書籍首頁:
十有八年,春,晉侯,衛世子臧,伐齊。
公伐杞。
夏,四月。
秋,七月,邾人戕鄫子于鄫。
甲戌,楚子旅卒。
公孫歸父如晉。
冬,十月,壬戌,公薨于路寢。
歸父還自晉,至笙,遂奔齊。
十八年,春,晉侯,衛大子臧,伐齊,至于陽穀,齊侯會晉侯盟于繒,以公子彊為質于晉,晉師還,蔡朝,南郭偃,逃歸。
夏,公使如楚乞師,欲以伐齊。
秋,邾人戕鄫子于鄫,凡自虐其君曰弒,自外曰戕。
楚莊王卒,楚師不出,既而用晉師,楚於是乎有蜀之役。
公孫歸父以襄仲之立公也,有寵,欲去三桓,以張公室,與公謀而聘于晉,欲以晉人去之,冬,公薨,季文子言於朝曰,使我殺適立庶,以失大援者,仲也夫,臧宣叔怒曰,當其時,不能治也,後之人何罪,子欲去之,許請去之,遂逐東門氏,子家還及笙,壇帷,復命於介,既復命,袒括髮,即位哭,三踊而出,遂奔齊,書曰,歸父還自晉,善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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