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哀公十三年

Jack 在 四, 02/02/2012 - 18:55 發表
書籍首頁: 


十有三年,春,鄭罕達帥師取宋師于喦。

夏,許男成卒。

公會晉侯及吳子于黃池。

楚公子申帥師伐陳。

於越入吳。

秋,公至自會。

晉魏曼多帥師侵衛。

葬許元公。

九月,螽。

冬,十有一月,有星孛于東方。

盜殺陳夏區夫。

十有二月,螽。

 

十三年,春,宋向魋救其師,鄭子賸使徇曰,得桓魋者有賞,魋也逃歸,遂取宋師于喦,獲成讙,郜延,以六邑為虛。

夏,公會單平公,晉定公,吳夫差于黃池。

六月,丙子,越子伐吳,為二隧,疇無餘,謳陽,自南方先及郊,吳大子友,王子地,王孫彌庸,壽於姚,自泓上觀之,彌庸見姑蔑之旗,曰,吾父之旗也,不可以見讎而弗殺也,大子曰,戰而不克,將亡國,請待之,彌庸不可,屬徒五千,王子地助之,乙酉,戰,彌庸獲疇無餘,地獲謳陽,越子至,王子地守,丙戌,復戰,大敗吳師,獲大子友,王孫彌庸,壽於姚,丁亥,入吳,吳人告敗于王,王惡其聞也,自剄七人於幕下。

秋,七月,辛丑,盟,吳晉爭先,吳人曰,於周室,我為長,晉人曰,於姬姓,我為伯,趙鞅呼司馬寅曰,日旰矣,大事未成,二臣之罪也,建鼓整列,二臣死之,長幼必可知也,對曰,請姑視之,反曰,肉食者無墨,今吳王有墨,國勝乎,大子死乎,且夷德輕,不忍久,請少待之,乃先晉人,吳人將以公見晉侯,子服景伯對使者曰,王合諸侯,則伯帥侯牧以見於王,伯合諸侯,則侯帥子男以見於伯,自王以下,朝聘玉帛不同,故敝邑之職貢於吳,有豐於晉,無不及焉,以為伯也,今諸侯會,而君將以寡君見晉君,則晉成為伯矣,敝邑將改職貢,魯賦於吳八百乘,若為子男,則將半邾,以屬於吳,而如邾以事晉,且執事以伯召諸侯,而以侯終之,何利之有焉,吳人乃止,既而悔之,將囚景伯,景伯曰,何也,立後於魯矣,將以二乘,與六人從,遲速唯命,遂囚以還,及戶牖,謂大宰曰,魯將以十月上辛,有事於上帝先王,季辛而畢,何,世有職焉,自襄以來,未之改也,若不會,祝宗將曰,吳實然,且謂魯不共,而執其賤者七人,何損焉,大宰嚭言於王曰,無損於魯,而祗為名,不如歸之,乃歸景伯,吳申叔儀,乞糧於公孫有山氏,曰,佩玉繠兮,余無所繫之,旨酒一盛兮,余與褐之父睨之,對曰,梁則無矣,麤則有之,若登首山以呼曰,庚癸乎,則諾王,欲伐宋殺其丈夫,而囚其婦人,大宰嚭曰,可勝也,而弗能居也,乃歸,冬,吳及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