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在這裡

113. 南越列傳第五十三

Jack 在 四, 02/16/2012 - 07:50 發表

 

 

南越王1尉佗者,2真定人也,3姓趙氏。秦時已并天下,略定楊越,4置桂林、5南海、象郡,6以謫7徙民,與越雜處十三歲。8佗,秦時用為南海龍川令9。至二世時,南海尉10任囂11病且死,召龍川令趙佗語曰:「聞陳勝等作亂,秦為無道,天下苦之,項羽、劉季、陳勝、吳廣等州郡各共興軍聚眾,虎爭天下,中國擾亂,未知所安,豪傑畔秦相立。南海僻遠,吾恐盜兵侵地至此,吾欲興兵絕新道,12自備,待諸侯變,會病甚。且番禺負山險,阻南海,東西數千里,頗有中國人相輔,此亦一州之主也,可以立國。郡中長吏無足與言者,故召公告之。」即被佗書,13行南海尉事。14囂死,佗即移檄告橫浦、15陽山、16湟谿17關曰:「盜兵且至,急絕道聚兵自守!」因稍以法誅秦所置長吏,以其黨為假守。18秦已破滅,佗即擊并桂林、象郡,自立為南越武王。19高帝已定天下,為中國勞苦,故釋佗弗誅。漢十一年,遣陸賈因立佗為南越王,與剖符通使,和集百越,毋為南邊患害,與長沙接境。

1 《正義》都廣州南海縣。

2 《索隱》尉他。尉,官也;他,名也;姓趙。他音徒河反。又十三州記云「大郡曰守,小郡曰尉」。

3 《索隱》韋昭曰:「故郡名,後更為縣,在常山。」

4 《集解》張晏曰:「楊州之南越也。」 《索隱》案:戰國策云吳起為楚收楊越。 《正義》夏禹九州本屬楊州,故云楊越。

5 《索隱》按:地理志武帝更名鬱林。

6 《索隱》案:本紀始皇三十三年略陸梁地,以為南海、桂林、象郡。地理志云「武帝更名日南」。

7 《索隱》音直革反。

8 《集解》徐廣曰:「秦并天下,至二世元年十三年。并天下八歲,乃平越地,至二世元年六年耳。」

9 《索隱》地理志縣名,屬南海也。 《正義》顏師古云:「龍川南海縣也,即今之循州也。」裴氏廣州記云:「本博羅縣之東鄉,有龍穿地而出,即穴流泉,因以為號也。」

10 《集解》徐廣曰:「爾時未言都尉也。」

11 《索隱》五刀反。

12 《索隱》案:蘇林云「秦所通越道」。

13 《集解》韋昭曰:「被之以書。音『光被』之『被』。」 《索隱》韋昭云「被之以書」,音皮義反。

14 《索隱》服虔云:「囂詐作詔書,使為南海尉。」

15 《索隱》案:南康記云「南野縣大庾嶺三十里至橫浦,有秦時關,其下謂為『塞上』」。

16 《索隱》姚氏案:地理志云揭陽有陽山縣。今此縣上流百餘里有騎田嶺,當是陽山關。

17 《集解》徐廣曰:「在桂陽,通四會也。」 《索隱》涅谿。鄒氏、劉氏本並作「涅」,音年結反。漢書作「湟谿」,音皇。又〔衛青傳〕〔南粵傳〕云「出桂陽,下湟水」是也。而姚察云史記作「涅」,今本作「湟」,涅及湟不同,良由隨聞則輒改故也。水經云含匯縣南有匯浦關,未知孰是。然鄒誕作「涅」,漢書作「湟」,蓋近於古。

18 《索隱》案:謂他立其所親黨為郡縣之職或假守。

19 《集解》韋昭曰:「生以『武』為號,不稽於古也。」

 

高后時,有司請禁南越關市鐵器。佗曰:「高帝立我,通使物,今高后聽讒臣,別異蠻夷,隔絕器物,此必長沙王計也,欲倚中國,擊滅南越而并王之,自為功也。」於是佗乃自尊號為南越武帝,發兵攻長沙邊邑,敗數縣而去焉。高后遣將軍隆慮侯灶1往擊之。會暑溼,士卒大疫,兵不能踰嶺。2歲餘,高后崩,即罷兵。佗因此以兵威邊,財物賂遺閩越、西甌、駱,役屬焉,3東西萬餘里。迺乘黃屋左纛,稱制,與中國侔。

1 《索隱》韋昭云:「姓周。隆慮,縣名,屬河內。音林閭二音。」

2 《索隱》案:此嶺即陽山嶺。

3 《集解》漢書音義曰:「駱越也。」 《索隱》鄒氏云「又有駱越」。姚氏案:廣州記云「交趾有駱田,仰潮水上下,人食其田,名為『

 

