焉。

析言破律,亂名改作,執左道以亂政,殺。作淫聲,異服,奇技,奇器以疑眾,殺。行偽而堅,言偽而辯,學非而博,順非而澤以疑眾,殺。假於鬼神,時日,卜筮以疑眾,殺。此四誅者,不以聽。凡執禁以齊眾,不赦過。

有圭璧金璋,不粥於市。命服命車,不粥於市。宗廟之器,不粥於市。犧牲不粥於市。戎器不粥於市。用器不中度,不粥於市。兵車不中度,不粥於市。布帛精麤不中數,幅廣狹不中量,不粥於市。姦色亂正色,不粥於市。錦文珠玉成器,不粥於市。衣服飲食,不粥於市。五穀不時,果實未熟,不粥於市。木不中伐,不粥於市。禽獸魚鼈不中殺,不粥於市。關執禁以譏,禁異服,識異言。

45.
大史典禮,執簡記,奉諱惡。

46.
天子齊戒受諫。司會以歲之成,質於天子,塚宰齊戒受質。大樂正,大司寇、市,三官以其成,從質於天子。大司徒大司馬大司空齊戒受質,百官各以其成,質於三官。大司徒大司馬大司空,以百官之成,質於天子,百官齊戒受質。然後,休老勞農,成歲事,制國用。

47.
凡養老,有虞氏以燕禮,夏后氏以饗禮,殷人以食禮,周人脩而兼用之。五十養於鄉,六十養於國,七十養於學,達於諸侯。

48.
八十拜君命,一坐再至,瞽亦如之。九十使人受。五十異粻,六十宿肉,七十貳膳,八十常珍,九十飲食不離寢,膳飲從遊可也。六十歲制,七十時制,八十月制,九十日脩。唯絞衾冒,死而後制。五十始衰,六十非肉不飽,七十非帛不煖,八十非人不煖,九十雖得人不煖矣。五十杖於家,六十杖於鄉,七十杖於國,八十杖於朝,九十者天子欲有問焉,則就其室,以珍從。七十不俟朝,八十月告存,九十日有秩。五十不從力政,六十不與服戎,七十不與賓客之事,八十齊喪之事弗及也。五十而爵,六十不親學,七十致政。唯衰麻為喪。

49.
有虞氏養國老於上庠,養庶老於下庠。夏后氏養國老於東序,養庶老於西序。殷人養國老於右學,養庶老於左學。周人養國老於東膠,養庶老於虞庠,虞庠在國之西郊。有虞氏皇而祭,深衣而養老。夏后氏收而祭,燕衣而養老。殷人冔而祭,縞衣而養老。周人冕而祭,玄衣而養老。凡三王養老皆引年。

八十者一子不從政,九十者其家不從政。廢疾非人不養者一人不從政。父母之喪,三年不從政。齊衰大功之喪,三月不從政。將徙於諸侯,三月不從政。自諸侯來徙家,期不從政。

50.
少而無父者謂之孤,老而無子者謂之獨,老而無妻者謂之矜,老而無夫者謂之寡。此四者,天民之窮而無告者也,皆有常餼。

51.
瘖、聾、跛、躃、斷者、侏儒、百工,各以其器食之。

52.
道路,男子由右,婦人由左,車從中央。父之齒隨行,兄之齒雁行,朋友不相踰。輕任并,重任分,斑白者不提挈。君子耆老不徒行,庶人耆老不徒食。

53.
大夫祭器不假。祭器未成,不造燕器。

54.
方一里者為田九百畝。方十里者,為方一里者百,為田九萬畝。方百里者,為方十里者百,為田九十億畝。方千里者,為方百里者百,為田九萬億畝。

55.
自恒山至於南河,千里而近。自南河至於江,千里而近。自江至於衡山,千里而遙。自東河至於東海,千里而遙。自東河至於西河,千里而近。自西河至於流沙,千里而遙。西不盡流沙,南不盡衡山,東不近東海,北不盡恒山,凡四海之內,斷長補短,方三千里,為田八十萬億一萬億畝。方百里者,為田九十億畝,山陵林麓川澤溝瀆城郭宮室塗巷,三分去一,其餘六十億畝。

56.
古者以周尺八尺為步,今以周尺六尺四寸為步。古者百畝,當今東田百四十六畝三十步。古者百里,當今百二十一里六十步四尺二寸二分。

57.
方千里者,為方百里者百。封方百里者三十國,其餘,方百里者七十。又封方七十裏者六十,為方百里者二十九,方十里者四十。其餘,方百里者四十,方十里者六十。又封方五十里者二十──為方百里者三十──其餘,方百里者十,方十里者六十。名山大澤不以封,其餘以為附庸間田。諸侯之有功者,取於間田以祿之;其有削地者,歸之間田。

天之之縣內,方千里者為方百里者百。封方百里者九,其餘方百里者九十一。又封方七十里者二十一,為方百里者十,方十里者二十九,其餘,方百里者八十,方百里者八十,方十里者七十一。又封方五十里者六十三,為方百里者十五,方十里者七十五,其餘方百里者六十四,方十里者九十六。

58.
諸侯之下士祿食九人,中士食十八人,上士食三十六人。下大夫食七十二人,卿食二百八十八人。君食二千八百八十人。次國之卿食二百一十六人,君食二千一百六十人。小國之卿食百四十四人,君食千四百四十人。次國之卿,命於其君者,如小國之卿。

天子之大夫為三監,監於諸侯之國者,其祿視諸侯之卿,爵視次國之君,其祿取之於方伯之地。方伯為朝天子,皆有湯沐之邑於天子之縣內,視元士。諸侯世子世國,大夫不世爵。使以德,爵以功,未賜爵,視天子之元士,以君其國。諸侯之大夫,不世爵祿。

59.
六禮:冠、昏、喪、祭、鄉、相見。七教:父子、兄弟、夫婦、君臣、長幼、朋友、賓客。八政:飲食、衣服、事為、異別、度、量、數、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