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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 五宗世家第二十九

Jack 在 二, 02/14/2012 - 08:02 發表

 

 

《索隱》景帝子十四人,一武帝,餘十三人為王,漢書謂之「景十三王」。此名「五宗」者,十三人為王,其母五人,同母者為宗也。

 

孝景皇帝子凡十三人為王,而母五人,同母者為宗親。栗姬子曰榮、德、閼于。1程姬子曰餘、非、端。賈夫人子曰彭祖、勝。唐姬子曰發。王夫人兒姁2子曰越、寄、乘、舜。

1 《索隱》閼音遏。漢書無「于」字。

2 《索隱》況羽反。兒姁,夫人名也。王皇后之妹也。

 

河閒獻王德,1以孝景帝前二年用皇子為河閒王。好儒學,被服造次必於儒者。山東諸儒多從之游。

1 《索隱》漢書云「大行令奏:溢法曰聰明睿智曰獻」。

 

二十六年卒,1子共王不害立。四年卒,子剛王基代立。十二年卒,子頃王授代立。2

1 《集解》漢名臣奏:「杜業奏曰『河閒獻王經術通明,積德累行,天下雄俊眾儒皆歸之。孝武帝時,獻王朝,被服造次必於仁義。問以五策,獻王輒對無窮。孝武帝艴然難之,謂獻王曰:「湯以七十里,文王百里,王其勉之。」王知其意,歸即縱酒聽樂,因以終』。」 《索隱》注「問以五策」。按:漢書詔策問三十餘事。「被服造次」。按:小顏云「被服,言常居處其中也;造次,謂所向所行皆法於儒者」。

2 《索隱》漢書云授謚頃,音傾也。

 

臨江哀王閼于,以孝景帝前二年用皇子為臨江王。三年卒,無後,國除為郡。

臨江閔王榮,以孝景前四年為皇太子,四歲廢,用故太子為臨江王。

四年,坐侵廟壖垣1為宮,上徵榮。榮行,祖於江陵北門。2既已上車,軸折車廢。江陵父老流涕竊言曰:「吾王不反矣!」榮至,詣中尉府簿。中尉郅都責訊王,王恐,自殺。葬藍田。燕數萬銜土置冢上,百姓憐之。

1 《索隱》服虔云「宮外之餘地」。顧野王云「牆外行馬內田」。音人椽反,又音軟,又音奴亂反。壖垣,牆外之短垣也。

2 《索隱》按:祖者行神,行而祭之,故曰祖也。風俗通云「共工氏之子曰修,好遠遊,故祀為祖神」。又崔浩云「黃帝之子累祖,好遠遊而死於道,因以為行神」,亦不知其何據。蓋見其謂之祖,因以為累祖,非也。據帝系及本紀皆言累祖黃帝妃,無為行神之由也。又聘禮云「出祖釋軷,祭酒脯」而已。按:今祭禮,以軷壤土為壇於道,則用黃羝或用狗,以其血釁左輪也。 《正義》荊州圖副云:「漢臨江閔王榮始都江陵城,坐侵廟壖地為宮,被徵,出城北門而車軸折。父老共流涕曰:『吾王不反矣!』既而為郅都所訊,懼而縊死。自此後北門存而不啟,蓋為榮不以道終也。」

 

榮最長,1死無後,國除,地入于漢,為南郡。

1 《正義》顏師古云:「榮實最長,而傳居二王後者,以其從太子廢後乃為王也。」

 

右三國本王皆栗姬之子也。

魯共王餘,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為淮陽王。二年,吳楚反破後,以孝景前三年徙為魯王。好治宮室苑囿狗馬。季年好音,不喜辭辯。為人吃。

二十六年卒,子光代為王。初好音輿馬;晚節嗇,1惟恐不足於財。

1 《正義》晚節猶言末年時。嗇,貪也。

 

江都易王非,1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為汝南王。吳楚反時,非年十五,有材力,上書願擊吳。景帝賜非將軍印,擊吳。吳已破,二歲,徙為江都王,治吳故國,以軍功賜天子旌旗。元光五年,匈奴大入漢為賊,非上書願擊匈奴,上不許。非好氣力,治宮觀,招四方豪桀,驕奢甚。