駱人』。有駱王、駱侯。諸縣自名為『駱將』,銅印青綬,即今之令長也。後蜀王子將兵討駱侯,自稱為安陽王,治封溪縣。後南越王尉他攻破安陽王,令二使典主交阯、九真二郡人」。尋此駱即甌駱也。

及孝文帝元年,初鎮撫天下,使告諸侯四夷從代來即位意,喻盛德焉。乃為佗親冢在真定,置守邑,歲時奉祀。召其從昆弟,尊官厚賜寵之。詔丞相陳平等舉可使南越者,平言好畤陸賈,先帝時習使南越。迺召賈以為太中大夫,往使。因讓佗自立為帝,曾無一介之使報者。陸賈至南越,王甚恐,為書謝,稱曰:「蠻夷大長老夫臣佗,前日高后隔異南越,竊疑長沙王讒臣,又遙聞高后盡誅佗宗族,掘燒先人冢,以故自棄,犯長沙邊境。且南方卑溼,蠻夷中閒,其東閩越千人眾號稱王,其西甌駱裸國1亦稱王。老臣妄竊帝號,聊以自娛,豈敢以聞天王哉!」乃頓首謝,願長為藩臣,奉貢職。於是乃下令國中曰:「吾聞兩雄不俱立,兩賢不並世。皇帝,賢天子也。自今以後,去帝制黃屋左纛。」陸賈還報,孝文帝大說。遂至孝景時,稱臣,使人朝請。然南越其居國竊如故號名,其使天子,稱王朝命如諸侯。至建元四年卒。

1 《索隱》M國。音和寡反。M,露形也。

 

佗孫胡為南越王。1此時閩越王郢興兵擊南越邊邑,胡使人上書曰:「兩越俱為藩臣,毋得擅興兵相攻擊。今閩越興兵侵臣,臣不敢興兵,唯天子詔之。」於是天子多南越義,守職約,為興師,遣兩將軍2往討閩越。兵未踰嶺,閩越王弟餘善殺郢以降,於是罷兵。

1 《集解》徐廣曰:「皇甫謐曰越王趙佗以建元四年卒,爾時漢興七十年,佗蓋百歲矣。」

2 《索隱》王恢、韓安國。

 

天子使莊助往諭意南越王,胡頓首曰:「天子乃為臣興兵討閩越,死無以報德!」遣太子嬰齊入宿衛。謂助曰:「國新被寇,使者行矣。胡方日夜裝入見天子。」助去後,其大臣諫胡曰:「漢興兵誅郢,亦行以驚動南越。且先王昔言,事天子期無失禮,要之不可以說好語入見。1入見則不得復歸,亡國之勢也。」於是胡稱病,竟不入見。後十餘歲,胡實病甚,太子嬰齊請歸。胡薨,謚為文王。

1 《索隱》悅好語入見。悅,漢書作「怵」。韋昭云「誘怵好語」。

 

嬰齊代立,即藏其先武帝璽。1嬰齊其入宿衛在長安時,取邯鄲樛氏女,2生子興。3及即位,上書請立樛氏女為后,興為嗣。漢數使使者風諭嬰齊,嬰齊尚樂擅殺生自恣,懼入見要用漢法,比內諸侯,固稱病,遂不入見。遣子次公入宿衛。嬰齊薨,謚為明王。

1 《索隱》李奇云「去其僭號」。

2 《索隱》摎氏女。摎,紀虯反。摎姓出邯鄲。

3 《集解》徐廣曰:「一作『典』。」

 

太子興代立,其母為太后。太后自未為嬰齊姬時,嘗與霸陵人安國少季1通。及嬰齊薨後,元鼎四年,漢使安國少季往諭王、王太后以入朝,比內諸侯;令辯士諫大夫終軍等宣其辭,勇士魏臣等輔其缺,2衛尉路博德將兵屯桂陽,待使者。王年少,太后中國人也,嘗與安國少季通,其使復私焉。國人頗知之,多不附太后。太后恐亂起,亦欲倚漢威,數勸王及群臣求內屬。即因使者上書,請比內諸侯,三歲一朝,除邊關。於是天子許之,賜其丞相呂嘉銀印,及內史、中尉、太傅印,餘得自置。除其故黥劓刑,用漢法,比內諸侯。使者皆留填撫之。王、王太后飭治行裝重齎,為入朝具。

1 《索隱》安國,姓也;少季名也。

2 《集解》徐廣曰:「一作『決』。」

 

