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桓公二年

Jack 在 三, 02/01/2012 - 20:31 發表
書籍首頁: 

 

二年,春,王正月,戊申,宋督弒其君與夷,及其大夫孔父。

滕子來朝。

三月,公會齊侯,陳侯,鄭伯,于稷,以成宋亂。

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納于大廟。

秋,七月,杞侯來朝。

蔡侯,鄭伯,會于鄧。

九月,入杞。

公及戎盟于唐,冬,公至自唐。 

二年,春,宋督攻孔氏,殺孔父而取其妻,公怒,督懼,遂弒殤公,君子以督為有無君之心,而後動於惡,故先書弒其君,會于稷,以成宋亂,為賂故,立華氏也,宋殤公立,十年十一戰,民不堪命,孔父嘉為司馬,督為大宰,故因民之不堪命,先宣言曰,司馬則然,已殺孔父而弒殤公,召莊公于鄭而立之,以親鄭,以郜大鼎賂公,齊陳鄭皆有賂,故遂相宋公,夏,四月,取郜大鼎于宋,戊申,納于大廟,非禮也,臧哀伯諫曰,君人者,將昭德塞違,以臨照百官,猶懼或失之,故昭令德以示子孫,是以清廟茅屋,大路越席,大羹不致,粢食不鑿,昭其儉也,袞,冕,黻,珽,帶,裳,幅,舄,衡,紞,紘,綖,昭其度也,藻率,鞞,鞛,鞶,厲,游,纓,昭其數也,火,龍,黼,黻,昭其文也,五色比象,昭其物也,鍚,鸞,和,鈴,昭其聲也,三辰旂旗,昭其明也,夫德,儉而有度,登降有數,文物以紀之,聲明以發之,以臨照百官,百官於是乎戒懼,而不敢易紀律,今滅德立違,而寘其賂器於大廟,以明示百官,百官象之,其又何誅焉,國家之敗,由官邪也,官之失德,寵賂章也,郜鼎在廟,章孰甚焉,武王克商,遷九鼎于雒邑,義士猶或非之,而況將昭違亂之賂器於大廟,其若之何,公不聽,周內史聞之曰,臧孫達其有後於魯乎,君違,不忘諫之以德。

秋,七月,杞侯來廟,不敬,杞侯歸,乃謀伐之。

蔡侯,鄭伯,會于鄧,始懼楚也。

九月,入杞,討不敬也。

公及戎盟于唐,脩舊好也。

冬,公至自唐,告于廟也,凡公行,告于宗廟,反行飲至,舍爵策勳焉,禮也,特相會,往來稱地,讓事也,自參以上,則往稱地,來稱會,成事也。

初,晉穆侯之夫人姜氏,以條之役生太子,命之曰仇,其弟以千畝之戰生,命之曰成師,師服曰,異哉君子之名子也,夫名以制義,義以出禮,禮以體政,政以正民,是以政成而民聽,易則生亂,嘉耦曰妃,怨耦曰仇,古之命也,今君命大子曰仇,弟曰成師,始兆亂矣,兄其替乎,惠之二十四年,晉始亂,故封桓叔于曲沃,靖侯之孫欒賓傅之,師服曰,吾聞國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國,諸侯立家,卿置側室,大夫有貳宗,士有隸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親,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無覬覦,今晉,甸侯也,而建國,本既弱矣,其能久乎,惠之三十年,晉潘父弒昭侯而立桓叔,不克,晉人立孝侯,惠之四十五年,曲沃莊伯伐翼,弒孝侯,翼人立其弟鄂侯,鄂侯生哀侯,哀侯侵陘庭之田,陘庭南鄙,啟曲沃伐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