1 《索隱》按:謚法「好更故舊曰易」也。

 

立二十六年卒,子建立為王。七年自殺。淮南、衡山謀反時,建頗聞其謀。自以為國近淮南,恐一日發,為所并,即陰作兵器,而時佩其父所賜將軍印,載天子旗以出。易王死未葬,建有所說易王寵美人淖姬,1夜使人迎與姦服舍中。及淮南事發,治黨與頗及江都王建。建恐,因使人多持金錢,事絕其獄。而又信巫祝,使人禱祠妄言。建又盡與其姊弟姦。2事既聞,漢公卿請捕治建。天子不忍,使大臣即訊王。王服所犯,遂自殺。國除,地入于漢,為廣陵郡。

1 《集解》蘇林曰:「淖音泥淖。」 《索隱》鄭氏音卓,蘇林音「泥淖」之「淖」,女教反。淖,姓也,齊有淖齒是。又漢書云「建召易王所愛淖姬等十人,與姦服舍中」。 《正義》淖,女孝反。

2 《索隱》漢書云建女弟徵臣為蓋侯子婦,以易王喪來歸,建復與姦也。

 

膠西于王端,1以孝景前三年吳楚七國反破後,端用皇子為膠西王。端為人賊戾,又陰痿,2一近婦人,病之數月。而有愛幸少年為郎。為郎者頃之與後宮亂,端禽滅之,及殺其子母。數犯上法,漢公卿數請誅端,天子為兄弟之故不忍,而端所為滋甚。有司再請削其國,去太半。端心慍,遂為無訾省。3府庫壞漏盡,腐財物以巨萬計,終不得收徙。令吏毋得收租賦。端皆去衛,4封其宮門,從一門出游。數變名姓,為布衣,之他郡國。

1 《索隱》按:廣周書謚法云「能優其德曰于」。

2 《正義》委危反。不能御婦人。

3 《集解》蘇林曰:「為無所訾錄,無所省錄。」 《正義》顏師古云:「訾,財也。省,視也。言不能視錄資財。」

4 《索隱》謂不置宿衛人。

 

相、二千石往者,奉漢法以治,端輒求其罪告之,無罪者詐藥殺之。所以設詐究變,1彊足以距諫,智足以飾非。相、二千石從王治,則漢繩以法。故膠西小國,而所殺傷二千石甚眾。

1 《索隱》究者,窮也。故郭璞云「究謂窮盡也」。

 

立四十七年,卒,竟無男代後,國除,地入于漢,為膠西郡。

右三國本王皆程姬之子也。

趙王彭祖,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為廣川王。趙王遂反破後,彭祖王廣川。四年,徙為趙王。十五年,孝景帝崩。彭祖為人巧佞卑諂,足恭而心刻深。1好法律,持詭辯以中人。2彭祖多內寵姬及子孫。相、二千石欲奉漢法以治,則害於王家。是以每相、二千石至,彭祖衣皁布衣,自行迎,除二千石舍,3多設疑事以作動之,得二千石失言,中忌諱,輒書之。二千石欲治者,則以此迫劫;不聽,乃上書告,及汙以姦利事。彭祖立五十餘年,相、二千石無能滿二歲,輒以罪去,大者死,小者刑,以故二千石莫敢治。而趙王擅權,使使即縣為賈人榷會,4入多於國經租稅。5以是趙王家多金錢,然所賜姬諸子,亦盡之矣。彭祖取故江都易王寵姬王建所盜與姦淖姬者為姬,甚愛之。

1 《索隱》謂刻害深,無仁恩也。

2 《索隱》謂詭誑之辯,以中傷於人。

3 《索隱》謂彭祖自為二千石埽除其舍,以迎之也。

4 《集解》韋昭曰:「平會兩家買賣之賈也。榷者,禁他家,獨王家得為之。」 《索隱》榷音角。獨音榷,謂酤榷也。會音儈,古外反。謂為賈人專榷買賣之賈,儈以取利,若今之和市矣。韋昭則訓榷為平,其注解為得。