其相呂嘉年長矣,相三王,宗族官仕為長吏者七十餘人,男盡尚王女,女盡嫁王子兄弟宗室,及蒼梧秦王有連。1其居國中甚重,越人信之,多為耳目者,得眾心愈於王。王之上書,數諫止王,王弗聽。有畔心,數稱病不見漢使者。使者皆注意嘉,勢未能誅。王、王太后亦恐嘉等先事發,乃置酒,介漢使者權,2謀誅嘉等。使者皆東鄉,太后南鄉,王北鄉,相嘉、大臣皆西鄉,侍坐飲。嘉弟為將,將卒居宮外。酒行,太后謂嘉曰:「南越內屬,國之利也,而相君苦不便者,何也?」以激怒使者。使者狐疑相杖,遂莫敢發。嘉見耳目非是,即起而出。太后怒,欲鏦嘉3以矛,王止太后。嘉遂出,分其弟兵就舍,4稱病,不肯見王及使者。乃陰與大臣作亂。王素無意誅嘉,嘉知之,以故數月不發。太后有淫行,國人不附,欲獨誅嘉等,力又不能。

1 《集解》漢書音義曰:「蒼梧越中王自名為秦王,連親婚也。」 《索隱》案:蒼梧越中王自名為秦王,即下趙光是也,故云「有連」。連者,連姻也。趙與秦同姓,故稱秦王。

2 《集解》韋昭曰:「恃使者為介冑也。」 《索隱》韋昭曰「恃使者為介冑」,志林云「介者因也,欲因使者權誅呂嘉」,然二家之說皆通。韋昭以介為恃。介者閒也,以言閒恃漢使者之權,意即得;云恃為介冑,則非也。虞喜以介為因,亦有所由。案:介者,賓主所由也。

3 《集解》韋昭曰:「鏦,撞也。」 《索隱》韋昭云:「鏦,撞也。」案:字林七凶反。又吳王濞傳「鏦殺吳王」,與此同。

4 《索隱》分弟兵就舍。案:謂分取其兵也。漢書作「介」。介,被也,恃也。

 

天子聞嘉不聽王,王、王太后弱孤不能制,使者怯無決。又以為王、王太后已附漢,獨呂嘉為亂,不足以興兵,欲使莊參以二千人往使。參曰:「以好往,數人足矣;以武往,二千人無足以為也。」辭不可,天子罷參也。郟1壯士故濟北相韓千秋奮曰:「以區區之越,又有王、太后應,獨相呂嘉為害,願得勇士二百人,必斬嘉以報。」於是天子遣千秋2與王太后弟樛樂將二千人往,入越境。呂嘉等乃遂反,下令國中曰:「王年少。太后,中國人也,又與使者亂,專欲內屬,盡持先王寶器入獻天子以自媚,多從人,行至長安,虜賣以為僮僕。取自脫一時之利,無顧趙氏社稷,為萬世慮計之意。」乃與其弟將卒攻殺王、太后及漢使者。遣人告蒼梧秦王及其諸郡縣,立明王長男越妻子術陽侯3建德為王。而韓千秋兵入,破數小邑。其後越直開道給食,未至番禺四十里,越以兵擊千秋等,遂滅之。使人函封漢使者節置塞上,4好為謾辭謝罪,發兵守要害處。於是天子曰:「韓千秋雖無成功,亦軍鋒之冠。」封其子延年為成安侯。5樛樂,其姊為王太后,首願屬漢,封其子廣德為龍亢侯6。乃下赦曰:「天子微,諸侯力政,譏臣不討賊。今呂嘉、建德等反,自立晏如,令罪人及江淮以南7樓船十萬師8往討之。」

1 《集解》徐廣曰:「縣屬潁川,音古洽反。」 《索隱》如淳云:「郟,縣名,在潁州。」 《正義》今汝州郟城縣。

2 《集解》徐廣曰:「為校尉。」

3 《集解》徐廣曰:「元鼎四年,以南越王兄越封高昌侯。」 《索隱》韋昭云漢所封。案功臣表,術陽屬下邳。

4 《索隱》函封漢使節置塞上。案:南康記以為大庾名「塞上」也。

5 《索隱》案功臣表,成安屬郟。

6 《索隱》案:龍亢屬譙國。漢書作「龒侯」,服虔音,晉灼云古「龍」字。

7 《集解》徐廣曰:「淮,一作『匯』也。」

8 《集解》應劭曰:「時欲擊越,非水不至,故作大船。船上施樓,故號曰『樓船』也。」

 

元鼎五年秋,衛尉路博德為伏波將軍,出桂陽,下匯水;1主爵都尉楊僕為樓船將軍,出豫章,下橫浦;故歸義越侯二人2為戈船、下厲將軍,3出零陵,或下離水,4或柢蒼梧;使馳義侯5因巴蜀罪人,發夜郎兵,6下牂柯江:7咸會番禺。

1 《集解》徐廣曰:「一作『湟』。」駰案︰地理志曰桂陽有匯水,通四會。或作「淮」字。 《索隱》劉氏云「匯當作『湟』」。漢書云「下湟水」。或本作「洭」。

2 《集解》張晏曰:「故越人,降為侯。」

3 《集解》徐廣曰:「厲,一作『瀨』。」駰案:張晏曰「越人於水中負人船,又有蛟龍之害,故置戈於船下,因以為名也」。應劭曰「瀨,水流涉上也」。瓚曰「伍子胥書有戈船,以載干戈,因謂之『戈船』也」。

4 《集解》徐廣曰:「在零陵,通廣信。」 《正義》地理志云零陵縣有離水,東至廣信入鬱林,九百八十里。

5 《集解》徐廣曰:「越人也,名遺。」

6 《正義》曲州、協州以南是夜郎國。

7 《正義》江出南徼外,東通四會,至番禺入海也。

 

元鼎六年冬,樓船將軍將精卒先陷尋陝,1破石門,2得越船粟,因推而前,挫越鋒,以數萬人待伏波。伏波將軍將罪人,道遠,會期後,與樓船會乃有千餘人,遂俱進。樓船居前,至番禺。建德、嘉皆城守。樓船自擇便處,居東南面;伏波居西北面。會暮,樓船攻敗越人,縱火燒城。越素聞伏波名,日暮,不知其兵多少。伏波乃為營,遣使者招降者,賜印,復縱令相招。樓船力攻燒敵,反驅而入伏波營中。犁旦,3城中皆降伏波。呂嘉、建德已夜與其屬數百人亡入海,以船西去。伏波又因問所得降者貴人,以知呂嘉所之,遣人追之。以其故校尉司馬蘇弘得建德,封為海常侯;4越郎5都稽6得嘉,封為臨蔡侯。7

1 《索隱》姚氏云:「尋陝在始興西三百里,近連口也。」

2 《索隱》按:廣州記「在番禺縣北三十里。昔呂嘉拒漢,積石鎮江,名曰石門。又俗云石門水名曰『貪泉』,飲之則令人變。故吳隱之至石門,酌水飲,乃為之歌云也」。

3 《集解》徐廣曰:「呂靜云犁,結也,音力奚反。結,猶連及、逮至也。」漢書「犁旦」為「遲旦」,謂待明也。 《索隱》鄒氏云「犁,一作『比』,比音必至反」。然犁即比義。又解犁,黑也,天未明尚黑時也。漢書亦作「遲明」。遲音稚。遲,待也,亦犁之義也。

4 《集解》徐廣曰:「在東萊。」

5 《集解》徐廣曰:「南越之郎官。」

6 《集解》徐廣曰:「表曰孫都。」

7 《索隱》案:表屬河內。

 

蒼梧王趙光者,越王同姓,聞漢兵至,及越揭陽令定1自定屬漢;越桂林監居翁2諭甌駱屬漢:3皆得為侯。4戈船、下厲將軍兵及馳義侯所發夜郎兵未下,南越已平矣。遂為九郡。5伏波將軍益封。樓船將軍兵以陷堅為將梁侯。

1 《集解》韋昭曰:「揭音其逝反。」 《索隱》地理志揭陽縣屬南海。揭音桀。韋昭音其逝反,劉氏音求例反。定者,令之名也。案:漢功臣表云「定揭陽令」,意又別也。

2 《集解》漢書音義曰:「桂林郡中監,姓居名翁也。」

3 《索隱》案漢書,甌駱三十餘萬口降漢。

4 《索隱》案:漢書云「光聞漢兵至,降,封為隨桃侯。揭陽令史定為安道侯,越將畢取為膫侯,桂林監居翁為湘城侯」。韋昭云「湘城屬堵陽。隨桃、安道、膫三縣皆屬南陽。膫音遼也」。

5 《集解》徐廣曰:「儋耳,珠崖,南海,蒼梧,九真,鬱林,日南,合浦,交阯。」 《索隱》徐廣皆據漢書為說。

 

自尉佗初王後,五世九十三歲而國亡焉。

太史公曰:尉佗之王,本由任囂。遭漢初定,列為諸侯。隆慮離溼疫,佗得以益驕。甌駱相攻,南越動搖。漢兵臨境,嬰齊入朝。其後亡國,徵自樛女;呂嘉小忠,令佗無後。樓船從欲,怠傲失惑;伏波困窮,智慮愈殖,因禍為福。成敗之轉,譬若糾墨。

【索隱述贊】中原鹿走,群雄莫制。漢事西驅,越權南裔。陸賈騁說,尉他去帝。嫪后內朝,呂嘉狼戾。君臣不協,卒從剿棄。