5 《索隱》經者,常也。謂王家入多於國家常納之租稅也。

 

彭祖不好治宮室、禨祥,1好為吏事。上書願督國中盜賊。常夜從走卒行徼2邯鄲中。諸使過客以彭祖險陂,莫敢留邯鄲。

1 《集解》服虔曰:「求福也。」 《索隱》按:埤蒼云「禨,祅祥也」。列子云「荊人鬼,越人禨」。謂楚信鬼神而越信禨祥也。

2 《索隱》上下孟反,下工弔反。徼是郊外之路,謂巡徼而伺察境界。

 

其太子丹與其女及同產姊姦,與其客江充有卻。充告丹,丹以故廢。趙更立太子。

中山靖王勝,以孝景前三年用皇子為中山王。十四年,孝景帝崩。勝為人樂酒1好內,有子枝屬百二十餘人。常與兄趙王相非,曰:「兄為王,專代吏治事。王者當日聽音樂聲色。」趙王亦非之,曰:「中山王徒日淫,不佐天子拊循百姓,何以稱為藩臣!」

1 《正義》樂,五教反。

 

立四十二年卒,1子哀王昌立。一年卒,子昆侈代為中山王。2

1 《索隱》按:漢書建元三年,濟川、中山王等來朝,聞樂而泣。天子問其故,王對以大臣內讒,肺腑日疏,其言甚雄壯,詞切而理文。天子加親親之好。可謂漢之英藩矣。

2 《索隱》漢書昆侈謚康王,子頃王輔嗣,至孫國除也。

 

右二國本王皆賈夫人之子也。

長沙定王發,發之母唐姬,故程姬侍者。景帝召程姬,程姬有所辟,不願進,1而飾侍者唐兒使夜進。上醉不知,以為程姬而幸之,遂有身。已乃覺非程姬也。及生子,因命曰發。以孝景前二年用皇子為長沙王。以其母微,無寵,故王卑溼貧國。2

1 《索隱》姚氏按:釋名云「天子諸侯群妾以次進御,有月事者止不御,更不口說,故以丹注面目旳旳為識,令女史見之」。王察神女賦以為「脫裳,免簪笄,施玄旳,結羽釵」。旳即釋名所云也。說文云「姅,女污也」。漢津云「見姅變,不得侍祠」。姅音半。

2 《集解》應劭曰:「景帝後二年,諸王來朝,有詔更前稱壽歌舞。定王但張袖小舉手。左右笑其拙,上怪問之,對曰:『臣國小地狹,不足迴旋。』帝以武陵、零陵、桂陽屬焉。」

 

立二十七年卒,子康王庸立。二十八年,卒,子鮒鮈立1為長沙王。

1 《集解》服虔曰:「鮈音拘。」

 

右一國本王唐姬之子也。

廣川惠王越,以孝景中二年用皇子為廣川王。

十二年卒,子齊立為王。1齊有幸臣桑距。已而有罪,欲誅距,距亡,王因禽其宗族。距怨王,乃上書告王齊與同產姦。自是之後,王齊數上書告言漢公卿及幸臣所忠等。2

1 《索隱》漢書齊謚繆王。謚法「傷人蔽賢曰繆」。

2 《索隱》按:漢書「又告中尉蔡彭祖」。子去嗣,坐暴虐勃亂,國除也。 《正義》所忠,姓名。

 

膠東康王寄,以孝景中二年用皇子為膠東王。二十八年卒。淮南王謀反時,寄微聞其事,私作樓車鏃矢1戰守備,候淮南之起。及吏治淮南之事,辭出之。2寄於上最親,3意傷之,發病而死,不敢置後,於是上(問)〔聞〕。寄有長子者名賢,母無寵;少子名慶,母愛幸,寄常欲立之,為不次,因有過,遂無言。上憐之,乃以賢為膠東王奉康王嗣,而封慶於故衡山地,為六安王。

1 《集解》應劭曰:「樓車,所以窺看敵國營壘之虛實也。」 《索隱》左傳云「登樓車以窺宋人」,謂看敵國營壘之虛實也。李巡注爾雅「金鏃,以金為箭鏑」。鏃,字林音子木反。

2 《集解》如淳曰:「窮治其辭,出此事。」

3 《集解》徐廣曰:「其母武帝母妹。」 《正義》寄母王夫人即王皇后之妹,於上為從母,故寄於諸兄弟最為親愛也。

 

膠東王賢立十四年卒,謚為哀王。子慶為王。1

1 《集解》徐廣曰:「他本亦作『慶』字,惟一本作『建』。不宜得與叔父同名,相承之誤。」

 

六安王慶,以元狩二年用膠東康王子為六安王。

清河哀王乘,以孝景中三年用皇子為清河王。十二年卒,無後,國除,地入于漢,為清河郡。

常山憲王舜,以孝景中五年用皇子為常山王。舜最親,景帝少子,驕怠多淫,數犯禁,上常寬釋之。立三十二年卒,太子勃代立為王。

初,憲王舜有所不愛姬生長男梲。1梲以母無寵故,亦不得幸於王。王后脩生太子勃。王內多,所幸姬生子平、子商,王后希得幸。及憲王病甚,諸幸姬常侍病,故王后亦以妒媢2不常侍病,輒歸舍。醫進藥,太子勃不自嘗藥,又不宿留侍病。及王薨,王后、太子乃至。憲王雅不以長子梲為人數,及薨,又不分與財物。郎或說太子、王后,令諸子與長子梲共分財物,太子、王后不聽。太子代立,又不收恤梲。梲怨王后、太子。漢使者視憲王喪,梲自言憲王病時,王后、太子不侍,及薨,六日出舍,3太子勃私姦,飲酒,博戲,擊筑,與女子載馳,環城過市,入牢視囚。天子遣大行騫4驗王后及問王勃,請逮勃所與姦諸證左,王又匿之。吏求捕勃大急,使人致擊笞掠,擅出漢所疑囚者。有司請誅憲王后脩及王勃。上以脩素無行,使梲陷之罪,勃無良師傅,不忍誅。有司請廢王后脩,徙王勃以家屬處房陵,上許之。

1 《集解》蘇林曰:「音奪。」 《索隱》鄒氏一音之悅反。蘇林音奪。許慎說解字林云「他活反,字從木也」。

2 《索隱》媢音亡報反。鄒氏本作「媚」。郭璞注三蒼云「媢,丈夫妒也」。又云妒女為媢。

3 《集解》如淳曰:「服舍也。」

4 《索隱》按:謂是張騫。

 

勃王數月,遷于房陵,國絕。月餘,天子為最親,乃詔有司曰:「常山憲王蚤夭,后妾不和,適孽誣爭,陷于不義以滅國,朕甚閔焉。其封憲王子平三萬戶,為真定王;封子商三萬戶,為泗水王1。」

1 《正義》泗水,海州。

 

真定王平,元鼎四年用常山憲王子為真定王。

泗水思王商,以元鼎四年用常山憲王子為泗水王。十一年卒,子哀王安世立。十一年卒,無子。於是上憐泗水王絕,乃立安世弟賀為泗水王。

右四國本王皆王夫人兒姁子也。其後漢益封其支子為六安王、泗水王二國。凡兒姁子孫,於今為六王。

太史公曰:高祖時諸侯皆賦,1得自除內史以下,漢獨為置丞相,黃金印。諸侯自除御史、廷尉正、博士,擬於天子。自吳楚反後,五宗王世,漢為置二千石,去「丞相」曰「相」,銀印。諸侯獨得食租稅,奪之權。其後諸侯貧者或乘牛車也。

1 《集解》徐廣曰:「國所出有皆入于王也。」

【索隱述贊】景十三子,五宗親睦。栗姬既廢,臨江折軸。閼于早薨,河閒儒服。餘好宮苑,端事馳逐。江都有才,中山禔福。長沙地小,膠東造鏃。仁賢者代,浡亂者族。兒姁四王,分封為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